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和白昼对于今天身处的城市的每个人来讲,错位的不再是时间、秩序,不再是灯红、酒绿,不再是嘈杂、喧闹,不再是开始、结局,而可能是人心的躁动和荒芜,在陌生的某处,每天迎着的是各种从未停歇的遭遇。我们准备好了吗?在面对巨大的生活场和现实流时,又如何截取、进入和分解这些未知的部分,又如何把这种结构性的生活元素融入文学的本质? 也许没有人清晰地说出文学为何。 但写作者的内心必有一处自留地,深藏的与众不同的隐秘。 当有人在与城市相遇的正面时,他正剥开你看见的一些人,一些事,生活被撕开伪装的面具,生机勃勃的场景,充满令人寻味的返照,而文学也许只需要一个截面,他一层一层地剥,剩下的核正在呈现。城市这座迷宫里,装有很多人,他们走在街道、窄巷、里弄、城中村,逗留在出租房、广场、车间或办公室,他们是泥瓦工、水电工、手工者、企业老板、流浪汉等,在白天,有人互相看看,又迅速擦肩而过。在夜晚,重复同样的举动,但这些人换成了站街女、夜行者、醉鬼、无业者、小偷和恋人等。我们看到灯红酒绿的夜晚,街道两边的夜店闪着光,这些光的背后写着某某银行、医院、酒店、餐馆、歌厅以及茶秀、便利店、肯德基等。热闹纷繁的日常布景,我们要写下这些人,这些事,但对比活色生香的日常,却顿感文学如此表达的寡淡无味和单调无力。 无论如何表达,作家总是无法逼真呈现所谓的写实。 即使是伟大的唐诗,我们要从中找到李白那时的日常也非易事。 那么,文学的要义是什么?是吃喝拉撒,还是家国天下? 李敬泽说,文学是绝对地确立个体的时代。 这似乎回答了上述的问题。 个体在文学中对照出一截社会的变迁史,当无数个个体在那段时间的物流中,被淹没,被扭曲,甚至被劫道,那么作家就是要做那个借尸还魂者,帮助他们说出自己的遭遇和思行。 那么,写作者如何说才是确立的呢?我的理解是他们个人经验的独行、思想的特立、表达的有效。 回到李亚强的《夜晚》,我以为他抒写的是不断在城市的魔方中穿行,而不易找到出口的那个人。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不断潜行、搬动、迁徙、像候鸟轮回,最后被关进笼子,深深陷入生活的漩涡。各种烦闷、失落、灰心、徘徊、荷尔蒙和唾液交织在一起,成了他面部的青春痘,不断结痂、剥落,又继续结痂。 其实,在任何时代,生活的存在总是大于作家笔下的想象。当写作者基于生活的层面写下所谓的现实时,他们只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从一瓢水想象生活的汪洋现实,观照的当下是否经验一定得当?关联的时代是否一定再现?问题是这些彼时的所谓的现场感真的扯上了关系吗。所以忘乎所以未尝不是旁证、不是钩心。作家写实般的现实,也许会成为读者虚构的想象…… 《夜晚》中的我每天处在一个被梦话的城市边缘,他们这些在异地的进入者,却又异同寻常地经历这个时代许多人相同的噩梦。 夜晚是一个隐喻,也许什么也不是,只是时间进入城市的一种安全模式。我想说的是读完此文:当你写实了此,我可能涂鸦成彼,这也许是文学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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