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2022-05-08 17:22:40
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将《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清镇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建设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清镇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基本概况如下: 为满足经开区入园产业不断拓展的需求,拟定按清镇市人民政府批复《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清镇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规划面积59.2 km2(含省政府批复的用地面积17.3687 km2)开展产业发展规划。具体用地范围及布局特点如下表: 表1 清镇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的规划用地面积范围及其布局特征
清镇经开区发展以“强产业经济,高质高端、富市惠民、美化清镇“为总要求,以“强优补短、去粗存精、循环互动、产城乡融合”发展方式,通过调优产业结构,再造四大产业集群,提升服务平台,激活潜市场,使园区成为产业链发达、经济实力雄厚、服务与循环体系完整的一流新型工业化先行区,将经开区培育为黔中经济区资源深加工、中国西部中高端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及清镇“实体强市”新增长极。 清镇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方向列表如下: 表2 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方向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开展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园区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开展评价工作(开发区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规划环境合理性及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出具审查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源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规划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根据规划区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结果,以及规划区产业布局等,对规划区发展规模、产业布局、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准入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规划区环保清单式管理要求,作出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将认真准备公众关心的相关议题,并结合规划环评成果,在规划环评初稿完成后组织公众参与和第二次公示。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五、意见反馈系方式 联系单位: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胡炜 联系电话:0851-82540731 联系地址: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站街镇) 公告发布单位: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二一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