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榆林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2022-07-25 13:13:33
导读: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3)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 榆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榆林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榆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3)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未来榆林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榆林2014年建设公租房3360套、2015年建设公租房3005套。近期,榆林禅城区2014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与往年不同,2014年首次实行全年受理,首次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和榆林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且申请条件比往年放宽不少。往年公租房的申请仅限于每年的4~5月。 榆林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政府统筹,房源由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配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政府指定的运营机构或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 榆林公租房管理办法办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登记管理制度,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必须为纳入政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档立册,并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施严格监督。 榆林公租房管理办法办法第四十三条:政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供应对象应放宽至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体。 各类投资主体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及园区周边建设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用工单位或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单位自建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建设单位应将入住人员资料送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制度及接受当地政府监督。 物业费包括什么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 前往阅读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指人员的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是根据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的)。人员费用的测算根据所管物业的档次、类型和总建筑面积先确定各级各类人员的编制数,然后再确定各自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出基本工资总额,再按工资总额计算各项福利提取的数额,汇总为每月该项费用的总金额,最后再分摊到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上...... 晋城公租房管理办法及买卖政策 >> 前往阅读 晋城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晋城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晋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肇府办〔2012〕34号),规范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晋城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榆林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用房政策 >> 前往阅读 一、优惠政策(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3、身份证及户籍证明;4、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5、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