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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后感通用5篇

导读:  重读《新月集》、《飞鸟集》之前,刚好读到另一本书,提及印度人民对于泰戈尔的尊敬和对泰戈尔的诗的喜爱时讲的一个小故事,说作者在印度旅行时听导游读一首泰戈尔的诗,虽然听不懂,却觉得非常好听,朗朗上口,特有韵律,可一旦直接译成中文,就完全失了其韵味,如同嚼蜡一般。说来这倒与我一向少读国外文学作品的原因有不谋而合之处,最忧心的不过是被奇葩翻译败了兴,恨不得自己能精通万国语言,不为无良翻译所贻误而错过美......

在明确作文的分类后,同学们才能更好的展开写作,在写作文的时候,能够培养学生的写作技能,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作文,读后感通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作文,读后感通用5篇

作文,读后感篇1

重读《新月集》、《飞鸟集》之前,刚好读到另一本书,提及印度人民对于泰戈尔的尊敬和对泰戈尔的诗的喜爱时讲的一个小故事,说作者在印度旅行时听导游读一首泰戈尔的诗,虽然听不懂,却觉得非常好听,朗朗上口,特有韵律,可一旦直接译成中文,就完全失了其韵味,如同嚼蜡一般。

说来这倒与我一向少读国外文学作品的原因有不谋而合之处,最忧心的不过是被奇葩翻译败了兴,恨不得自己能精通万国语言,不为无良翻译所贻误而错过美好的文字。只是,有时并不都是翻译的问题,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有时候也体现在:诗文的美妙在适合的语境中,在深懂得的人心里,才能焕发其臻美的生命力。

且莫说国与国之间语言难通,就是华夏大地不计其数的地方语言中随意挑两种出来对话,必定呈现鸡同鸭讲之势,最简单一个例子,同一个笑话,放在北方人嘴里可能特好笑,若放在南方人嘴里也许就会摸不着头脑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只是想说明自己之所以开始收集不同版本的泰戈尔作品的原因。既无法学习并精通印度语,只好指靠翻译的水平高低。这一次新收入这版郑振铎译文,很是喜欢——是的,还不到非常喜爱,只因喜欢,更希望能至臻完美,书文印刷装帧上还可精益求精,满足某些藏书人例如我莫名的怪癖。

此版本于我好处在于,除了《新月集》、《飞鸟集》之外,另附有郑振铎所著的《泰戈尔传》,粗略的传记,引典许多,很有趣。

作文,读后感篇2

当我看完《分拳头》一文中我不禁想:“我们朋友和朋友之间如果能像笨狼的同学一样,自然也就不会发生矛盾了。”

读《笨狼的学校生活》我觉得它们的课堂上很有趣很丰富,笨狼的学校生活还真挺不错的|!

作文,读后感篇3

对于语法,中国人一直特别重视,甚至把它和背单词一样,作为英语学得好不好的标志。也因此,很多人认为,英语就是要靠背单词记语法才能学好的。而事实上以英语为母语的孩子是不学语法的。esl(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学生学语法,正常课程里面是不讲语法的。那外国的小孩是怎么学语言的呢?英语不教语法也能学好的吗?

英语启蒙从phonics开始,此书揭开了自然拼读法的神秘面纱。在类似搭积木、组合替换的游戏中轻松地读出、听清、记忆英语单词和句子,进而全面提升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这就是phonics的意义所在,即我们时常说的“见词能拼。听音能写”!关于phonics其实在日常的教学中早就有渗入了,不过从来没有接触过一套理论专门解析我的这一教学行为罢了。很偶然的得到了这么一本书顿时觉得茅塞顿开,受益匪浅。在书上圈圈点点成了习惯,读后做个整理小结也是自己的一个小习惯。

英语教学中,常常会发现学生们是各种听不清,记不住,读不对。学生们筋疲力尽,老师们也在绞尽脑汁。phonics能够帮孩子的耳朵辨别音节和韵律;能够帮孩子搭建起词音和词形的联系。;phonics还能帮孩子体验字母与字母组合的发音规律。

咱们在中文环境下学英语跟本书的作者女儿在国外学英语那又是两种情况。“安妮”是本书作者的女儿,她正在加拿大读幼儿园。通过观察安妮在国内外英语启蒙的经历,编写了这一本书。

咱们中国的英语教育出品的多是“哑巴英语”,而造成哑巴英语的原因,绝不仅仅是“输出环节”的问题,造成哑巴英语真正的原因在于输入环节中原汁原味的英语听力输入量不够,中英互译的思维模式以及死背单词语法所造成的情境对应能力的不足。

虽然平时教学中我常常我说某某两个字母组合发什么的音,但就是还没有一套理论支持,也没有一些专用的术语。通过阅读这本书,现在有了。英文字母有两个属性。一个是lettername(字母本身的名字),一个是lettersound(字母的发音)。而后者是学前班一年的启蒙学习内容。音和字母的对应,音和单词的对应,音和实物的对应,都靠音来连接。音才是英语启蒙的重点。

外国的语言教育,真的是更注重“语言”两字。而我们,当然本人观点不能代表广大的教育工作者,还是暂且说自己个儿吧。我的日常教学更偏向“工具性”,朝着考试目标而定的“训练”。想来真是个落后分子了,这以后一定得洗心革面,跟国际接轨。

背诵,这是大部分中国学生的拿手绝活。但是,为什么背下来的巨型为啥不管用呢?死背单词和句型就好比学游泳的人在陆地上做模拟动作,不下水永远学不会游泳的道理一样。单词也好,句型也好,都要在情境中才能学会运用。背下来100个句型不如通过动画片和阅读积累100个情境管用。这一片断深得我心啊,举双手支持。

就是承认学英语,听原汁原味的歌曲,看美剧等都是在磨耳朵。()磨耳朵的关键不在于听懂每一个单词,而在于熟悉英语的韵律节奏,培养语感。这使我突然想起中央台的一套动画片,可以布置给孩子们当特别的作业就是“观看英语动画节目”。

中国孩子从小就开始听各种中文儿歌童谣,英语国家的孩子也是如此训练语感的。我们的英语启蒙完全应该走同样的路,首先得让孩子大脑中储存足够多的语音信号,他们才能区分各种信号的不同,所谓的辨音能力就是这样形成的。

听力辨音能力和情境对应能力是输出的基础。输出是输入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是水到渠成的事。输入一点点就开始关注输出,极有可能引发孩子的逆反和厌学。只要输入的资源正确、方法科学、时间足够。剩下的就只有等待。

作文,读后感篇4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东汉末年,群雄割据,董卓独霸朝纲,祸乱朝廷。涿郡刘关张桃园结义,征战四方,三顾茅庐,结孙权,破曹操,借荆州,取巴蜀,成就一番霸业;江东孙权,兵精粮足,又有三江之固,据江东而虎视天下;奸雄曹操,据陈留,讨董卓,征袁术,平袁绍,远征乌桓,一统北方,而后破马超,败韩遂,拿定西凉,欲征荆州以霸天下,但兵败赤壁,从此三国鼎立局面形成。

风云变幻,刀光剑影的三国时代文争武斗,英杰辈出。

蜀汉丞相诸葛亮原在南阳隆中躬耕隐居,本不想闻达于诸侯,但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共图“匡复汉室”大业,他深受其感动,遂与刘备畅论天下大事,未出茅庐已三分天下,出山后,博望坡初次用兵用几千人马杀退曹操十万大军,接着出使东吴,舌战群儒,智激周瑜,促成了著名的赤壁之战,烧得曹操八十万大军灰飞烟灭,片甲不留,使他再无力发动大规模南征,狼狈逃回北方,大大挫伤了曹军的锐气。并且进一步智激周瑜血战曹仁,他则趁机取南郡,夺荆襄,建立蓄军养兵的根据地。先帝伐吴失败,诸葛亮受托孤之重,平定南方,六出祁山,北伐中原,尽心辅佐汉帝刘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直到病死军中,诸葛亮足智多谋,机警善辩,忠心谨慎,执法严明,是封建时代一个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的艺术典型。

东吴水军都督周瑜,年少气盛,但却深晓韬略,具有多方面的艺术修养,是一个颇具军事才干和政治才干的人物。当年曹操南下侵吴,就是他和诸葛亮共同指挥孙刘联军大破曹军于赤壁,战前,他曾利用蒋干使反间计除掉了曹操的水军都督蔡瑁、张允,并利用蒋干第二次过江之际让庞统给曹操献上连环计,让曹营战船作茧自缚。但此人心胸狭隘,自负好胜,缺乏容人之量,最终落得被活活气死的下场。

我没有关公的英勇无比;没有张飞的赤胆忠心;也没有刘备的仁义善良,我只是我。在和平的年代里,这里没有战争,没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也做不了英雄,但两千年来,天变、地变、国边、人变,沧海桑田,无不变的事物,然而社会构成的相生相克,此消彼长,强弱退换,进步退化的生存法则却从未变过。我们期待桃园三结义的兄弟,虽不用出生入死,却想一起去奋斗美好的未来。不一定要兵戎相见,考的却是应变能力,在这个社会上,弱肉强食依然是社会的法则,无形的斗争每天都在上演唯有学会应变,变得强大,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最终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司马炎统一三国,其实也没有最后的胜者,也没有失败者。司马炎不是,曹操也不是,刘备孙权也不是失败者。他们都在自己的舞台上绽放出他们最绚丽的光彩,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作文,读后感篇5

“我们是两代人,中间隔个三十年。我们也是两国人,中间隔个东西文化”,龙应台用了这一句话来描写她与她儿子安德烈之间的代沟。年龄以及文化的双层代沟让他们母子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难上加难。我觉得这在我们学校的学生和家长中也很常见,特别是像我这种家长是来自中国的学生,因为我们和我们的家长的文化背景就会不一样。

这本书收录了36封龙应台和安德烈给互相写的信。他们由于在一起的时间不多,所以两个不熟悉的人就通过写信的方式来拉近距离。他们在信中会分享自己的一段经历,生活中的一个故事,或是对某件事情的观点。他们也会一起回忆他们之间的记忆。这两个不同的人用这些方式找到了许多的共同点。

让我最能产生共鸣的是在第二和第三封信中,龙应台和安德烈都分享了一个看比赛不知道支持哪个国家的故事。在别人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时候我也会不知道怎么回答。我说美国也对,因为我的国籍是美国而且我从小接受的也是美式教育。不过我自从在上海出生以来就一直住在这里,我虽然有时会回去看我住在纽约的外婆,但是回去的感受也不会觉得是回家,而只是去旅游,因为在我的心目当中,我的家在上海。

通过与儿子互相写信,龙应台说,“我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十八岁的人,他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我认为在这句话中,“认识”的意思其实是“了解”,因为他们其实已经认识了十八年,却是第一次真正的了解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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