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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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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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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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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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位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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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年龄、学历、工作经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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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附加分(累计加分最高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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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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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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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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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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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海曙、鄞州户籍,35周岁以下,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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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文教街道户籍且居住文教加1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3、复转军人及随军家属报考的加1分(提供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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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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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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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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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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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户籍,27周岁-40周岁,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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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洪塘街道户籍且居住在洪塘加3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3、街道、镇或村社工作经验加3分(提供单位证明)
4、复转军人及随军家属报考的加1分(提供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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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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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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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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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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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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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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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海曙、鄞州户籍,27周岁-40周岁,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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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前江街道户籍且居住在前江加3分,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江北加2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3、街道、镇或村社工作经验加3分(提供单位证明)
4、复转军人及随军家属报考的加1分(提供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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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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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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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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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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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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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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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海曙、鄞州、余姚户籍,35周岁以下,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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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慈城镇户籍且居住在慈城加3分,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江北加1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3、复转军人及随军家属报考的笔试加2分(提供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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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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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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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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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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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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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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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从事统战工作满半年以上的,户籍、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愿意服从全区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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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江北加1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2、从事过统战工作且满半年以上的加3分(提供单位证明)
3、复转军人及随军家属报考的笔试加1分(提供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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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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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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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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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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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0周岁以下,有2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优秀的可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志于从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心较强,组织协调、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愿意服从全区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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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江北的加2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2、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加1分,有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加2分。(提供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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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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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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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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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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