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目睹过很多场“作者见面会”,即使是比较小众和生僻的作者,也有人数多到超出预计的读者早早抢占了坐席,看来“吃到了鸡蛋,不必见下蛋的母鸡”的说法,并没有深入人心,人们依然还是要去听讲座——重点是看看那个作者,看他和自己想象中的那个人,吻合程度有多少。然后就到了提问的环节,一些人抓住了这个机会,开始大段大段地阐述自己的看法,最后以“你认为我说的对不对?”来结束提问——其实,这不是抓住机会,而是过度关注自我,忽视作者,浪费了这个机会。 我在年少无知、阅读甚少的时候,也是这样一个的读者。别人看动漫,看言情小说,我不屑,我找米兰·昆德拉、尼采来看,一方面为了接受采访时候能够引用他们的话;另一方面,也是抱着挑剔和反驳的目的,读一两段就在旁边标注:“写得也不怎么样。”“真的吗?”“我看不懂,是他表达得不清楚?” 直到某一个下午,我读到赫尔曼·黑塞的《荒原狼》,其中有一段话这样写道:“因为我也和你一样孤独,和你一样不能爱生活,不能爱人,不能爱我自己,我不能严肃认真地对待生活,对待别人和自己。世上总有几个这样的人,他们对生活要求很高,对自己的愚蠢和粗野又不甘心。” 这段话穿透了纸张,穿越了时间和空间,准确地指向我的内心,让我看到一个未曾发现过的自己。我才意识到,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求异,而是为了求同,我的幼稚和自大轰然崩塌,回归到一个读者的谦虚。 什么是一个读者的谦虚?中国古代私塾的教学方式,叫做“素读”,意思是看书的时候不带自己观点,脑袋空白地看。不在书本周围砌起预备的知识围墙,不做价值判断,不添油加醋,不预设任何目的。如同弗吉利亚·伍尔夫所说,理想的阅读是“不要向作者发号施令,而要设法变成作者自己。做他的合伙者和同伴。” 阅读,如同走进一座陌生的建筑,或是走向一个陌生的人。然后,等待。等待他走向你,与你共享他的人生。如同《金瓶梅》中清河县城的李瓶儿准确地找到旧金山的张爱玲。 我们阅读,在他人的经验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发现一群像自己、但比自己更优秀的人组成的世界,他们四周是荒野,头顶是星辰。他们帮助我们抵抗脆弱的友谊、不完美的爱情、抵抗孤独引发的脆弱等一切打击,能够更轻盈更辽阔地生活着。 越来越多的人告诉我,读书这件事,最终会变得像采购一样——不需要自己亲自去实施,而有人替你完成。比如现在有很多渊博的人做这项工作,他们把一本书拆解、打烂、萃取、重塑,然后用几分钟的视频节目或是广播,把书中“有价值的内容”讲给你,就像电影预告片,把打斗、爆破、激情戏全部剪辑在一起,让你觉得看过“精华”之后,不再有必要看正片。 而我将永远拒绝让人替我阅读,因为阅读是极个人化的,是可以提供给我的最大乐趣之一。书的本质,是孤独的作者与破碎的社会之间的一种交流,作者发出声响,或许几百年后,在青灯孤照的图书馆,一个孤独而谦虚的读者报以应和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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