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年度工作总结
2022-05-08 11:49:32
民政年度工作总结一、工作情况(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的要求,县政府印发了《县城乡xxxxx实施办法(试行)》。当时临时救助资金由县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初始基金按辖区内户籍人口每人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集,每年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00万元。 xxx年4月,根据省政府办《转发省xxxxx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办《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城乡xxxxx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县于xxx年4月14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县城乡xxxxx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县、乡两级临时救助制度,规定乡级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为300元,县级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为3000元。县本级临时救助资金由县财政按每年辖区内户籍人口每人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集(xxx年县财政安排预算150万元),乡级临时救助资金由乡镇自筹,县级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我县7月份被省、市确定为试点单位后, 积极开展试点工作,9月25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x的通知》,规定县财政按照全县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安排预算临时救助(含“救急难”)资金。 据统计,1-12月县级共批准临时救助1379户次,总支出256.15万元。1-6月份县级审批的临时救助金下拨乡镇民政办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7-12月份县级审批的临时救助金全部由县民政局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此外,县级下拨乡镇审批临时救助补助金58万元。其中县级临时救助情况为: 临时救助家庭情况。(1)按户籍性质分类,城市家庭63户次,农村家庭1316户次;(2)按属地分类,当地常住户口家庭1379户次,非当地常住户口家庭0户次;(3)按救助类型分类,支出型临时救助1373户次(其中:得到临时或一次性补助的非低保家庭1221户次),应急型临时救助6户次。 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情况。(1)按户籍性质分类,城市支出14.26万元,农村支出241.89万元;(2)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支出256.15万元,福彩公益金支出0万元,社会捐助0万元。 (二)主要问题1.由于我县临时救助政策宣传比较到位,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较多,而县财政因资金比较困难,县级预算安排的临时救助资金偏少,同时补助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较少,给县级临时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难度。 2.上级扶持临时救助的力度小,市级财政没有补助县级临时救助资金。 3.临时救助工作量大,而县级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临时救助工作难度大。如果要实行精准救助,特别是对临时救助对象全部进行经济核对的话,工作量将大大增加。 (三)政策建议 1.建议市级财政补助县级临时救助资金。 2.建议上级民政部门协调编制机构明确设立县级临时救助工作机构,并配备2-3名临时救助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3.建议上级加快出台经济核对平台,特别是核对临时救助对象的存款、车辆、房产、税收、收入和养老金缴费等信息,真正做到精准救助,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二、工作计划1.继续按照我县制定的临时救助政策开展临时救助政策。重点要继续实行临时救助社会化发放制度,并对发放对象实行逐户短信或电话通知,确保资金安全发放,让群众及时领到救助金。 2.认真甄别临时救助对象,逐步做到精准救助。 3.对临时救助对象中确实符合“救急难”的对象,及时按照“救急难”程序实现最快、有效的救助。 《通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提出的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的重要判断,结合广东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定经济的实际,要求银行业保险业一手抓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手抓企业金融纾困和稳定实体经济发展,总共提出了全力支持防疫和复工复产、金融纾困小微企业、服务稳定实体经济、落实主体责任和考核监督等四个方面共二十二条措施。 《通知》全文体现了对中国银保监会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措施的细化,并对银行保险机构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的良好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以典型经验带动和鼓励各机构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同时,对于部分银行机构在给予受疫情影响企业续贷或展期后,担心影响不良考核指标、监管问责等问题,及时回应了机构的诉求疑虑,彰显了监管部门的责任担当。 具体内容包括:全力保障防疫重点企业的增产增贷需求,向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快速受理、快速审批、快速放款的信贷支持和涵盖新冠肺炎感染、安全生产风险的保险保障。明确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量增、价降、质优”要求,信贷规模只增不减,融资成本只降不升,授信条件只宽不严;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的占比。加大重点项目资金投放,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产业集群,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继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农产品(000061,股吧)稳价保供;加大对外贸企业的综合性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争取各大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对广东的政策支持等。 《通知》体现出了“重实际、出实招、惠民生、求实效”四个特点:一是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既立足当前,要求各机构抓紧抓好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小微企业金融纾困等紧迫问题;也着眼全年,要求各机构围绕落实中央“六稳”的要求发力,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广东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到两不误、相促进、管长远。《通知》体现了对广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实现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构建“一带一核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乡村振兴和稳定外贸等重大战略的推动落地。二是银保联动、综合施策。通过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延后还款期限、提升信贷服务效率、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理赔效率、宽延保险期限等方式,形成银行信贷和保险保障的合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鼓励银行积极发挥保险增信、降险功能,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的推广力度,多渠道满足外贸企业的融资需求,稳定外贸发展。推动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实施让利、金融租赁公司缓收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消费金融公司对受疫情影响人群可给予延期还款和息费减免等。三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忧。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贫困户和车主等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忧,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分类施策、救急送暖。对于小微企业,要求各银行机构资金纾困要“能宽则宽、应续尽续”,各保险机构理赔服务要“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对于贫困户,要求进一步加大扶持信贷扶贫和保险保障力度。对于车主,明确疫情期间不因驾驶证和机动车年审过期未换证等因素影响车险赔付,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续保而上浮商车保费。鼓励保险机构使用电子手段开展自动续保业务。四是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要求相关银行积极参与再贷款防疫企业名单制定工作,全力争取额度,用足用好政策,鼓励银行充分运用地方财政的专项基金,缓释贷款风险,推动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更好地结合。 《通知》最后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考核,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