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公租房申请条件-上饶公租房买卖政策
2022-07-28 16:48:44
导读: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 江西上饶公租房申请条件-上饶公租房买卖政策 江西上饶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江西上饶公租房买卖政策 根据宪法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当前,首先要解决公占私房和原自住房被挤占后现在居住困难的房主的问题。要制定腾退房屋计划,房主现在居住困难的先解决,不困难的缓解决,分期分批落实。 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交换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交换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2、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的自住房,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出,退还给原房主。 3、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凡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和现在住房十分困难的房主的房屋,要尽先安排,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基本退完。 文山公租房申请条件-文山公租房买卖政策 >> 前往阅读 面向人才群体的2015临沧公租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是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二)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1、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2、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文山公租房申请条件的1、2款所列年龄条件,以2015年1月1日为审查...... 梧州公租房管理办法-梧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 前往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单独建设,在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中配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第一条: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建金〔2009〕160号)和我市&ldq......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 前往阅读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市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具体项目由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由市政府负担。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