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春的老房子,在街市尽头偏安一隅。一株花枝从墙外以抛物线的形状垂下,开满白色的九重葛。 我辞职了。在外面晃荡了两个月,手边的钱就花得差不多了。 我看着朋友截屏发来的街道地址,是这里了,敲门。里面的老妇人迎门,让我落座,给我倒一杯乌龙茶。她的猫躲开我,在书架底下又虎视我。我跟老妇人谈好租金和杂务的分担,她把这房子的一楼租给我。 我用一楼的房子开了一间店,衣饰店。没什么雄心壮志,养活自己就好。我去进货。挑了几种衣服,车的后备厢还有一半的空间没有装满。 偶然打听到城市有家织布厂,正好路过,就去看了看。 在布厂走走看看,我喜欢上那些弃用的布,深棕深绿深红深灰的条纹,都是机器出错的时候产生的废布,本来要织小动物的,错了就成了一行一行的条纹。 “这个卖吗?”我问管事的老头。 老头正在门口拿花生米下酒,没空跟我细讲,只说:“每十米二十块钱吧。” 我就掏出一百块:“给我五十米!” 我开着我的小车,带着新衣服、出错的布回到店里。 我把五十米布都裁成正方形,裁好后,把毛边扯掉横线,纵线自然成了流苏,是好看得不得了的披肩。我把一件从印度旅行带回来的白色棉衫挂起来,把这件披肩搭在上面,配一条老银饰。我的店呢,定位就是旧的、过时的东西,但有种过时,叫做永不过时。 2 正方形的碎布披肩,几乎每天都会卖掉几件。不同的女子,以不同的心情买下披肩。她们或者是买心中的欢喜,或者是买心中的忧愁。她们都对我说过差不多相同的话:喜欢手工的事物。 我又去织布厂买布,顺手在车间外面看到一堆毛线。毛线被装在纸箱里,显然是要处理掉了。我走过去看看,毛线太粗,颜色又太怪,白不白,黄不黄,米不米的。我跟那看门老头对视一眼,他认得我了,点点头:“拿去吧。” 有了毛线也不知道做什么用,只好织一件毛衣。织着玩吧,反正我有闲。想起来,我就织一个袖子或者织一个滚边,等到毛衣织好都是秋天了。可是往身上一比,大了。 我把它挂在橱窗里,卖掉! 3 晚上,七点多了,没什么客人。房东老妇人走下楼,陪我喝茶,坐着闲聊。 她说:“你也不出去,整天守着店,看来你没有男人。”我点头。她便说:“慢慢来。”她又抱着猫上楼了。 我喜欢她的那句口头禅——慢慢来,也许是给我这样一个懒人懒下去的借口。 这时,有个人进来,是个男人。男人很少来逛我的店,要逛也是陪女人来逛。 他很有礼貌,指着橱窗:“请问,挂着的那件毛衣,有没有蓝色的?” 这个人的眼光很好呢。他的眼睛很好看,黑眼珠很大,单眼皮,有种童真。 “啊,当然有,不过要下个星期才能拿到,我得去进货。”不知为何,我随口撒个谎。 他说:“行,下星期我来。” “好,那么你过来看看,你要哪种蓝色?”我把电脑叫醒,随手打开Photoshop。 他指着一个蓝色:“就是这个。” 我说:“好,知道了。” 他就走了。 我查一下色谱,那种蓝色叫琉璃蓝。 4 毛线我倒还有一些,足够织一件毛衣。可是,我没有他要的那种蓝色啊。他要的蓝色太特别了,像某种海天交接处,阴雨的傍晚,那种很忧伤、很夜晚、很普希金的蓝。 没办法,我又去了织布厂。我跟那老头说:“您得帮帮我,我要染料,只要一小瓶。” 我从口袋里拿出用报纸包的小糊涂仙,我知道老头爱喝酒。老头笑了。我拿出手机,把颜色给他看了。老头摇摇头:“我们这儿的颜料都比这浓,染不出这种琉璃蓝。我告诉你一个办法吧,用草木染,或许可以染出来。” 看我有点发呆,他指着厂房后一座小山:“那里有很多鸭跖草,如果你把一座山的鸭跖草都采来,呵呵,估计你可以染一件毛衣了。” 初秋的清早和黄昏,我在鸭跖草的山坡上摘取植株上的蓝色花瓣,忽然想起一首诗:想念不重的,就像一座秋山的落叶。我在想念谁吗?我的想念也不重的,像一座小山上全部的蓝色花瓣。它们真美啊,它们是所有蓝色花朵里,蓝得最纯正的,虽然它们那么渺小,那么不起眼,但它们的美却如同一种朴素的信念。只可惜,每一株鸭跖草只有两片花瓣,就像小鸟的翅膀,只有两片。 我大概把那片山上的鸭跖草都屠杀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干?也许只为满足我那颗好勇逞能的心。还有些别的什么?自己也说不清楚。人的一生,一定要说清楚的话本来也不多。 染料入缸,毛线入染料,加矾固色,捞出毛线自然晾晒,色牢度不错。染第二遍,颜色渐浓,再晾干。我在太阳下仔细查看,哎,成功了。 5 我赶工织毛衣。我有点像安徒生童话里的爱丽莎吗,就是《野天鹅》里面王子们的那个妹妹。我要赶在周末到来前,织好毛衣,唯有如此,天鹅才能变成王子。 编织,让我的手都磨起了泡。除了睡觉、洗澡、吃饭、方便,时间全被织毛衣占据了。为了确保这是一件“进货”来的毛衣,胸前的织错和漏洞都和橱窗里的那件一模一样。我把织好的毛衣用莎草纸包起来,装进美丽的礼物纸盒。 晚上,他果然就来了,还带来一个女孩。他很高兴的样子:“毛衣呢,多少钱?” 我当场开了一个天价,不为别的,就为那女孩。谁让他带她来的? 他立刻付了钱,把衣服套在身上。那女孩不高兴,帮他把衣服脱下来,往桌上一放,说:“这么贵,去香港买一件不好吗?或者,你每次出差在机场的免税店买不好吗?”他笑着说一句:“我很喜欢啊。” 女孩不依不饶,居然吵起来了:“蒋思齐,你这人太不可救药了。” 女孩走出门,蒋思齐追了出去。 “哎,毛衣!”我提着毛衣也追出去。 蒋思齐回头看了我一眼,来不及说话,继续追女孩去了。 6 毛衣一直挂在我的衣橱里。 蒋思齐一直没有来取毛衣,它多好看呀。我时常看着毛衣发呆,它其实根本就是我的,是我一手造就了它,用我的心织出了它,我对它最好。 圣诞节时,我穿着这件毛衣和朋友狂欢。毛衣真的大,显得人好瘦。朋友们都说:“牵根绳子就能把你当风筝放了。 我把蒋思齐那笔钱放在信封里,希望有一天可以还给他。 我的店还是老样子,有时候赚钱,大多时候不赚,所以要是有人来兑这店,我会考虑的。 一天,下午,昏昏欲睡的时候,我觉得外边走进来一个人。这不是蒋思齐吗? “记得我吗?”他说,“我路过,来看看。” “我记得你,你的钱还在我这里。”我低头从抽屉里拿出信封。 他说:“算了,要是想要钱,我早来了。” 我说:“可是,毛衣我也不能给你了,我穿了,都旧了。” 他哈哈大笑:“毛衣你穿好看,算我送给你的,好吗?” 他起身要走。我站起来:“不行,钱得还你!” 他回头看着我,我也看着他,迟疑了几秒,尴尬了几秒后,我们异口同声地想到一个办法——“请你吃饭”,“请我吃饭”。 7 他选了海边的火锅店。他把西装脱了,领带也解了,坐在我对面。 火锅的热气暖暖的。我躲在热气后面,不敢看他的眼睛,每看一次,我的脸好像就要红一下。 “怎么不说话?”他笑着问我。 “嗯,好久不见了。”我忽然发现自己竟不会说话了。 “是啊。我去外地工作了一年,今天请假回来。” “喔。”我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话题。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今天她结婚,请我去参加婚礼。我本来想去,可是没去,就来你的店逛逛。” “那你心情不好吧?” “是啊。”他看住我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8 “这毛衣,你穿好看。”时间过去三个小时,一瓶桂花陈酿已经见底,彼此都有点喝过了。 他看着我,这双眼睛所具有的杀伤力足以使任何一个女人溺毙,不光是我吧。 “可惜不是你跟她结婚。”我刺激他。 “呵。”他笑,“那没什么,其实,我没有你想得那么狼狈,我很好。” 他送酒入口,我也喝光我杯里的。 “来,再来一瓶。”他说。 他看着我又说:“这件衣服,你穿真的非常好看。” 已是下半夜了,我们摇摇晃晃,在街边叫了一辆出租车。他忽然说:“丁恩冬,我可不可以去你家里?” 我们摇摇晃晃在深夜的街道上走着,像两个酒鬼,时不时发出骇人的大笑。 到家了,我说:“你睡床垫,我睡地板。”他说:“不,我想和你一起都睡在床上。”他真像个孩子,我知道他说这话时没有半点非分之想。 我们并排躺在床上,只是睡觉,没有别的。 我感到了一种难言的依恋,去握他的手。他醒了:“你渴吗?想喝水吗?”我点点头。他去厨房拿了一瓶水,我喝一口,他也喝一口。 他把手臂伸平,说:“过来。”我就躺在他手臂上。 我觉得很快乐,他的身体这么温热,他的气味这么温柔。“你娶不了她,还可以娶我啊。”我说。 他慢慢地说:“让我想想吧。” 呵,他这个人,怎么这么认真啊。他不知道,这种时刻,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只是试探,再认真也都可以推翻重来。因为这一刻,我们喝醉了酒,我们躺在一起,我们彼此温暖,可是,我们没有肌肤之亲,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抽身而退,只要感到一丁点儿勉强。 “别想了,睡吧。”我说。我枕在他手臂上,很快就睡着了。 早上天气变凉,下雪了,他没厚衣服,我让他穿那件蓝色毛衣。他说:“你瞧,该是我的就一定是我的,对吗?”他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像个孩子。 9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他。 年底,有家公司在招人,我去应聘了,重新做白领。店兑给了别人,我不愿意去那条街了。 过了大半年,公司有个年轻副总对我很关照,他喜欢我。我也不小了,还能碰到这么死心塌地的追求者,得学聪明点,别让他溜走。 10 婚礼的便装是玫瑰红,鞋子偏偏没有玫瑰红。身边的人就说:“有一条街,很不错,有手工店铺,也许有你要的鞋。” 我们去逛,我忽然看到我曾经的店,怎么一模一样,又摆回原来的样子? 我走几步上前,看到那橱窗,呆住了。那件蓝色毛衣,就挂在那里。 我进了店,摘下毛衣。是我的!它胸前织错和漏针的地方都还在。 我抱着毛衣,像搂着一个孩子。我听到胸腔里,嗒的一下,心就轻轻碎了。 “小姐,我们老板说,只要是看了这毛衣的人,都请留下电话,他会和您联系,或者您可以和他联系。”看店小妹递上来一张名片,“是他所怀念的故人,他在找她。” 我想了想,没有去接名片,只是对那小妹说:“谢谢,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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