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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读后感作文精选6篇

没有较为出色的阅读感受,写出的读后感就是很片面的,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深大家对书上所写的了解,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书的读后感作文精选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书的读后感作文精选6篇

书的读后感作文篇1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被里面各式各样的昆虫迷住了。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

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

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蟋蟀是一个哲学家,它们似乎懂得这个世界的虚无缥缈,并且都能开盲目地疯狂的追求快乐的人扰乱。它们是土地的灵魂,一个活着的微点……最小最小的一粒生命,它们的快乐和痛苦,比无限大的天空更引起我的注意,更让我无比的热爱它们。

?昆虫记》是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一片雄伟的巨作,真让我爱不释手啊!!!

书的读后感作文篇2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故事。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简·爱》的结局是美好的,她的一生是她内在宝库不断丰富的过程。人的苦短,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要学会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去感受爱与被爱,用爱去包容他人。

书的读后感作文篇3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就其中味?”一首千古流传的诗词吟诵来,拉开了《红楼梦》这部千古巨作的华丽帷幔。——题记

?红楼梦》,我见过比它架构庞大的,见过比它华丽宏伟的,但是,它却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人们去一遍遍品读一遍遍揣摩。是了,是曹雪芹倾心刻画的人物形象使这本古典名著魅力无穷。

飘飘洒洒落下漫天花瓣,一个纤小的人影拿着花锄正进行着她认为无比神圣却哀戚的仪式——葬花,那便是林黛玉。黛玉纤弱而敏感,是个痴情悲观的人儿,先天的身体虚弱造就了她“喜散不喜聚,喜静不喜动”的忧郁气质。她一直爱恋着宝玉,却是敢爱不敢说,总是把心意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最后为爱情而死去。

宝玉,一个痴心多情的少年,他平时看似嘻嘻哈哈乐乐呵呵,用情却是一往情深。他一直喜欢着黛玉,却中了凤姐的计策稀里糊涂地与宝钗成亲,最后遁悟空门,随两位仙人而去。

还有那娴静端庄大方温婉的宝钗,狠厉泼辣的王熙凤,具有叛逆性格的晴雯……一个个人都刻画得如此生动、性格鲜明,这正是《红楼梦》最为精妙之处啊。

这本书不但人物刻画精妙,那庞大而华丽的架构也令人为之震撼——《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细致地描写了贾府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这儿到处都是琪花瑶草,金玉遍地,丫鬟小厮到处可见,华丽的布局看得读者们眼花缭乱的同时也为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深深感叹,完美地契合了题目,“红楼梦”啊,华丽的朱楼梦境般的富贵生活啊。

当我们沉浸在书中精妙的词藻构造之时,是否早已忘却了书的作者,那位饱经风霜生活潦倒的明代文豪曹雪芹。这样一个曹雪芹——一个洞悉社会、冷眼看世的人;一个怀着惊天纬地之才却被黑暗现实埋没的人,他或许饱尝世态炎凉,却拥有满腔热血;他或许消极避世,却又是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者!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不仅是《红楼梦》的开篇诗,更诠释了曹雪芹对艺术与爱情的执着追求。“荒唐言”,小说的本身是荒唐的,给人非现实之感,那《好了歌》讲的便是这个意思;而作者要写这部小说的选择也是荒唐至极的。当时人们认为小说不过都是些虚浮琐屑的言论,庄子曾说过:“饰小说以干县令,于大达再远矣。”但曹雪芹还是执着地选择了艺术,一心去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与爱情。

“说道心酸处,荒唐愈可悲。因是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有始便有终,还是一首渺渺虚浮的诗在悠悠回荡,《红楼梦》的故事终了,谁解其中味?还有多少味儿可解?只待你去细细品味慢慢琢磨,《红楼梦》是一部永远品不尽读不完的书。

书的读后感作文篇4

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崇高的背后藏着粗俗,善与恶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雨果

在巴黎,1842年1月6日,吉卜赛美貌少女爱斯梅哈尔达的精彩表演引起了人们的阵阵喝彩。而人群里的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罗德却完全失去了自制,因为他爱上了爱斯梅哈尔达,他感到要么占有爱斯梅哈尔达,要么杀死爱斯梅哈尔达。当晚,他指使加西莫多——被克罗德收容,成年后成为敲钟人的一个天生畸形的人去抢爱斯梅哈尔达,结果爱斯梅哈尔达被国王队队长法比救下。第二天,加西莫多被带到广场上受鞭刑,克罗德不与理睬,而善良的爱斯梅哈尔达却给他水喝。有一天,克罗德无意中发现爱斯梅哈尔达在与法比约会,他不禁妒火中烧,用匕首刺伤了法比,又嫁祸于爱斯梅哈尔达。然后,加西莫多把她带进了不受法律的巴黎圣母院,但最终还是被放上了绞架。而克罗德也被加西莫多从高高的顶楼推了下去。

读完小说,心中总是无法平静:善与恶、美与丑总如阳光和阴影,形影不离,有善,必有恶,有美,必有丑,这不仅仅是外表上的,更是内心里的。克罗德的虚伪,爱斯梅哈尔达的美丽,加西莫多的善良,法比的风流,都让这小说升华成了一部伟大的悲剧。其实,悲剧之所以感人至深,是因为它其中的人性的东西打动了读者的心。而在《巴黎圣母院》中,打动了人心的人性的东西就是美与丑的互相存在。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就是先把美好的东西展示给人看,然后再将其打碎。在广场上,爱斯梅哈尔达,一个活生生的美丽少女,最后竟然被人诬陷,死在绞架上,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为什么?为什么?渐渐地,我才明白,爱斯梅哈尔达的死如此让人感伤,这就是因为她的美被完完全全地撕裂了;而且,周围的丑让她显得格外善良,她的死也就格外地震撼人心了。

再说说加西莫多,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人,美丽与丑陋在他的身上都显露了出来。丑陋的外表下却有着令人惊叹的善良的心灵,不然,为何在爱斯梅哈尔达被关在牢笼中时,爱斯梅哈尔达没有想到那给了自己所谓的“海誓山盟”的法比,却只想到了救自己于危难时的加西莫多。最终,“人们发现有两具尸骨,一具搂抱着另一具,姿势十分奇怪。……人们要把他从他所抱的那具尸骨分开来时,他顿时化作了尘土。”由此看来,克罗德对爱斯梅哈尔达的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法比的则是临场作戏,也只有加西莫多的才是真爱。

美丽与丑陋只有一线之差,善良与恶毒相距并不很远,阳光下总有阴影。

书的读后感作文篇5

鲁迅有一篇回忆记事的文集叫《朝花夕拾》,里面多侧面的反映了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反映了鲁迅志趣的形成过程。十篇文章既表达了半封建半殖民的不合理现象,又抒发了对往日师长,亲友的怀念,也讽刺了一些社会现象。

在《狗·猫·鼠》中写的是作者仇猫和仇猫的原因,说猫的实质是纵恶养奸。其实是作者借猫讽刺和猫习性类似的一类人,我开始读这篇文集时还小,以为鲁迅只是单纯的讨厌猫,现在仔细的连接当时社会想想,那些“正人君子”,军阀统治者的帮凶就像猫对猎物一样施暴,实在寓意深厚。

?阿长与山海经》是作者对这位劳动妇女的惦念以及对年幼的时光的怀念,文中写出了作者由不喜欢到尊敬的几件事,开始作者并不喜欢这位保姆,讨厌她的切切察察,但有一次,阿长给作者讲起“长毛”(洪秀全的军队)让作者产生了空前的敬意,但渐渐的消失了,直到文章最重要的部分,阿长找到了鲁迅最喜欢的带插图的《山海经》,让作者感到惊讶的是阿长把《山海经》听成了《三哼经》,最后竟然找到了《山海经》这着实不易,我也对此肃然起敬了。

?父亲的病》是作者用讽刺的笔调写了庸医误人,文中两个“名医”开的药一个比一个稀奇古怪,毫无科学可言,讽刺了那些中医的故作高深,作者父亲病时花了大价钱请来“名医”效果都不见好,那些“名医”也相继借故辞去,父亲的病却一天天加重了,表达了作者对庸医的痛恨。现在看来,那些庸医确实可恶,可以说是草菅人命了,那些开的药完全就是异想天开,如败鼓皮丸,就是用打破的旧鼓皮做的,说水肿一名鼓胀,用打破的鼓皮就能克服,这实在是可笑。

这十篇写回忆的文章,确实像一面镜子一样放映了当时社会的陋习,迷信和黑暗,也为鲁迅以后的志向做铺垫。

书的读后感作文篇6

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小男孩,他的名字叫汤姆·索亚,他天真活泼,富于幻想和冒险,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做一个劫富济贫的英雄海盗,干出一番丰功伟绩。

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被汤姆的“足智多谋”软化了,不得不接受了他既顽皮又可爱的个性。在主日学校里,汤姆为了引起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的注意,便拿出卖刷墙特权时得到的小玩意儿换来的小条去领取一本《圣经》,结果在领取《圣经》的时候被考问圣经内容时,他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在刷墙时,汤姆耍了点小聪明,便一点力气都不费地赚了许多“财宝”,当汤姆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意外看到一起杀人案时,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鼓起勇气,揭发了印第安人乔,救了莫夫·波特,后来,他和同学们去山洞探险,和贝琪迷了路,汤姆向外探路时,意外碰见了潜逃在外的印第安人乔,等汤姆找到出口后,他和哈克又去山洞寻找财宝,后来,他们找到了财宝,两人都成了富翁。

读了这本书,我实在太佩服汤姆了,汤姆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勇敢,救贝琪出山洞,还揭发了一桩杀人案,真是太勇敢了,他身上有许多孩子所欠缺的东西,充满爱心、聪明、机智的小汤姆终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变了大人对他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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