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2022-05-09 07:52:58
象山县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 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 为深入实施“海洋强县、美丽富民”战略,全面提升象山全域旅游品质,现就大力推进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动员会精神,围绕“聚力一二五、奋力上台阶”总体目标,全面开展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核心吸引物,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等旅游目的地,酒店、民宿等旅游接待场所的“微改造、精提升”,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景观精美、设施精良、体验精致、服务精心、运营精细的旅游产品,扩大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将象山打造成为精美有序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全国知名的海洋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域覆盖。推行全域旅游理念,统筹推动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时时美丽、处处精致的旅游环境。 坚持品质引领。立足美好生活要求,实施“旅游服务优质”行动,营造景美人和、主客和谐的旅游氛围,让旅游成为品质生活的重要标志。 坚持体验多元。把打造品类丰富、体验多元的旅游消费产品作为“微改造、精提升”的重要内容,刺激旅游消费潜力,助力“经济双循环”。 坚持文旅融合。按照“深处挖掘、小处植入”的要求,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全面完成全县旅游景区(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酒店、民宿等旅游“微改造、精提升”。到2025年,创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景区)1个,国家4A级景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3A级景区2个,实现游客接待量年均增速7%、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速8%,居民和游客满意度达95%以上,“象山北纬30度最美海岸线”品牌全面打响。 二、主要任务 以“景观更精美、设施更精良、体验更精致、服务更精心、运营更精细”为主攻方向,精准发力,久久为功。 (一)推进景观“精美”工程 1.实施“迎接亚运”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以场馆配套、交通路网、通讯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空间等为重点,全面完善城市软硬件和配套设施。高品位实施城市家具有机更新、道路有机更新、路域环境整治、灯光照明改造提升、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及绿道、绿地、小品雕塑、大地景观等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和改善项目。实施拆迁控违专项整治、智慧城管等提档升级、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品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开展“三清三美”城乡品质提升行动。对标公园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清洁田园、清洁山体、清洁水面和美丽村社、美丽廊道、美丽港湾行动,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集成打造一批展现“山海风貌、田园风光、半岛风情”的美丽示范窗口,国省县道公路及河道、海堤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95%以上,镇乡(街道)建成区和主要公路视线范围内矿山治理率80%以上,山体整治率9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 3.实施“神笔马良”最美海岸线打造计划。与中国美术学院建立校地合作,充分发挥中国美术学院艺术、人才优势及象山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资源,开展象山北纬30度最美海岸线IP形象设计和VI系统设计,开展亚运线路和最美海岸线重点节点打造,擦亮“象山北纬30度最美海岸线”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中心、县亚筹办) (二)推进设施“精良”工程 1.打造安全舒适的游览设施。强化旅游安全检查,规范游览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创新玻璃栈道、飞拉达等新业态项目监管,确保旅游安全监管无死角、无遗留。强化文明创建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深化“厕所革命”,旅游重要节点实施A级厕所全覆盖。加强标识标牌系统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合理配备智能导航、夜间指引等多重功能,设置图文、二维码导览、声音等多种系统解说设施。(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2.打造便捷节能的交通设施。完善旅游交通网络建设,优化旅游专线和城乡旅游公交线路设置,加快引进共享汽车租赁业务,健全景区(度假区)停车场、无障碍设施和交通服务。持续推进旅游风景道和绿道建设,加快构建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网状绿道系统。强化海上旅游交通网络建设,开辟水上旅游客运航线,提升码头候船设施、靠泊等级、接线公路、停车场等水平。鼓励推广新能源旅游车船,建设智慧停车系统。(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港航管理中心、县旅游发展中心) 3.打造特色鲜明的住宿设施。开展酒店、民宿等旅游住宿场所设施设备品质提升,落实住宿设施设备的标准化管理,无障碍客房达到国家标准。鼓励将海洋渔文化、非遗体验、风情习俗等文化元素融入住宿业,打造提升一批主题精品酒店和民宿。(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中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推进体验“精致”工程 1.丰富景区体验项目。构建文化进景区长效协调机制,鼓励文艺团队创作本土特色文化背景的各类演绎项目,并在景区(度假区)开展音乐、戏曲、舞蹈等演出,实现4A级以上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主题演艺节目(非遗传承或民俗活动)常态化运营。鼓励非遗传承人在景区(度假区)开展非遗教学、手艺展示,制作销售非遗文创产品。积极招引品牌文旅企业到景区(度假区)发展美食、美宿、美购等文化旅游业态。适应未来旅游方向,培育开发沉浸式文化旅游体验项目。(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中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县旅游集团) 2.营造主客共享空间。推进景区城、景区镇主题街区、文化公园和环城(镇)绿道建设,推动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景区化改造,丰富游憩、互动、购物等功能。加强民宿集聚村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挖掘、提炼村落传统习俗并使之旅游化,推广和办好乡村文旅“周末剧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乡政府) 3.保障特殊群体利益。做好全年龄段服务,为老年人、残障人士、母婴、儿童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渠道。加强卫生间、进出口、重要通道、电梯等关键节点的人性化改造,加强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旅游场所的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中心、县残联、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县旅游集团) (四)推进服务“精心”工程 1.提高服务水准。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大众旅游要求,提高个性化、专业化、特色化的服务技能,提升游客满意度。开展“微笑服务”专项行动,推动各市场主体设立“优胜劣汰”制度,加强服务管理,推出一批大众喜爱、热心热情的优秀旅游服务人员。(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中心、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县旅游集团) 2.推进服务标准化。加快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广“一片洁净待宾客、一张笑脸迎宾客、一杯清茶敬宾客、一则故事暖宾客、一桌好菜宴宾客、一份安心慰宾客、一份好礼赠宾客、一个挥手送宾客”的“八个一”模式,开展服务人员标准化培训,推动服务人员的语言表达、服务态度、业务素质等全方位提升。(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中心、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县旅游集团) 3.加强行业监管。加强游客咨询、投诉规范化处理,实现当场反馈、限时办结。规范景区门票价格,落实对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推动景区内部消费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利用智慧监控、明察暗访等手段持续强化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戒、打击力度,大力促进景区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坚持低碳旅游,鼓励游客自带洗漱用品、使用环保购物袋、选择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中心、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县旅游集团) (五)推进运营“精细”工程 1.推动智慧旅游建设。加强对旅游接待能力最大承载量测算,科学制定游玩度高、体验感好、安全性强的游览线路和产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旅游场所延伸。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实现“预约、限流、错峰”全覆盖。加强交通大数据与旅游出行数据的共享与整合,推出电子游览地图和电子导航。加快实现旅游场所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中心、县公安局、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县旅游集团) 2.提升旅游运营水平。深化国有景区(度假区)干部专业化培训,提升国有景区(度假区)专业化运营水平,探索引进景区专业运营团队管理运营国有景区。加快乡村旅游市场化运营,鼓励乡镇引入第三方运营公司做大市场规模。鼓励本地旅行社参与乡镇(或民宿集聚村)旅游运营。鼓励民宿集聚村通过合作社等形式开展乡村旅游运营。(责任单位:县国资管理中心、县旅游发展中心、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县旅游集团、各镇乡政府) 3.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充分发挥县属职业教育旅游专业学科作用,加快各类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实施专业化培训计划,提高景区、酒店、民宿、旅行社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每年安排各类高质量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旅游发展中心) 三、进度安排 我县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筹备发动阶段(2021年6月底前):召开全县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动员大会,制定并发布象山县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 2.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6月-2024年底):各镇、乡、街道、各景区(度假区)、酒店制定“微改造、精提升”任务清单,全面开展“微改造、精提升”行动。 3.完成收官阶段(2025年):全县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任务全面完成。松兰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通过创建验收,象山影视城国家5A级景区达到创建验收标准。 四、保障机制 1.建立领导统筹机制。将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行动列入县旅游专班的重要工作,设立专题工作小组,负责“微改造、精提升”日常工作。各部门和镇乡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微改造、精提升”各项任务推进。 2.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全县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项目数据库,明确“微改造、精提升”每个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投资额、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健全“问题发现-清单建立-立项推进-整改落实-综合评估”工作闭环体系,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快落地、快见效。 3.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微改造、精提升”评估机制,结合明查暗访,重点评估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创新做法等内容,考评情况列入全域旅游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市场主体,根据“微改造、精提升”任务完成度建立“红黑榜”,对于列入“黑榜”的单位暂缓各类文化和旅游相关创建评定。 4.建立协同共建机制。把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工作与“亚运城市”“三清三美”、乡村振兴、美丽城镇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信息共享、资源集成、成果叠加。 附件:1.景区(度假区、文化场馆)“微改造、精提升” 创建要求(试行) 2.景区城(镇)“微改造、精提升”创建要求(试行) 3.景区村“微改造、精提升”创建要求(试行) 4.民宿“微改造、精提升”创建要求(试行) 5.旅游饭店“微改造、精提升”创建要求(试行) 附件1 景区(度假区、文化场馆)“微改造,精提升”创建要求(试行)
附件2 景区城(镇)“微改造,精提升”创建要求(试行)
附件3 景区村“微改造、精提升”创建要求(试行)
民宿“微改造、精提升”创建要求(试行)
附件5 旅游饭店“微改造 精提升”创建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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