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协议书新9篇
2022-06-17 17:41:36
那么你知道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为了确保互相的正当利益,小伙伴们会运用到协议书,以下是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土地租赁协议书新9篇,供大家参考。 土地租赁协议书新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镇(乡、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组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一、租赁土地用处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___________亩,地___________亩。座落在___________区镇(乡、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组,小班号为___________号,其中:___________号小班号面积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号小班号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号小班号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号小班号___________亩;四周边界: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守的原则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___________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履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利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斤,小春(小麦)___________公斤盘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掩护价格)盘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______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批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每年__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___________%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法补给农民。采用先交后租措施,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行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贴采用直补农户的措施,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盘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责任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撑,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丧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候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容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丧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政策。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给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额年息___________%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 (2)乙方交纳租金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丧失;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丧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丧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干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定,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破除。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土地租赁户花名册。 3、土地勾划图。 甲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村委会: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土地租赁协议书新2 出租人(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法、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_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_____年)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6、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以及种植,如:种树、农作物,和养殖等。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给第三方。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或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章或签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赁协议书新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土地租赁事宜,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及经营用途: 1、甲方同意把以下地块出租给乙方。出租的地块位于______,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占地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地块说明图纸) 2、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土地的经营用途,也不得将该土地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 3、租赁土地上的相关建设和经营办证事项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二条:土地租赁期限: 本土地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第三条:租金标准: 按每平方米土地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计(已含土地管理费),每月共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租赁土地与经营的保证: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建筑报建及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2、乙方在租赁土地期间应按时缴交租金,承担自身经营所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照协议约定日期交付土地给乙方,乙方有权拒缴甲方违约期间的相应租金。 2、乙方如不按时向甲方缴交租金,则逾期按所欠租金额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 3、甲方需保证租赁土地的合法性,保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就租赁土地主张权利。若在乙方租赁期限内因甲方原因导致该土地被相关部门收回或产生其它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 1、本协议自期满之日自动终止。若甲方续出租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如本协议未满,甲方单方无故提前终止协议,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全部直接损失。该损失以双方核定数额为准。 3、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须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对方要求赔偿,应当由各自承担自身损失。 4、如因政府征地拆迁补偿须提前终止协议,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余地面上的建筑物补偿和搬迁费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租赁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摸并经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或须对本协议作补充修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共叁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协议书新4 出租方(甲方):镇(乡、街道)村组 承租方(乙方): 为了充离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剂农村产业结构,增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受户等承包农户的委托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国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干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处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亩,地亩。座落在万州区镇(乡、街道)村 组,小班号为、、、、、号,其中:号小班号面积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 号小班号亩;四周边界: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二○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守的原则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10672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履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利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公斤,小春(小麦)公斤盘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掩护价格)盘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批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每年225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法补给农民。采用先交后租措施,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行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贴采用直补农户的措施,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盘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责任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撑,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丧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候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容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丧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政策。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给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额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 (2)乙方交纳租金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丧失。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丧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丧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干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定,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破除。 甲方:代表:身份证 乙方:代表:身份证 村委会: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土地租赁协议书新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俞慧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搞活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位于 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 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租地界址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作苗圃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 20 年,从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 亩;年租金为/亩 ,合同期总租金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壹 月叁拾日前交纳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租赁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在租赁期内,若政府需征用该土地,因征用产生的土地费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但的乙方苗木移植、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方: 盖 章: 盖 章: 盖章: 土地租赁协议书新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 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 从租用地的西面至东面按实际需要计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从 起至 止。 2、租用该地的金额:在租用期内每月每平方米元,租地面积 平方米; 每月每平方米元,租地面积 平方米,壹年总金额元。 3、付款办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20%滞纳金。超过壹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甲方权责: 1、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土地赔偿属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3、甲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乙方权责: 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若国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赔偿属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合同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该地租用期满,乙方要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零 年月 日 土地租赁协议书新7 出租方(甲方):清苑县南营头村 承租方(乙方):清苑县忠惠种植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 为了充离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剂农村产业结构,增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受户等承包农户的委托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国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干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处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XX亩,其中:XX田亩,XX地亩。座落在清苑县南营头村 四周边界: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 (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期为XX年,从二○一二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守的原则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10672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南营头村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代为收取,履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利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1)租金:每亩每年按玉米XX公斤,小麦XX公斤盘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掩护价格)盘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XXX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批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每年XXX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法补给农民。采用先交后租措施,玉米在每年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麦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面积亩土地已实行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贴采用直补农户的措施,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盘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责任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 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撑,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 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丧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候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容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丧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政策。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给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额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2)乙方交纳租金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丧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丧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丧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干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定,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破除。 附件:1、农户授权委托书 2、土地租赁户花名册 3、土地勾划图。 甲方: 代表: 身份证: 乙方: 代表: 身份证: 村委会: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协议书新8 甲方:x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盘活国有资产,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拟定如下土地租赁合同: 一、租赁标的物的名称、范围及性质 标的物为甲方受托管理的xx-x有限公司与乙方厂房毗邻的一块空地。其有效面积为 平方米(附平面图),甲方所出租的此块土地,系国家划拔使用性质,属甲方所辖的国有资产。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将土地作为扩建厂房和生活设施用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租和出售。 三、租赁土地的期限及其有关规定 从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期限为40年。甲方在此期限内(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对土地作出决定),必须保证乙方的租赁使用时间。如果在租赁时间内,上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土地作出出售和其它规定时,必须服从上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作出的规定。乙方在租赁的土上所建的一切设施,甲方概不负责补偿。但在条件允许和平等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租金及其收缴方式 土地 平方米的年租金为 元。从合同的有效日起甲、乙双方开始收、交租金,租金按年租金每年 月 日一次性缴清。考虑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在年租金的基础上每5年递增一次租金,其标准按国家物价上涨指数随之增减。 五、其他约定 1.在租赁期间内,有关部门所要收取有关土地使用的一切规费、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在租赁的土地内,扩建厂房,生活等设施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及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 乙方在租赁的土地范围内,其中有占地长 米,宽 米,总面积为 平方米的一栋平房职工宿舍(见平面图),在尚未做好职工安置和协调工作之前,甲方暂不交给乙方使用,也不收取租金。但是乙方交租赁此块土地的保证金20xx元,今后保证金抵租金。待双方做好妥善安置后,乙方才有使用权,同时收、交年租金20xx元。 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电源等人为的一切事故发生,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内,乙方享受xx县招商引资的一切优惠政策。 6.租赁期间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只能生产国家允许生产的达标产品,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xx-x有限公司一份。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受托管理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协议书新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安龙县瑞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为响应政府号召,服从贵州省委、省政府及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将安龙县作为铁皮石斛种植基地之一的战略安排,为提高土地效益,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包地经营行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贵州省安龙县镇村 ,总面积约 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实际标注为准(详见租赁土地平面示意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三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每五年为一个缴费周期,第一个周期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租金为每亩300元,签订本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先行支付第一周期总额的20%,等甲方将该地块上所有农作物清理完毕交付乙方后,一次性将第一周期的剩余租金全额付清;第二周期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租金每亩400元,支付日为20xx年8月31日;第三周期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是,租金为每亩500元,支付日为20xx年8月31日;第四周期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租金为每亩500元,支付日为20xx年8月31日;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制止乙方实施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3、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4、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5、有义务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保证租赁土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因此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甲方自行负责,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由甲方负 责赔偿。协助乙方处理合同履行时遇到的相关问题。 6、若遇到国家征用该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但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7、制止任何人对租赁地块的违法破坏行为和阻挠乙方正常生产运营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有权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建筑、大棚、电网、种植物、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种植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和收益权。 3、租赁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租赁期内,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6、租赁期限满,在同等租金及政策内,有权优先续租该地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贵州省及黔西南州政策调整的因素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安龙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用于向安龙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