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小品
2022-05-09 06:32:02
某日下午,战士甲(扮演一个吊兵,口袋里藏一把玩具枪)准备到离团部五公里的一家地方商店(春风商店)偷点钱花花,在路上遇到本连战士乙(扮演一个老实兵)。 战士甲:“哥们,今晚我们一起去春风商店偷点钱花花,怎样?” 战士乙:“不去,我和春风商店老板的儿子很熟悉,被抓着那多不好意思。不过我得提醒你啊,春风商店东小门装有摄像头,你要偷的话只能从西边的窗户进去。祝老哥马到成功。” 战士甲:“真他妈的是个胆小鬼,这个社会,偷的就是朋友的钱。不去拉倒,我得手后少不了分给老弟的。” 战士甲继续往前走,战士乙走下台。 战士丙扮演成一个女人,脖子上带一根很粗的金项链上台,边走边给台下战士展示金项链,说:“这个是我老公送的生日礼物,真真的金项链,值2万多元呢。”表现出很幸福的样子。 正当战士丙得意地走着时,战士甲从口袋里陶出玩具枪指着战士丙,说:“把项链给我,否则,我一枪打死你。” 战士丙颤抖着摘下项链交到战士甲手上,等战士甲走后趴在地上哭喊:“我的金项链啊,我的金项链。” 抢到金项链后战士甲往前再走了几步,反复看了看项链。突然猛地转过身来,快步走到战士丙身边,抓起战士丙的衣领,打了丙一耳光,凶巴巴地对丙说,“他妈的臭女人,戴一条假金项链也敢出来混,给老子滚。”说完将金项链扔给了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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