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民政局“十三五”工作情况暨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
2022-05-08 12:29:54
南丰县民政局“十三五”工作情况暨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明确新方向、聚焦新要求,围绕省市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和民政工作要求,逐步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社会治理、民政公共服务等体系建设,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逐步增长,民政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南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先后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评为“双拥模范县”,荣获“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优秀县”、“全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单位”、“全市民生工程优秀单位”“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秀单位”、“全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保障。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续提高。至2020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705元和470元,低保保障线标准按年均10%以上的比例逐年递增。同时按照低保标准提高幅度的相应比例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对象收入适应于全县经济发展水平,2020年全县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50元和325元每人每月。“十三五”期间,全县城市低保累计保障1437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 7187.6万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37930人,其中已纳入农村低保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累计19020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3541万元。 2、建立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从2020年开始,我县将“三无”人员统一归为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目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917每人每月,能自理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615人。十三五期间,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093万元人。 3、落实残疾人的两项补贴制度。统一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2020年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0元。会同县残联对残疾人两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2016年以来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额696.5万元,其中2020年共有2933人享受残疾人两补,发放两补金额共计262.14万元 。 (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1、全面推行农村低保申报制改革,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比对,做到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目前我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在现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补助。 2、及时开展防灾减灾工作。2016年以来,琴城镇人民路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琴城镇新建路社区、琴城镇建设路社区、琴城镇解放路社区等单位被评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仓山路社区、杨梅村社区、水南村社区等单位被评为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取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进一步提高医疗自费部分的救助比例。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在医疗救助政策内个人自负部分按100%给予救助;低保对象在医疗救助政策内个人自负部分按75%的比例给予救助;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其住院费用自负部分年累计在2万元以上按5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大病医疗救助,提高“一站式”即时结算比例。2019年6月份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医疗救助工作移交到县医保局,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做好移交后医疗救助对象的身份认定工作,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2017年县政府下发《南丰县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丰府办发[2017]34号文件),在明确救助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救助程序和救助方式。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县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全面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提升救助实效。同时加强临时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政策的衔接,对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等困难群众,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十三五期间,临时救助共救助238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83279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人次为1119人次,金额为483770元。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给予救助服务,切实维护好生活无着落乞讨人员基本权益。2016年以来,共救助生活无着落乞讨人员1270余人,支出流浪乞讨人员(含生活、医疗、返乡救助)资金91.45万元。 (三)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扎实有效。 1、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出台了《南丰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县领导挂点联系社区帮扶和部门单位驻点帮扶社区制度,开展县直单位党员结对帮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每个解困对象都落实了1-2名党员结对帮扶,全县共72个县直单位820名党员结对帮扶全部落实到位。 2、强化精准核对。依托“数字民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市政府大数据平台,结合线下和不动产中心、车辆、社保等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城镇贫困群众做到精准识别。全县已累计开展线上核查低保家庭和城镇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共1217户、3527人次,核查信息预警242户、303人次;通过市政府大数据平台比对,全县核查出低保疑似问题人员551例,经重新核查后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231例。全县共认定城镇贫困群众1220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1086人,占城镇贫困群众的89%;城镇特困供养对象24人,占城镇贫困群众的2%;城镇孤儿6人,占城镇贫困群众的0.5%;已认定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人员104人,占城镇贫困群众的8.5%。 3、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民间力量,助力城镇脱贫解困工作。2019年召开了全县社会组织管理暨参与城镇脱贫解困工作会,全县45个行业协会、商会、公益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响应,填写了《南丰县社会组织自愿参与城镇脱贫解困结对帮扶工作报名表》,并及时与社区对接开展社会组织资助城镇脱贫解困对象慈善活动。另外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牵线搭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正邦集团向我县捐赠一批价值10万元的爱心物资,每个城镇贫困对象家庭发放20斤大米1包,牛奶1提,爱心物资由帮扶党员主动送到城镇脱贫解困对象家中,让贫困对象感受到温暖和幸福。 (四)儿童老年社会福利水平逐步提高。 1、统筹推动儿童福利工作。落实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2020年我县城乡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为950元,机构养育孤儿供养标准达到1600元,高于全国平均供养水平。积极开展“明天计划”项目,对孤残儿童实施医疗康复;以《呵护青春花蕾、关爱儿童成长》为主题,以节假日及新学期开学等特殊时期为契机,多形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活动。 2、着力推进养老服务能力建设。2016年我县改扩建县福利院儿童楼为老年公寓,新增养老床位62张。县财政投入10188万元新建南丰县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床位473张。同时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和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能力。2019年7月,我县采取公建民营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由福建省福龄金太阳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县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进行运营管理,为我县老年人提供专业的照护服务。 3、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的。建立了由民政、保险公司、公交公司、车管部门等单位的联络协调机制,召开专门协调会,按照省财政、县财政80%:20%的比例负担,为全县 名60周岁以上城乡特困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在重阳节,与县保险公司一同对我县百岁老人进行走访慰问活动。落实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对高龄龄补贴申请实行信息化,将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输入市局开发的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系统,缩短申办程序防止了漏发、错发等现象。2016年以来,我县共发放高龄补贴金1275.104万元,惠及5000余名老年人。 (五)绿色殡葬改革稳妥深入推进。 1、加强殡葬执法力量。县政府批复成立了南丰县殡葬执法大队(隶属民政局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同时下发了《南丰县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丧事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县县城城区丧事活动。 2、加强殡葬服务能力。县殡仪馆扩建工程按照高标准建设竣工,并于2019年1月31日开始试运营,项目投资约3200万元,新增1个大型悼念厅、9个守灵厅及餐厅、综合楼等配套,殡仪车、环保火化设备、治丧悼念设施等一应俱全,提供殡葬一条龙服务。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目前建成墓穴6351座,路网、绿化等配套到位;城市公益性公墓完成建设面积10亩,新增骨灰存放格位900个。 3、全面整治违规陋习。大力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治理,我县各乡镇对“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进行了摸排,进行销号管理,采取搬迁、平坟头、植树遮挡等方式治理了散埋乱葬坟墓1510座,“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已无坟墓。县民局政和民宗局联合对我县宗教活动场所提供殡葬服务进行了摸查统计,并对存在情况的金山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并确保整改到位。 4、落实殡葬改革惠民政策。我县出台了《关于丧葬费、抚恤金等补助发放管理办法》,实行了惠及全县城乡居民的5项(包括遗体接运、冷藏、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合计1200元免费遗体火化政策和5年内农村公益性公墓免费入墓安葬政。推行绿色殡葬改革以来,我县共获得市政府殡葬改革奖补资金150.5万,免费火化遗体2601具,惠民减免火化费用312.12万元,火化率达100%。我县多篇殡葬改革的宣传报道登上了江西民政杂志和中国社会报,绿色殡葬改革深入人心。 (六)城乡社会治理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1、加快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县计划建设52个农村社区,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30%。2017至2019年建成34个,2020年建成21个。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和资源禀赋,分类打造旅游型、养老型、经济发展型、电商服务型农村社区,其中市山镇前山村、包坊村、桑田镇荷田岗村、白舍镇中和村、傅坊乡傅坊村、莱溪乡九联村等六个农村社区先后被命名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社区。 2、创建“绿色社区美丽家园”。按照“六化”建设要求,着力打造服务完善、管理有序、美丽宜居、幸福和谐的示范社区,全面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琴城镇琴台路、琴湖路、国安路、沿江路、桔都西路、新建路社区和白舍镇中和社区、琴城镇水南村社区等8个社区先后被命名为全省“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社区。 3、推进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从2019年开始至2021年,分三年建设11个城市标准化社区,县委书记吴自胜、县长乐启文多次到社区调研指导工作,要求高标准打造有品位、有亮点、有业态的标准化社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明确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标准化建设工作,民政局、琴城镇、以及财政局、城投公司等相关职能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通过长期租赁、公房置换等方式确保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达标、引入专业设计团队高标准建设“四个中心”。 目前已完成琴台路、琴湖路、沿江路、新建路、国安路、人民路、桔都西路等7个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2021年计划完成4个社区标准化建设工作。 4、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对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的正面引导,指导全县各村(居)按照程序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把禁止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容村貌环境整治、邻里纠纷协商处置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大兴俭约民风,引领新时期文明新风尚,深化依法治村(社区)工作,推进村(居)民依法民主自治,不断完善基层治理结构,努力提升村(居)依法自治能力。目前13个居民委员会、172个村委会全面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 (七)民政专项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1、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按照《关于江西省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公告》的要求,从2016年5月开始,对已登记社会组织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指导帮助社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依法做好民间组织的登记、年检工作。2016年以来共依法审批新登记社会团体组织2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个,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检63个,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行为。 2、全面提高新时代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及时调整了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全县十一大类3676个标准地名的普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扎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在以往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的基础上,落实经费136.754万,对全县1282处未设置标志牌、损坏标志牌的地名及县城新增道路地名标志牌进行了补设,做到地名标志牌设置全覆盖。制作完成地名视频《人杰地灵话南丰》、《曾巩读书岩》,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江西卷)》第三稿修改,配合《江南西道》摄制组完成我县地名专题宣传片拍摄工作,收集、编写了12篇《红色地名故事》,进一步推动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服务百姓生活,弘扬传承历史文脉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地名工作创新发展。 3、全面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全面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其中:2016年全面完成琴城桑田、冾湾莱溪、琴城冾湾、东坪太源、冾湾东坪等五条乡级界线联检工作。2017年全面完成了太源莱溪线、太源桑田线、桑田莱溪线、太和太源线、市山琴城线等5条乡镇界线共计82.235公里的联检任务,同时完成2017年行政简册填报工作。2018年全面完成白舍市山等5条合计86.999公里乡镇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共埋设17个界桩,其中三面界桩 7 个,双面界桩 10 个。2019年认真做好闽赣线建宁-南丰段全长28.38公里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主要涉及南丰县傅坊乡、太和镇、建宁县溪口镇、里心镇),埋设双面界桩1个(18号界桩);认真做好南(城)南(丰)线全长87.10公里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埋设双面型界桩2个,埋设南(丰)宜(黄)南(城)、南(城)黎(川)南(丰)三面型界桩2个;完成我县太和桑田线、傅坊白舍线、紫霄三溪线3条总长37.905公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共埋设界桩8个,其中三面型界桩4个。同时扎实推进 “平安边界”建设,边界相邻的乡镇、村组开展了丰富多彩联谊活动,签订了创建“平安边界”协议书,促进了边界和谐发展。 4、严格依法办理收养和婚姻登记。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儿童收养和婚姻登记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2016年-2019年,共接受收养工作业务咨询1800余人次,依法办理收养登记4件。按照民政部、省市婚姻登记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局对婚姻登记服务办事大厅进行升级改造,营造温馨祥和的办证环境,以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放管服”要求,推行延时错时服务,公开办证程序及收费标准,切实做好婚姻免费登记工作,切实方便办证群众,提高了满意率。2016年-2019年累计办理婚姻登记14668对,其中:结婚登记7238对,离婚登记3774对,补办结婚登记3608对,办证合格率100%。 二、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民政职责在“惠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和谐”和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一)守好民政阵地,多措并举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第一时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 2、强化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疫情期间,对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关闭农村幸福院,无特殊情况,严禁老人外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敬老院探访,严禁老人亲属上门探视,工作人员每日实时关注老年人身体健康,一天两次测量体温,如若发现体温异常,及时送医或第一时间上报并处理。婚姻登记服务处暂停婚姻登记办理,做好宣传引导,对确需紧急业务需办理实行“预约办”,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殡葬管理领域,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推迟或从简办理丧事,缩短治丧规模和时间。救助管理站认真核实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区、询问身体状况、做好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站领导报告并已送县定点疫情防控医院,切实保障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双安全。 3、强化社会救助。首先对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逐户排查登记,了解救助对象中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做好持续跟踪了解,掌握有无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情况,妥善解决与疫区人员密切接触的救助对象自我隔离期间的生活困难。各乡镇通过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密切关注救助对象身体、生活情况等,确保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4、全力群防群治。指导城乡村(居)委会持续开展网格化排查摸底,每天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落实,不落一人,不留死角,全县基层干部下沉社区3208人、社会力量下沉社区人数3831人、城市社区,参与社区防控人员工作总时长929760小时,社区摸排居民数量75947人,农村社区参与社区(村)防控人员数量5132人。上报防控工作宣传材料58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以捐款捐物的形式奉献爱心,合力抗击疫情。如蓝天救援队、县平安志愿者协会、爱心驿站志愿者协会、县长跑协会、县物流协会积极行动,参与疫情一线;南丰县副食品百货行业商会向红十字会捐赠帐篷53顶;南丰县上海商会向向十字会捐赠800箱圣牧有机牛奶和800箱光明酸奶;南丰县副食品百货行业商会秘书长严文光向琴台路社区捐赠了60瓶84消毒液;南丰县餐饮行业协会捐赠了一批总价值2万多元的食材,可供1000人食用,并从2月2日开始向南丰高速路口监测点、县委党校留观点等地夜间执勤值班人员赠送夜宵;南丰县美术协会用艺术创作,向奋斗在一线的英雄们致敬。 (二)补齐短板兜底线,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1、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两不愁”。全面落实提标提补,着力保障基本民生。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353户774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033.3万元(其中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增发一个月低保金作为疫情生活补助,共计232.4万元)。共有农村特困人员255人,累计发放供养资金192.375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特困对象105人,累计发放供养资金68.0584万元。共有2933人享受残疾人两补,发放两补金额共计262.1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发放99.7万元。主动衔接扶贫部门开展兜底保障对象信息比对,完善兜底保障工作资料,对县、乡镇、村的社会救助数据进行核对排查,做到数据精准、工作精细、交账精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兜底保障政策合力。落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措施、刚性支出扣减政策以及“单人保”政策,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截止目前,共对19户农村低保对象实行了低保延退。 2、高质量完成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目前我县城镇贫困群众共1231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1123人,城镇特困供养对象28人,城镇孤儿4人,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人员76人,帮扶率100%。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脱贫解困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脱贫解困工作推进中的各类突出问题,促进各项业务有效融合和高效联动。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2020年安排了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确保了基层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章办事。三是推进政策落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协作,扎实推进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的专项帮扶措施,解决城镇贫困群众在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四是完善激励机制。为更好地展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成效,挖掘、宣传一批辛劳奋战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一线的先进人物,开展了“最美帮扶人”和“脱贫解困奋进之星”评选活动。五是引入第三方评估。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城镇贫困群众的脱贫解困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确保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逐户落实到位,确保城镇贫困群众同全县人民同步迈入小康。 (三)多元参与聚合力,着力健全老年儿童福利体系 1、统筹推动儿童福利工作。一是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救助范围,通过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核查认定,我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8人,按照孤儿标准减去低保金后的差额予以补助,截止11月份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8.52221万元。二是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我县城乡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机构养育孤儿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350元(与省市标准持平) ,2020年1—11月,共发放孤儿生活费12.17万元。三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根据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赣农儿保办字〔2020〕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南丰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我县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截止目前,我县各乡镇经过全面摸底排查了解,现有留守儿童780人,困境儿童202人。春节期间,由县慈善总会牵头,各乡镇协助,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150户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人家,每人发放春节慰问金500元。通过对这些困难对象的上门上户,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对他们的童年产生积极影响。 2、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一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对全县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对80周岁以上的低保家庭成员、城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每月50元发放服务补贴。对特困自理人员、特困半失能人员、特困失能人员分别按每人每月70元、300元、120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对未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年满60周岁的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50月标准发放护理补贴。2020年共发放高龄补贴186.084万元4766人;发放服务补贴11.665万元216人;发放护理补贴73.76万元297人。二是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0年9月28日,新建设的县养老服务中心开始试运营,通过近2个月的运营,入住老人普遍反映良好,入住的社会老人逐月递增。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六类对象的助餐和助娱、助浴、助安服务,同时还配套了100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对达到“四助五有”或“幸福之家”标准的养老服务站分别奖补5万元、20万元,累计拨付居家养老设施建设配套资金300余万元。目前助餐活动已在部分乡镇村居养老服务点正常开展,助娱、助浴、助安、助医等活动在全县各乡镇居家养老服务点全面开展。全县落实助餐六类对象162人,落实助娱、助浴、助安、助医的六类对象1550人。到2020年底,全县75%的建制村将建成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三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机构民营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养老服务的调节,提高养老服务的经营效率。目前我县引进了福建省福龄金太阳健康养老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县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进行运营管理,为我县老年人提供专业的照护服务。2020年,通过市场化运作,建成了智慧养老管理中心信息平台,已录入六类对象人员信息1100余人。同时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发展,市山镇包坊村日间照料中心每周安排一次老党员上党课活动。2020年我县在5个乡镇开展了“党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在学习强国上刊登发表。今年县财政安排10万元专项用于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全县乡镇养老机构护理员及其他养老机构护理人员68人参与了培训并通过考评,为我县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文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富有为老服务情怀的管理服务队伍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加快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为更好地服务城乡特困失能人员,保障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我县正在将原县福利院老年公寓改造成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养老机构,改造完成后,将委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运营,由他们为特困失能人员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优质服务。 (四)加强基本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持续深入推进绿色殡葬改革。2020年,我县将抚州市财政局和抚州市民政局下达的2018年和2019年殡葬改革市级奖补资金150.5万元合理分配至各乡镇用于乡镇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在建设殡葬基础设施过程中,充分征求多方意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在建成后注重优化服务管理,让广大群众享受更多民生福利。今年县殡葬管理所采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碑石159座以满足城镇群众需求。同时,严格按照民政部、省市相关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部门联动,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整治“三沿六区”散理乱葬坟墓,确保效果好、成效实。今年我县“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大墓、活人墓等共29穴全部整治完毕。 2、有序实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其中:南(丰)黎(川)线由我县牵头负责,宜(黄)南(丰)线我县协助配合。完成5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分别为:琴城莱溪线、洽湾太源线、桑田白舍线、傅坊太和线、三溪市山线,界线总长78.011公里,共埋设界桩17个(含8个三面型界桩)。 3、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作出版了《南丰县行政区划图》、《南丰县政区图》,制做完成地名视频片《南丰老街老巷》。完成了《南丰县地名图集》第四次审稿工作,预计年底出版发行。我县《地名志》、《地名词典》、《红色地名故事》的编纂正在按进度实施。 4、推进婚姻登记便民服务。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有效对接“赣服通”平台,大力倡导预约服务。积极与县卫健委沟通协调,实现婚姻登记与健康体检合署办公,极大地方便办事群众。目前共登记结婚1218对、离婚811对,补办结婚405对,婚登合率达100%。 5、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社会组织进行例行年检,以检促整,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为契机,分类对社会组织年检资料进行审查,业务主管单位初检后我局复检,确保社会组织规范运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020年新登记3个社会团体组织:南丰县蜜桔协会、南丰县四和青年公益志愿者协会、南丰县劳动模范协会。 (五)立足民政职责,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做好村(居)委会补选工作。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补选方案和操作流程,做好了一肩挑主任补选的指导工作,指导各乡镇依法、依规补选村(居)委会主任,今年我县12个乡镇补选村委会主任80名、副主任1名,委员2名,居委会主任12名。 2、抓好“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工作。根据抚民电[2020]35号文件要求,结合社区标准化建设,按照“六化”建设要求,深入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2020年我县琴城镇新建路社区、水南村社区被命名为全省“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示范社区。 3、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县共安排6个乡镇2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利用试点建设开展以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及探寻的有效模式,同步结合“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适当进行增量扩面,县财政安排建设经费105万元,确保每个试点社区不少于5万元。傅坊乡傅坊村、莱溪乡九联村被命名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社区。 4、搞好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根据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三年工作计划,今年我县选取了新建路、国安路、人民路、桔都西路等4个城市社区开展标准化建设,通过长期租赁、公房置换等方式确保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达标、引入专业设计团队高标准建设“四个中心”。目前,已经有3个社区全面完成了“四个中心”建设任务,国安路社区因党建三化工作还在进行中,社区标准化建设工作预计12月中旬可以完成。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在认定家庭收入核算中,由于农民家庭收入来源多样,家庭收入综合量化评估的困难较多。一是收入类别多样,难核实。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农村居民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既有传统经营性收入,也有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收入的多样化更容易产生隐瞒收入的问题,从而很难保证将各类收入无一遗漏地纳入核算范围。二是收入难以货币化衡量。农村经营性纯收入需要根据各类农产品的价格和成本投入进行核算,而一方面价格易受市场波动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不同家庭在农业经营中的投入成本也不尽一致;同时不同质量、级差的土地、不同的经营者会有不同的产量,更增加了农业纯收入核算的难度。 2、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的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没有明确。低保、教育、医疗等社会救助政策瞄准的主要是绝对贫困人口,针对农村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有些救助政策还没有将其纳入救助范围。目前就医疗保障方面,城市支出型贫困户医疗救助享受90%的政府兜底,农村支出型贫困户医疗救助只享受了免费医疗救治(具体免费救治的相关政策见《关于调整完善重大疾病免费救治政策的通知》(赣卫医字[2017]111号),这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救助质量,增强兜底能力。 3、全县养老服务能力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每千名老人的养老床位数不足。到2019年底,我县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4413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而我县现有养老床位数837张(含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床位数473张),每千名老人的养老床位数只有19张,远远低于目前45张床位标准要求。二是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难以满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对于一些留守老人、空巢(独居)老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4、殡葬设施建设和公墓管理不够完善。殡葬设施建设和公墓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入公墓安葬率还需进一步稳步推进,较大的乡镇还需合理规划增建公墓点,执法力度和相关部门配合还不够积极主动。 三、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抓住新时代新机遇,科学谋划“十四五”新时期民政事业远景规划,努力实现新突破,推动南丰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着力健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基本民生。按照省市民生工程的要求,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标提补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加强完善低保救助工作制度机制。统筹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和农村兜底保障,突出为民服务解难题,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着力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快出台南丰县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政策,高标准完成福利院老年公寓改造建设,做好全县农村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工作,提高特困失能人员生活质量。进一步落实六类困难群众的助餐助医助安助娱等补贴,推进农村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全县建制村建成养老服务设施,在太和、桑田等乡镇新建1-2个区域性养老院,切实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整体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全县各养老院的服务质量大检查活动,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特别是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健全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着力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及时调整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做好孤儿、困境儿童的摸排及认定工作并及时纳入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培育壮大基层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和以慈善超市为重点的基层慈善服务平台,推进慈善示范基地建设,引导慈善资源精准有效参与扶贫帮困、脱贫攻坚。 (四)深入推进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作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加快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加强殡葬惠民政策宣传,做好清明、冬至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引导树立现代文明殡葬新风尚。合理规划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及完善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县殡葬执法大队和乡镇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巩固我县入公墓安葬率。全面深入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摒弃婚丧旧俗,普及婚丧新风,树立移风易俗,培育社会良好风尚。 (五)切实加强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创新。继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基层治理结构,努力提升村(居)依法自治能力。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统筹农村各项资金、项目和工作,整体推进,共建共享。全面加强社会治理,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六)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工作,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深化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等公共服务,做好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和深入推进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加大地名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抓好地名地址库运行升级。依法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七)积极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科学编制实施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民政正面宣传和與论引导,加强部门协作,调动多方社会力量助力民政事业发展。 南丰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