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022-05-11 10:41:14
2021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五)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二、卫生检测及保障要求 (一)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检测任务由各地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根据本地情况选择确定,可选择本级疾控机构承担,也可根据需要统一向有资质且在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购买服务完成。检测经费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卫生稽查内容)。因涉及查处案件问题,原则上不允许用快检设备代替实验室检测。 (二)涉水产品的检测任务由各单位采样后送各设区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各设区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局收齐后,于6月30日前统一送省疾控中心检测,经费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 (三)省疾控中心要集中力量对各设区市送来的涉水产品样品进行卫生检测,并于9月30日前将检测报告发各设区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各地其他所有检测报告应及时(送检后1个月内)反馈至本级监督执法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及时将监督抽检结果对外公示。 三、结果报送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目前尚不能通过监督信息报告卡上报的数据信息,需以网络填报汇总表方式上报。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 (二)各地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查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抽查、记录和公布工作。 (三)各地要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对生活美容场所涉嫌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组织协查。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表:1.2021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 划表 3.202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计划表 4.2021年涉水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5.2021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随机监 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6.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 情况汇总表 7.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 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8.2021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 息汇总表 9.2021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 息汇总表 附表1 2021年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a.按抽查任务的80%进行检测。 b.指每间教室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 c.教室采光和照明检查项目含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照度及均匀度,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d.指《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第4.8条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f.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附表2 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a.游泳场所按抽查任务的100%进行检测,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其他公共场所按抽查任务的50%进行检测,美容美发场所按抽查任务的20%进行检测。 b.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c.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d.使用单位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e.只对6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项目。 f.使用无风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g.使用非开放式冷却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附表3 202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a.不含学校内的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 b.农村集中式供水为监督检查信息卡上标记类别为“乡镇”的集中式供水。 c.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档案或记录以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 d.水质自检包括委托检测。 附表4 2021年涉水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a.无负压供水设备、饮用水消毒设备、大型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合理缺项。 b.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基础上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 附表5 2021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a.用水由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供应的,原则上视为合规;用水为自建设施供水或其他方式供应的,检查水质检验报告,判定合规情况。 b.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均符合规定的判定为合规单位,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判定为不合规单位。 c.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并记录出厂餐具饮具数量、消毒日期和批号、使用期限、出厂日期以及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d.指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和批号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e.仅适用于化学消毒法。使用其他消毒方式的,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两项指标合理缺项。 附表6 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况汇总表
a.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的机构建立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档案或卫生安全巡查记录,才可判定为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b.指由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机构建立的相关档案。 附表7 2021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a.二次供水指检测设施数。 b.为表中检测项目均合格的供水单位或二次供水设施数,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或设施。 附表8 2021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附表9 2021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a.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检查和检测均合格的单位数。 b.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及标签、说明书均合格的产品数。 c.产品数指应用现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