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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东莞市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建筑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强、经济社会作用显著、发展提高潜力大的特点,对城市品质的提升影响深远。为推动我市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筑业新旧动能转换,加速建筑业向工业化升级,推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迈上新台阶,制定《东莞市建筑产业五年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五年(2021-2025年)东莞建筑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提出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我市由建筑业大市向建筑业强市发展,打造“东莞建造”品牌提供政策依据。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快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建筑业快速发展,为未来五年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规模效益快速提升2019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562.68亿元,同比增长18.7%2016-2019年年均增长26.3%2019年建筑业增加值为183.03亿元,同比增长9.6%2016-2019年年均增长7.88%,对我市经济贡献度持续上升;实现利税总额49.17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量的2.27%。建筑业在集聚技能人才、吸纳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业人员数超过20万人,技术工人达13万人。劳动生产效率不断提升,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达40.68万元/人,位居第二产业前列。

——产业集聚效应凸显。根据省厅三库数据统计,全市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总数达2195家,其中总包一级资质企业26家,总包二级资质企业166家,总包三级企业738家,专业承包资质企业1265家。建筑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排名前20名企业产值占全市纳入统计900多家企业产值的比重接近50%。初步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依托、劳务分包为辅助的产业体系,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以建筑施工为中心,建筑材料、构件、机械设备等关联生产制造以及勘察、设计、审图、监理、造价、检测等建筑技术服务领域加快集聚,全市有勘察设计、监理领域甲级资质企业16家、乙级资质企业34家,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配套能力不断增强。

——建筑工业化步伐加快。我市先后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的通知》(东建节能〔20161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103号)等系列政策文件以及相关配套细则,积极推动以绿色节能、装配式、环保、信息化为主的建筑业现代化。2016-2019年,共有绿色建筑约2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位居全省前列,2019年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4%;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在设计、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均达100%,新增节能建筑面积约4600万平方米编制《东莞市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导则》(东建节能〔201813号),麦德龙东莞商场项目获得全国首个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三星级运行标识案例。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2018年共落实新项目11个、175万平方米;2019年共落实新项目15个、390万平方米,有1个项目被评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有4家生产企业被评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品牌支撑能力不断增强2016-2019年共获得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3、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1项;获得广东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5项、广东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13项、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111项、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58项、“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832016-2019年共获得国家级设计奖项4项、国家级勘察奖项1项;获得省级设计奖项14项,省级勘察奖项6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代建制等新型工程组织模式得到推广应用,建筑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提高品牌竞争力提供了技术支撑。

——市场范围不断拓宽。本地建筑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业务范围拓展到广东、福建、浙江等国内其他省市以及老挝等“一带一路”国家,市场范围不断扩大。2019年,全市建筑企业在省外建筑市场完成产值63.17亿元。2016-2019年,省外建筑市场完成产值年均增长27.87%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住建事项网上审批率达93.3%2019年,我市开展新一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断压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3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已压缩至43日,比我省提出的目标进一步压缩了47%和28%。其中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由96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监管机制不断创新,企业经营环境不断改善。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管理制度,创新试行承包商预选库、评定分离、简易招标等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代建模式,全面实施用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市场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良好的市场环境支撑全市建筑业总部经济加速发展,越来越多高资质建筑企业正在落户东莞。

(二)存在问题

我市建筑业整体仍处于“大而不强”的状态,传统建筑工程施工方式占主导地位,建筑工业化水平不高,产业规模不强,创新发展动能偏弱,关键领域与环节仍不适应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离“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的现代建筑业要求还有差距。

——产业支撑能力偏低。2016-2019年建安投资平均达到1000多亿元,位居全省前列。近年来,全市每年在监在建项目约1500项、6000万平方米,但全市建筑业总产值仅为建安投资的45%左右,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仅在25%左右,大部分建筑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2019年,建筑业增加值仅占全市GDP比重的1.93%,远低于全国7.16%、全省3.95%的平均水平,对全市经济的贡献仍有待提高。

——创新发展能力不足。本地建筑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不足,科技创新投入意识不强,信息化水平低,生产经营方式相对落后。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数量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反映城市形象的精品工程很少。我市建筑设计领域获奖数目远远落后于广州和深圳,排在珠海、佛山的后面。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节能技术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使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网络信息技术与建筑业的融合发展处于探索阶段,项目成功应用的案例较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基础较弱。

——要素供给制约明显。企业对高端建筑人才的招引投入不足,招引条件偏弱,自身培养能力不强,现有本地高级科技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能满足建筑业新一轮发展的需求。区域间人才竞争激烈,本地企业引进人才难度加大,面向建筑业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单一问题突出,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做大做强形成明显制约。

——企业竞争实力偏弱。本地企业规模总体偏小,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航母型”“旗舰型”领军企业仍处于成长阶段,大部分企业产值低于1亿元,10亿元以上企业较少,还没有产值过百亿的企业。高资质企业数量少,没有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受业绩、资质、规模等因素制约,本地企业高度依赖本地建筑市场,走出去的能力较为欠缺,难以独立或通过联合体方式获取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成长能力有待提高。

——监管水平有待提升。多层级、多部门监管问题依然存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仍需完善,市、园区(功能区)、镇街纵向联动仍需加强。基于网络化、大数据的现代监管方式、监管平台、监管机制亟待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仍有优化空间,规模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培优导向,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产业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东莞以制造业立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越来越重视建筑业发展,但在建筑业顶层设计方面仍有较大完善空间,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在推动建筑业发展的意识仍需提高,在产业扶持措施方面与周边城市相比存在差距。

二、发展环境

(一)宏观环境

——城市群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未来五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化进程也迈入中后期阶段。以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建设为主体,大力推进“新基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地区间经济、交通的互联互通,成为新型城镇化推进的重大任务。

——“双区”建设承载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将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体系、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将推进系列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城市间在产业、交通、空间等方面的协同发展、连绵发展,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城市的世界级城市群。

——“三区叠加”建立东莞发展新格局。随着我市迈入“万亿元俱乐部”,未来全市发展质量将发生重大变化,面对广东“双区”建设加上东莞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形成“三区叠加”的机遇,深度融入深圳都市圈,有利于加快我市从“通道城市”转变为大湾区“战略节点城市”。同时,我市将打造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三位一体”的都市核心区空间格局,全力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现代化都市,通过住房、出行、通讯、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大力度投资,大项目支撑,大规模建设,实现“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目标。

(二)产业新趋势

——大数据应用和智能建造是建筑业发展的新方向。建筑业将加快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环节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全国和省、市层面将加大建筑业服务和决策信息系统和平台的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应用,形成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将加速融合推进智能建造的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要求加大智能建造在工厂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明确提出新型建筑工业化,确定了系统化集成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精益化施工、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创新组织管理模式、科技支撑、专业人才培育等重点。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重点,提升建筑品质和劳动生产率是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良好市场环境是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有力保障。随着建筑市场的完全放开,良好市场环境有助于形成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专业特色企业做特做精、产业联盟进一步发展的市场格局。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推进管理网络化和智能化,将为提高监管水平,实现行业公平竞争和良性竞争,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三)机遇与挑战

未来五年,是我市建筑业扩规提质增效,提高产业综合实力,加快促进建筑业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在新的外部环境下,我市建筑业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

1.机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激发建筑市场活力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进入大配套、大建设、大提升时期,建筑业在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2020全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鼓励支持本土优质企业积极参与全市工程建设”,将进一步激励我市建筑业活力的提升。

——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广阔市场空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都有广阔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空间;新基建建设方面,包括东莞在内的大湾区将大力推进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以及创新基础设施在内的新基础设施建设,为东莞建筑企业发展提供新市场空间。新型城镇化方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广东各地市以及东莞城市更新和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将为本地建筑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广阔平台。全市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达到25.8万亩,相当于我市20多年的新增用地规模。城市功能提升方面,我市大力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节点城市,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将推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公共服务提升、园区开发等各类重点项目建设。从2020年开始,我市大力推进教育扩容千日攻坚行动,计划用5年时间新建或改扩建公办中小学两百多所,推进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全面推进综合交通“六大体系”建设,涉及交通配套项目逾百项,投资金额数千亿,以及推进轨道交通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东莞松山湖、水乡功能区以及滨海湾新区扩容提效。

——产业协同发展有利于提升建筑产业竞争力。我市在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等支柱产业的基础上,正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5大新兴领域,这为建筑业与制造业产业融合、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推动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在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等方面培育具有产业竞争力的新业态。

——区位优势有利于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集群。东莞处于香港、深圳、广州的轴线上,面临“三区叠加”重大机遇。这有利于东莞把制造业的产业组织优势、技术创新优势转移到建筑业上,把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金融、产业金融优势嫁接到东莞建筑业,发展建筑金融,培育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现代化建筑产业集群,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2.挑战

——市场竞争激烈挤压本地企业发展空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规模已经突破20万亿元大关,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产业支撑作用、经济推动作用越来越突出。全国各地,以及我省多个地市出台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把建筑业培育成为本地的支柱产业。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出现众多拥有高资质的外地大型建筑企业在广东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抢夺市场的局面。在市场竞争中,我市建筑企业资质相对较低、规模较小,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

——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对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压力。随着新型建筑工业化成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方向,我市建筑企业在尚未完成规模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就已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虽然有部分企业在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领域进行了探索,但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这些企业同样面临极大的转型升级压力。

——人力资源、创新能力不足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是我市建筑产业做大做强的关键。在机械化、装备化等工业化建筑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我市建筑业虽然从业人数众多,但是层次与质量不高。人力资源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业工人短缺,技术工人的“结构性短缺”问题突出。新型建筑工业化对建筑业技术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东莞建筑业中高端人才不足、科技创新能力偏弱将成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障碍。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统领,发挥东莞产业优势,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起点,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大力推进建筑业向新型建筑工业化转型升级,构建以龙头优势企业为核心、以现代建筑产业集群为载体,上下游产业环节贯通的建筑业全产业链;不断提升东莞建筑业品质和标准,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打造“千亿产业、现代建造”的建筑强市,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做出贡献。

(二)发展原则

1.产城融合协调发展

把建筑产业发展与全力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结合起来,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对内推动“东莞建造”量质齐升,对外增强“东莞建造”品牌优势,促进建筑业发展全面服务于我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

2.全产业链升级发展

发挥建筑施工优势,筑牢建筑业的发展基础,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探索建筑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现代建筑业产业集群,构建涵盖科研、设计、施工、装配、制造、物流、运营管理和服务融合一体的建造产业体系,形成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3.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把建筑业增长动力转到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上来,结合本地现有基础和优势,积极推广建筑新技术和新材料,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构建良好的建筑产业创新生态。注重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能源资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建立和完善建筑业绿色供应链,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努力推动我市建筑业实现绿色发展。

4.关键领域优先发展

更好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挖掘本市建筑市场空间和内需潜力,培育一批高资质、高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建筑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环境;推进建筑业“强链”“建链”,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优先培育壮大建筑业的重点环节和高技术环节,增强我市建筑产业竞争优势。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建筑产业全产业链,新型建造方式取得突破,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处于全省领先水平;龙头骨干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技术水平和建造资质明显提高,建筑企业竞争优势和“东莞建造”品牌优势显著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以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建筑产业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监管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千亿产业、现代建造”的目标。

(二)主要目标

1.产业规模

建筑业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稳步提升,总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建筑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平均增速超过20%

培育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2家,新增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8家。培育年产值超200级亿元级企业1家,100亿元级企业3家,超50亿元级企业5家;超10亿元级的专业承包企业3家,形成龙头骨干企业强、专业企业精、大中小企业协作发展的良好格局。培育以优势骨干企业为核心、上下游产业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

2.产业升级

加快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2025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成10个以上广东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有2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智能建造新业态。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0%

3.科技进步

全市建筑业总体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适合市场需求的建筑技术体系。总承包特级企业及年产值超50亿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成省级技术中心10个,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5家。主编、参编国家或者行业规范、标准1-3部,新增省级以上工法30-40项。特级和一级企业基本掌握智能建造新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应用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人才队伍

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专家和能工巧匠,培养和引进一批国内知名专家,以及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数量充足的人才队伍。在本地企业中培养优秀企业家、高素质管理专家30名以上;引进国家或省级高等级人才10名。新增300名以上一级建造师。

5.品牌培育

打造精品工程,走品牌发展之路,创建自有特色品牌,形成“东莞建造”品牌竞争优势。争取创鲁班奖、国优工程3-5项,国家级勘察、设计奖10项;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40项;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50项;省省级勘察设计奖30项以上。

6.质量安全

坚持质量优先,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定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建成质量安全监管智能平台;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进步,建筑工程品质持续提升。

五、主要任务

(一)做强建筑全产业链,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1.壮大建筑施工优势行业

提高建筑施工能力和水平,拓展建筑施工领域。鼓励工程施工企业以公共项目和美丽乡村改造工程为重点,发展村镇和市政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扩大园林工程、道路桥梁和水生态治理工程数量和规模,形成新的工程施工业务增长点。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大力提升高端工程施工项目的承接能力,积极参与滨海湾新区、教育园区、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为施工企业创造条件,培育建筑施工工业化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包括装配式在内的新型建造技术发展和推广应用,提高我市高技术工程施工能力,打造东莞建筑施工品牌。支持以专业骨干企业为核心联合工程施工和相关业务企业,承接东莞和其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建设中的重大基础性工程项目,以及绿色、节能、资源可循环利用的高新技术工程施工项目。

2.做强建筑技术服务业

优化建筑技术服务结构,提高建造设计技术和服务质量。鼓励东莞设计企业创新设计理念,提升精品项目和大型项目设计水平,为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东莞提供优质服务。新增甲级资质勘察设计院5家;培育产值超5000万元设计院6家,产值超亿元设计院2-3家,以及一批有技术和竞争优势的建筑服务企业。推动建筑技术服务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提升建筑技术服务业市场竞争体系,创新建筑技术服务模式,大力推进东莞勘察设计、造价、招标代理等企业积极探索优势互补的合作方式,实现强强联合,增强建筑技术服务业竞争力。推动设计、造价和监理等技术服务企业联合工程施工企业组建“东莞建造智库”,建设东莞建造咨询服务平台,以创新的设计理念,研究东莞城市空间布局、公共服务功能、资源节约利用、地域文化与建筑和谐共生等课题,以我市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要求为导向,为水乡功能区建设、滨海湾新区建设、高等级公共建筑提供高水平咨询服务,提升我市建筑品质和城市建造特色。

3.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鼓励和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适度、稳健多元化发展,向相关产业环节延伸。鼓励大型施工企业收购有较高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市政公司等,将并购企业转移到东莞注册并实体化运作。培育能够打通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原材料供应、工程检验检测、维护维修、运营的全产业链核心骨干企业团队,大力发展建筑幕墙、钢结构、园林工程、装饰装修等中小企业群,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专业承包商。推进建筑服务行业本地市场差别化竞争,外地市场抱团式合作,在错位发展中形成比较优势。打造有东莞特色的全流程现代建筑业产业链。

4.发展特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鼓励企业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深化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提高智能建筑、建筑流程和施工管理信息化水平。选择若干家龙头骨干企业重点培育成为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引导本市电子信息企业以多种形式与建筑业企业紧密合作、协同创新,开展面向智能建造的技术合作,建立跨产业组织,构建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多方协同智能建造研发平台,提供涵盖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的智能建造产品和解决方案,带动以新型智能产品和服务平台开发为中心的智能建筑制造业发展。推动发展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专业领域转型升级,逐步形成有东莞特色的智能建造、智能建筑设备部件制造、智能建筑服务新业态融合发展的智能建筑产业体系。

5.培育东莞特色建筑新业态

充分发挥东莞的制造业优势,建立建筑工业化合作平台,对制造业行业进行建筑工业化赋能,推动我市地墙砖、卫浴、家具、五金卫浴、建筑铝材建筑装备等建材制造业适应建筑工业化标准,向绿色环保产品升级。推动产业招商引资与创业企业孵化相结合,引进拥有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行业领先建筑企业及部品部件企业,为建筑新业态发展培育新兴力量。适度发展高质量新型墙体材料。培育一批能够提供建筑材料和构件供应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新电商,提升东莞建筑建材产业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着力推进中高端电子信息产业进入智能建造新技术研发和应用领域,培育智慧建筑新业态。鼓励专业化建筑工程骨干企业增强绿色、节能、环保理念,与制造业企业合作投资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布局绿色建造上下游产业链环节,培育东莞特色的绿色建筑新业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提高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方位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由建造建筑产品向建造和经营相结合的模式发展。

(二)大力培育产业基地,发展建筑产业集群

1.加快建筑产业集聚发展

整合建筑业资源,优化生产力布局。鼓励本地骨干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组织管理创新,构建产业发展联盟,实现龙头企业、核心环节、关联产业有效集聚,形成技术领先、配套齐全的特色建筑产业集群。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导向,打通建筑产业链上下游,培育集建筑项目管理、规划设计、新型材料研发、造价咨询、中介服务、金融平台等产业服务于一体的建筑技术服务园区,大力吸引科研机构在园区开设工作站、研究室,打造“东莞建造”的高端发展平台;推动建筑研究、科技创新、建材生产等相关企业合作创建“产、学、研、商”一体化发展平台和示范基地。支持具有产业优势的建材、装饰、智能、幕墙、园林等企业走“专、特、精”道路,做大产业规模,整合专业建造上下游产业链,建立绿色建造产业链创新联盟,推动建设绿色建造研发中心、绿色产品生产中心、绿色产业服务中心。

2.培育建筑产业化基地

发挥东莞制造业优势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化基地。大力发展工程应用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部品生产类(构件生产、配套产品、装备制造等单位)基地。利用各镇现有的产业基础,扩大、提升相关的装配式部件、铝模板、爬升脚手架等产品的生产、供给,形成规模化的建筑制造产业链。支持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带动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和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以及央企和大型建筑企业在东莞建设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厂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中心,打造一批省级和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科研教培类(咨询教培、科研院校等单位)和综合产业类基地的协调发展。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在装配式建筑工厂打造“机器代人”应用场景,推动建立智能建造基地。支持有港口和铁路站场镇区,发挥资源、交通优势,提升石材、家居、上下游产业的配套能力,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将与制造业相关的装配式建筑业态列入先进制造业的范围,享受先进制造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择优向市科技创新部门推荐申报重点扶持对象,积极向省和国家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培育建筑企业总部基地

通过培育一批、招引一批、提升一批等方式,支持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或大湾区总部。探索培育国际建筑展览平台,加快建设建筑市场信息、科技创新、建造人才配置平台,把东莞发展成为建设资本密集,功能配套,设施完善,具有高度活力和创造力的建筑企业总部基地。支持我市贡献大、能力强、有需求的龙头企业建设总部大楼,提升龙头企业品牌形象和社会知名度、影响力。引导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享受我市鼓励和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央企和省内外优质建筑企业到东莞设立总部或区域中心,本地建筑企业提升特级资质或有专业技术优势的企业拓展经营建设总部大楼,给予用地等政策优惠。

4.培育新型建材产业集群

打造建筑业与建材制造业深度合作平台,鼓励建筑企业积极采购应用和推广东莞建材产品,与本地建材企业共同开发建筑技术和产品,优化提升本地建材市场。促进东莞建材产业及关联企业集聚发展,产业链向上下游优势环节延伸,支持优势企业提质增品壮大发展。通过资本、技术、项目和市场运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强强联合,以强带专,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培育新型建材龙头企业。以东莞为经营中心、市场中心和技术中心,以物流成本和生产资源优势为重要因素,在惠州、河源和粤北、粤东地区投资生产中心,发展跨区域的幕墙、玻璃、铝型材、陶瓷和预制混凝土产业集群,支撑东莞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科学规划和优化搅拌站布局。

(三)内强外引共同发力,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1.培育建筑施工龙头企业

坚持培优扶强,着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增强内生动力,拓展优势业务环节,向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成为集投资、设计、施工、生产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建立本市重点骨干企业库和日常联系服务制度,协助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对入库企业在资质升级、上市融资、工程担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产值和税收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信用分值等奖励,为企业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提供服务。支持已上市建筑企业通过融资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形成示范效应,加快推进本市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争取上市机会;鼓励本市龙头骨干企业学习央企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主动和央企、国企结成联合体,参加本市和大湾区大型项目投标,扩大企业影响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2.支持企业整合优化业务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业务,解决承揽工程、融通资金、分担风险、提高效益等难题,为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提供支撑。鼓励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企业并购有较高资质和人才储备的设计院或有一定发展前景的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建筑业相关行业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拟上市企业资源库,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一批优势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革,优先支持库内企业挂牌上市。对开展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互动、生产经营与资产经营融合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给予奖励。

3.招引一批高质量企业

围绕“强链”、“补链”目标,招引一批综合实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到东莞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围绕提升资质水平目标,设置有吸引力的优惠条件和奖励标准,争取引进2-3家有特级资质的企业落户东莞。积极吸引大型央企、省属国企和优质企业将总部基地落户东莞,或在东莞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开展经营活动。鼓励重特大项目中标单位落户东莞,或在东莞开办企业。推动市镇两级招引项目机构对招引企业提供全过程优质服务,对已招引企业持续实行一对一、多对一服务,为企业创造优良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到东莞后的经营场地、市场开拓和人才引进落户等问题。对为东莞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新招引企业给予奖励和宣传,扩大知名度。

4.推进企业晋升资质等级

制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激励政策,为申报施工总承包特级、专业特级、施工总承包一级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专)业甲级的企业提供政策和专业指导,对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给予经济奖励。成立由省内外专家团队组成的建筑企业资质申报提升专家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辅导和申报资料组织的技术支持;由相关部门牵头,鼓励高级资质企业开展对中小企业升级资质资格的辅导。制定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计划,设计东莞建筑产业链相关资质关系动态发展信息图,为企业组团合作、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引导和鼓励企业制订资质晋升计划,提高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打好晋升资质的基础。

5.支持中小建筑企业发展

鼓励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经营有特色、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专业企业。支持中小建筑企业发展包括装配式建造技术在内的新型建造技术安装专业分包业务,培育特色分包能力。在建筑幕墙、地基基础、园林设计、装修装饰和钢结构等专业领域着力培育为龙头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群,支持一批有技术优势的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为大型骨干企业。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清理对民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设置的不平等限制条件,清除各部门和镇区针对中小建筑企业直接或变相设置的各种障碍,保证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地位。在省级工法评审、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创建各类优质工程等方面,加强对中小建筑企业的指导帮助。

(四)公共建设项目引领,推广新型建造方式

1.发挥公共建设项目示范作用

积极推动公共建设项目采用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工程建造标准,全面提升公共工程建造品质,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重点支持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和经验的建设单位以及具有设计、生产、施工等综合能力的大型骨干企业,参与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打造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以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南城CBD区建设等为试点区域,选择一批政府投资工程和部分社会投资项目,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培育一批在设计施工质量提升、智能施工管理、减少材料浪费、缩短行政审批、降低建设成本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优质工程。

2.加快推广绿色建造方式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造和运营管理,通过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安装、绿色一体化装修、绿色运营,推广绿色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在公共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鼓励更多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深入开展《东莞市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导则》应用评估研究。大力发展和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建筑企业优先使用资源化利用工业和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的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适用技术,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提升绿色施工水平。

3.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编制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指引,制定适合我市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构建与国家技术体系相衔接、适合本地特点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支持企业研究开发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技术、标准、工法。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以科研院所和设计院为载体,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服务中心。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一体化集成系统,促进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进行协同设计,提高设计方案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制定我市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制造的规格标准,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提高装配式施工水平,引导施工企业对装配施工、安全防护和质量检测技术进行研究,编制科学可行的施工作业标准书模板,提升施工流程的标准性和组织性。推进建筑全装修,新建住宅项目率先推行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配式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

4.加快推动智能建造

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智能建造快速发展,发挥重点项目以及大型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拓宽各类技术的应用范围,探索集研发设计、数据训练、中试应用、科技金融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模式,研究制定我市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及评价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工程项目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公共建设项目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项目提质增效。推动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鼓励中高级建设项目以“互联网+”为基础,推广智能建造中的传感器、物联网、动态监控等关键技术使用。

5.优化提升建造组织形式

支持我市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合作、兼并等调整升级组织形式,健全管理体系,增强竞争优势,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龙头企业。引导大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相关单位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拓展业务范围;支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建立全过程咨询平台,提升咨询企业全过程、一体化服务能力,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探索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全过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推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五)构建建筑技术平台,提高产业创新能力

1.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建造新技术

支持企业开展建筑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项目转化推广,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进工程项目采用建造新技术。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形成专利、专有技术、标准规范、工法的技术优势。以科研院所为依托,推动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基础共性技术的应用。利用我市的制造业优势,推动建筑业与制造业协同的战略合作,突破一批建筑核心技术,形成东莞建筑技术优势。加快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梳理已经成熟应用的建造技术,定期发布成熟技术目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应用新型建造成熟技术,培育具有新型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2.建立建筑科技创新平台

积极招引高端人才及团队到我市建立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重点研发平台,加快关键适用技术应用。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选择一批有技术积累、有人才优势、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鼓励多出技术成果,优先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鼓励总承包特级企业及年产值超50亿的一级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项目,形成自有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协同创新,培育和组建行业协同创新中心。支持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发挥技术创新和建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优势,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围绕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建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建设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3.加强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重视专业人才队伍、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有效的育人、引人、留人机制。关心关爱企业家团队建设,壮大东莞建筑企业家力量,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家整体水平,培育和奖励一批有素质、爱东莞、能力强、业绩优的优秀企业家队伍,激励优秀企业家成长。加大建筑人才招引力度,深化校地合作,引进创新人才,把引进建筑业技术管理人才纳入我市鼓励科技人才引进政策的范围。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宽松的工作氛围,创造承接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建筑人才资源外溢到东莞的条件,吸引广州、深圳和内地建筑人才到东莞工作和落户。以提供比广州和深圳更优惠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补贴为前提,加大东莞发展和品牌宣传,引导东莞常住人口的建筑和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回莞就业。以东莞建设“技能人才”之都为导向,大力推进建筑技能人才建设。大力培养建筑工匠型高技能人才,打造立足东莞的高素质建筑技能人才队伍。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的财政投入,组织建筑产业现代化、智能建造技术集成应用、信息化管理等高端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新型建造方式的实践与经验积累,培训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的技术管理团队和高级技工,提升本地建筑业企业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六)提升东莞建造品质,创新质量安全体系

1.增强高品质建筑设计能力

提升建筑规划设计理念,聚焦东莞城市建造品质提升,着力培育一批精品建筑和品质设计优秀项目,打造与“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相匹配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统筹引导,高定位、高标准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协调建筑与城市空间及公共活动关系。推动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城市设计衔接专篇,充分落实城市设计内容。鼓励设计企业以东莞城市建设品质提升为目标,融合岭南建筑特色,融入现代技术、材料、工艺,创立东莞建筑设计新模式、新风格,切实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推动重要或大型公共设施项目在前期策划阶段组建管理运营团队,引入高水平技术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创新建筑方案设计优选制度,结合建设项目特点,鼓励采取设计招标、设计竞赛和直接委托行业知名专家团队评选等方式优选项目设计方案。建立高水平城市建筑设计专家库,为我市高端标志性建筑项目提供设计技术咨询服务,推行设计竞赛和设计招标的“阳光评审”。吸引业绩优、水平高、信誉好的国内外知名建筑师、设计单位或团队,积极参与或与本地勘察设计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东莞的设计竞赛或设计方案招标。

2.完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

对标深圳等先进城市,对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订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图集,逐步建立国内一流水准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重点完善轨道交通、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BIM应用等领域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积极推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安全标准化、防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图集指引,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适度提高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逐步提高标准水平。支持企业积极参加行业标准、地方规范的制定,主编或参编国家、省级行业标准。

3.建立创建优质工程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争先创优,积极争创优质工程、标准化星级工地和科技示范工程,力争获得更多的国家级和省级奖项。建立创优质优秀工程激励机制,制定创优质优秀工程表彰奖励办法,每年定期召开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的工程项目进行表彰奖励。支持有经验的科研院所为企业工程项目申报优质、星级和科技示范工程提供咨询服务,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对获得优质优秀工程奖项的单位进行奖励。

4.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完善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强化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标准化工地管理体系和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溯机制。探索建立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主体失职追责和清出机制,构建施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建立以过程检查记分评价为主的动态监管机制。落实政府监督执法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和工程质量抽检,加强工程双随机抽查。进一步理清市与镇(街)、功能区与镇的监管职责,制定“阳光监管”制度,建立联动机制,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与建筑市场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和资质资格管理等有机联动。探索对企业的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完善危大工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工地”质量安全监管技术开发应用,建设和优化东莞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进完善建筑机械设备服务和施工的技术安全服务标准体系,优化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管制度,提高我市建筑装备现场生产技术和安全水平。

5.深化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法人管安全、带队检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的予以追责。突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治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建机一体化企业的监管,强化企业对设备的维保和日常检查责任。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大力度整顿检测市场不良行为。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完善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对工程检测全过程动态管控,规范检测行为,确保检测质量。

(七)壮大本地核心市场,积极拓展湾区空间

1.大力支持企业深耕本地市场

充分利用“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机遇,加大对我市“三心六片”组团联动发展的城市建设市场研究,分析我市构建高水平轨道交通建网络、打造国际空港中心、建设东莞大湾区优质生活圈,以及由此带来的交通、水利、市政、5G基站、轨道交通等新基建项目建设的市场需求,及时为企业提供本地建筑项目市场信息。引导本土企业加快适应本地重特大项目建设标准,支持本土企业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建筑融合发展,向市政、路桥、水利等领域拓展,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资质等级,适应重大项目招投标方式的变化,努力扩大本地市场份额。把深耕本地市场作为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基地和跳板,支持本地企业在公共建筑工程、科技含量高、建设难度高的中高端建筑领域占有更多市场份额,做出样板项目,为进入东莞以外的大湾区建筑市场提供示范工程。

2.提升本市建设市场供给标准

引导公共项目投资建设经营机构在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前提下,对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每年明确一定比例,并逐年增加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为培育东莞特级总承包企业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供平台。鼓励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单位予以奖励。推动市城建局、市水投集团、东实公司和交投集团等政府投资机构在建设学校、医院、水务、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高速公路等重大公共设施的过程中,适应我市建筑产业发展的新要求,突破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提高建设项目的建造标准,整合创新项目立项条件,优化招投标程序和标准,提供招投标政策咨询服务,支撑“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价值追求和东莞建筑市场优化发展。

3.积极拓展大湾区市场空间

利用我市处于大湾区核心圈内、“三区”叠加,并处于香港-深圳-广州轴线的区位条件,鼓励企业培植以大湾区为核心的主力市场,以抱团竞争的形式,探索“投建营一体化”的东莞做法,形成智力、技术、资金、装备、管理、标准和劳动力等联动参与的市场竞争优势,拓展市场空间和业务范围,积极承接大湾区的省重点项目和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鼓励企业加强与央企、国企的合作与协作,通过项目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投标大中型项目,实现“靠大联强”拓展市场。借力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深港科技合作区的建设契机,主动对接深圳建筑产业链条、技术标准和建造方式,跟踪深圳,对标国际一流,建立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的发展模式,鼓励嵌入深圳建筑产业链条中的施工、专业装修装饰、设计、建材等环节,在工程建造中不断学习建造技术,提升质量安全和品牌竞争优势。

4.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外部市场

高点谋划,提前布局,加快建筑“走出去”步伐,力争开拓境外建筑市场形成突破。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筑市场的研究,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市场和法律信息,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组织推介对接活动,为企业海外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风险防控和服务,为我市企业赴省外、境外承接工程业务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引导企业通过合作资金、技术、产品、人才等,与大型央企、国企建立战略联盟,以“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全链条参与海外项目。鼓励企业开展省外、境外市场条件研究,围绕主业选择和拓宽市场,形成市场适应性强、专业覆盖宽、技术水平高的专业化市场开拓和工程承接体系,积极走出去布局新市场,设立新机构,承揽新业务。

(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梳理可下放事项,推动“数字住建”建设,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事项要件,压缩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能。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集成服务模式,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推行审批事项一窗办理,推动全程网上无纸化、一网通办。

2.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推动工程总承包实施和完善。加快推进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研究探索电子化监督,实行招标人首要责任制,试行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加大择优力度,落实招标人权责对等。倡导招标人适度择优,加大公平竞争力度。创新改革设计招标制度,鼓励国内外优秀设计企业团队与本地设计企业联合,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

3.完善管理信息平台

利用平台对全市建设项目开展监督登记、联合验收、施工图抽查、质量安全监督等事中事后监管过程,实施远程动态监控与监测预警。推进BIM的工程建设项目智慧审批平台、“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智慧建造、智能监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整合优化升级,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

4.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按照现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探索根据合同造价实施差异化监管,为建筑品质提升提供物质基础。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探索工程造价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

5.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动态化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科学化信用评价体系,与国家和省建筑市场信用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实现数据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评价信息在市场准入中的作用,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企业承接业务和差异化监管等方面的运用,加大企业纳税、评优、科技进步等加分比重。依法完善建筑业质量和安全管理执法标准和措施,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和公开不良行为信息,筑牢建筑质量和安全的防线。探索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与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快速处理制度。

6.强化行业协会发展和自律

加强对建筑行业组织的指导,鼓励行业协会承担相应的行业管理职能,提高行业协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发挥协会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发布市场参考价和最低保障价,制定禁止通过恶意降价进行竞争的自律公约,抵制恶意低价、不合理低价竞争行为,探讨差异化行业监督和行政监管,维护行业发展利益。支持行业组织研究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下的行业管理模式和技术,鼓励行业组织开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技术开发、专业研讨会和技术培训活动。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功能,支持行业组织对发生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假冒伪劣建材设备、不合法的转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或者其它社会影响恶劣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通报和纠正行动;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行业组织合作,打击恶意竞争等不良的从业行业。鼓励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引导市场合理竞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将建筑业作为未来支柱产业进行培育。加强建筑产业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建立完善指导建筑业发展的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设立由相关部门分工落实的建筑业发展协调机构。完善规划衔接机制,分解建筑产业发展质量、规模与效益目标,压实主体任务和责任。

探索设立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建筑业、电子信息、建材制造、金融服务业等企业和行业组织以及科技部门参加的东莞建筑产业发展联盟,推动建筑新业态的形成发展和建筑产业与科技、金融业的融合发展。

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等中高端环节企业招引的领导;积极组织在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内主要建筑市场开展推介活动,让更多地方的政府部门以及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熟悉、了解、信任东莞建筑企业,增进沟通交流,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平台和服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

完善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政策制定与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有效的政策预期和导向。

着重围绕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出台建筑产业建链强链补链政策,以及建筑企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市场培育、人才支撑、融资上市等支持政策,为规划实施提供支撑。

设立东莞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提供支持。推动持续开展“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技术服务企业的量化评价。

以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为主导,加大公共设施投资项目的信息化、工业化的成本投入,提高我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补贴标准。推动工业和科技部门加大对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研发的支持,把“东莞建造”技术创新项目纳入东莞重大科技项目,出台鼓励建筑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中心,以及优先发展建筑智能化技术,建筑业和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形成新业态的政策;推动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引进建筑业高端人才和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政策。

整合优化市内市政、交通、水利、片区开发、城市综合体以及公共领域项目和工程的供给市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优化调整资信、业绩、报价等发包条件和评分标准,用好优质企业名录,鼓励在同等条件下,建设单位优先选取本市优质企业作为承接任务单位,支持我市优质建筑企业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承接项目。探索建立小额工程预选库、联合体投标企业库。

创新和完善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管体系,引进智能化管理技术,建设覆盖全市工程项目的全天候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优化质量监管体系,提高东莞建造质量水平。

各区镇、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吃透省、市对建筑业的支持扶持政策,认真落实,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三)纳入绩效考核

围绕加快我市建筑业在上规模的同时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建筑业全产业链的目标导向,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任务实施的分部门分级考核制度,把考核指标纳入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成立市建筑业规划实施考核领导小组,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具体负责全市建筑业发展的考核。推动各部门、各层级按规划要求协调联动和调度资源,做好规划的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评估。

    本文来源: http://m.wxycw.com/fanwen/13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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