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科安全工作总结6篇
2023-06-26 15:44:25
工作总结是对过往的工作经验进行具体回顾的应用文体,为了更好的发挥自身的实力,我们在工作结束后都要及时写工作总结,下面是为您分享的商务科安全工作总结6篇,感谢您的参阅。 商务科安全工作总结篇1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我局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同各成员于__月__日上午九时,在县城犀城广场开展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接待过往群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了全体公民维权意识,树立了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了各经营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开展以商务局牵头,组织畜牧局、工商局、电视台等单位在城区范围开展猪肉及肉制品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0车次,执法人员15人次。在专项整治中,联合整治组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中心农贸市场、凤凰城小区、三公里临时农贸市场、一中等肉品售卖点,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检查,我县城区肉品市场情况总体较好,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但存在私屠滥宰行为,在县城凤凰城小区入口处发现一摊点售卖未经过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工作人员查处后,依法给予取缔,并没收所售肉品56.8市斤,整治行动净化了城区肉品市场,取得较好效果。 通过此次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有了认识上有了提高,收到了广泛的好评,取得了显著成效。 商务科安全工作总结篇2 为切实加强商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局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当着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扎实地开展商贸流通领域酒类商品和生猪定点屠宰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按照年初与县食安委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要求,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制度建设,把监管落到实处。 为加强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履行商务部门食品监管职责,我局在年初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汇总报送制度。成立了由局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执法大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解到人到位,落到实处。 二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做到三个“严格”。 为了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一是严格监管规程,从生猪进厂的检查验收、生猪屠宰、屠宰检疫检验以及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程序等经营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了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各环节台账记录完整、准确,并要求保留2年以上,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是严格加强对私屠滥宰的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肉类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38台次,执法人员143人次,检查屠宰企业、肉类零售摊点817家,立案5起,销毁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388.2斤,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依法取缔生猪私宰“黑窝点”6家,并责令业主对未经检疫进入屠宰场的12头存栏待宰生猪补办了检疫手续。同时,我局还出台了《xx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查考评管理办法》,考核采取百分制,检查采取突袭制,考评“客观、真实、公正”,奖励及时兑现,有效规范了生猪屠宰行为。 三加速推进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经营规模化。 今年7月,xx县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动工修建,该项目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包括存猪栏、锅楼房、屠宰车间等设施,对于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速推进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经营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猪肉品牌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四加强酒类食品监管,取得初步成效。 在严格实施酒类流通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的基础上,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经营酒类和制售假冒伪劣、侵权含专供特供酒等非法行为,强化酒类流通市场执法监管,并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强化“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要求全县各酒类批发商批发酒品时必须认真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禁止使用传统的商品调拨单。同时要求酒类零售商购进酒品时,主动向批发商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 二是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我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酒类经营者重新进行了一次排查、摸底,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对新申报的酒类批发商,县市两级商务酒管工作人员一起实地检查验收,严格把关;对经营场地不符合规定要求、堆码超高、存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的经销商,一律不予颁发许可证。 三是实行索票索单制度。要求全县各酒类经销商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酒类购销登记台账,详细记载酒品出入库数量、时间、酒品来源,销售去向,实现了酒类商品从供货源头到销售终端全过程的可追溯性监管。 四是实行酒类市场巡查制度。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名烟名酒店、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酒类零售点实行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今年来,开展酒类专项执法行动20多余次,出动执法车辆50台次、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200多人次。 查获酒类违法违规案件8宗,结案6宗,责令整改17家,査获涉嫌假冒伪劣牛栏山二锅头、红星二锅头等系列酒611瓶、不合格泸坊桶酒和百年泸坊老窖酒592箱,各类假冒伪劣酒和侵权酒达400多瓶、无“酒类流通随附单”酒品和过期啤酒共210多箱(件),行政处罚金额6万余元。 10月22日就某无证批发、销售假冒伪劣酒品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这是商务局开展行政执法3年多来,首次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并多次会同红星二锅头、五粮液(000858,股吧)酒厂打假办进行市场酒类专项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县城新建a类屠宰厂尚未竣工,给城关地区及周边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是执法成本大大高于违法成本,加上执法环境等因素,执法有些力不从心。 三、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 1、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制度。 为加强肉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进一步规范完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监管,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各项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猪购进、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肉品流通等各项台账登记制度,严禁出场(点)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 二)加大对黑屠宰点的查处力度,严格加强对私屠滥宰的监管。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注药肉品、瘦肉精及病害猪肉食品等不法行为。加强部门配合,对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没有“两章两证”的白板肉追踪朔源,依法查处。 三)跟进、监督县城a类屠宰厂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入生产。 商务科安全工作总结篇3 我村地处龙泉山脉中段西北面,距离__区3.5公里。全村幅员面积5.7平方公里,辖区9个存居民小组总人口1815人。我村农家乐37户,个体经营户3户。 一年来,我村委会在山泉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镇食安办的大力帮助指导,根据我村委会实际情况结合镇党委政府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村委会重点工作来抓。现汇报我村委会在食品安全工作的做法。 我村委会在原有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外,指定村委会“两委”班子中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抓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村委会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工作,使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根据山泉镇党委政府下发食品安全工作文件要求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我村委会利用各种宣传资料等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工作要求,在主要道路、农家乐多次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对辖区所有生产、销售食品的农家乐,积极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我村委会以农家乐、各组村民群宴为中心,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点来抓。以农家乐、各组村民群宴食品安全工作为中心,邀请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对我村委会常年经营的37家农家乐进行培训,内容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亮证经营、食品安全要求和准入制等。全面落实商品质量查验登记、索票索证、进销台帐登记制度。使我村委会多年来没有发生一宗食物中毒事故,让群众食得放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上级好评。 商务科安全工作总结篇4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州政府和州食安委的领导下,我州各级商务部门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贯彻落实。2018年,xx商务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努力推进我州“放心肉”工程建设。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稳定机构,完善制度 为确保州委、州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部署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法》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及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贸发科、法规科组成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开展全州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和完善了《xx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屠宰厂卫生制度》、《xx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xx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监察制度》、《屠宰执法监督监察人员管理办法》、《xx商务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肉品卫生检验规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xx商务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xx商务局食品安全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建立起了全州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早安排、重防范,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生猪定点屠宰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食品放心工程”,为推动和促进其规范发展,我局极为重视对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始终把它列为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今年,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力度。 一是结合实际,明确了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和任务目标,并与各县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县务必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2018年市场商品供应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商务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根据州食安委要求,我局年初制定下发了《xx商务局2018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商务系统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和必须达到的目标。除组织48人次完成每年两次的常规检查外,我局又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参与,对我州的活体猪、冻肉储备以及全州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局下发了《xx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并会同xx公安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联合转发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供应及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全面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情况的紧急通知》、《xx商务局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x商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在省、州的高度重视下,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地区生猪屠宰管理,督促各定点屠宰厂强化宰前检疫和质量检验,坚决禁止病猪、死猪上线屠宰。由于管理、措施、监督、宣传到位,今年以来我州尚未发生一起病害猪肉从定点屠宰厂流入市场的事件; 四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按照国家“食品放心工程”要求,建立了全州生猪定点屠宰厂档案资料,目前,正准备对其实行星级评定管理制度,以促进我州生猪定点屠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11月5—10日由李副局长带领相关人员到各县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全州商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40人次,检查企业382户次,检查市场40个次,均未发现私屠乱宰、注水肉和病害猪肉上市现象。 三、加强对市场及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 按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要求,州、县商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检查和督查工作。今年以来,已分别在春节、州庆、清明节、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对全州八县的各定点屠宰厂、超市和重点市场等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州共出动检查人员180人次,累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厂(点)51个,商品市场30个,超市20个,农家店180个。通过采取日常监管与巡查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四、积极推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制定完善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发放管理制度”。结合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人少事多实际,委托xx餐饮与美食协会参与“随附单”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将发放和管理要求登报公告。目前,申领“随附单”和备案工作正在办理。 五、认真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安全消费网络体系 督促和指导“万村千乡”承办企业严格按国家“两个规范”的标准和要求改造建设农家店。目前,全州乡镇农家店平均覆盖率达100%,村级店行政村覆盖率达60%左右。 为保证农家店食品消费安全,我们督促“配送中心”进一步加大配送商品的质量,提高配送率。所建配送中心和农家店都与县经济商务局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协议,有力保证了农村商品的质量和消费安全。 六、重视节日市场食品供应和消费安全 早安排、早准备,及时对 “春节”、“清明”、“ 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的食品供应和消费安全作了具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节日市场肉食、粮油、活禽、水产品、鸡蛋、酒类、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须品供应和消费安全。加强节日期间的检查力度,启动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和供应日报制度,及时向州食安委办公室和省商务厅报告我州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动态情况。努力做好节日消费动态监测,保障节日消费安全。到目前为止,全州商务系统监管领域和环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七、积极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顿,努力推进“放心肉”工程建设 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快我州“放心肉”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行为。一是对州内的定点屠宰厂进行深入细致的信息采集和调查;二是完善活体猪和猪肉储备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养殖、标准建厂。使我州的省级猪肉储备量达到活猪7000头,猪肉320吨;三是对生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全程监控制度,坚持生猪定点屠宰周报制度;四是加强市场巡查,随时保持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州上市肉品质量。 八、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了相关的监管制度,完善了相关的工作措施,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但由于受一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和条件的限制,工作中有的问题还没有很好的办法去解决和推动。主要表现在: (一)我州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大都是以原国有食品公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普遍存在规模小、设备简陋,经营方式单一,厂区布局零乱等问题。 定点屠宰厂由于受辖区范围生猪屠宰数量的限制和成本上升、收费过低(2009年底省发改委发文,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收费可到30元,但我州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基本无法执行新标准),稳中有降生猪定点屠宰收费可导致经营户入不敷出,经济效益差,无力添置和改造屠宰设备,屠宰条件差,检测检验设备不全,环保不达标等问题普遍存在。 与《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及《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相对照检查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技术力量薄弱。 目前,各县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大多数是兼职,而且基本没有参加过正规培训,熟悉政策的多,掌握商品检验技能知识的少,直观检测经验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经费不足,行政执法人员少的问题依然突出。 商务部门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仅靠财政拨款,没有任何收费项目。州、县商务局普遍都受经费不足所困扰。同时,各县人员变动较大,抽调突击其它工作频繁,满足不了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经常巡查监测需要,不同程度的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但由于具体工作人员大都承担着多项业务工作,特别是县级商务部门,整个商务管理工作只设有一个股室,仅1—3人,从而导致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普查断断续续,影响了对酒类流通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部份食品安全监管对象认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已明确工商部门为主体,商务部门管理食品安全工作没有法律依据,配合检查、提供抽样、报送信息的积极性明显不如上年,给商务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增加了不少困难。 九、下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公安、质监、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督促各县指导和帮助各定点屠宰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屠宰企业按《生猪屠宰操作规范》进行屠宰,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二是加强对肉食品市场的监管,继续保持和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病害猪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为契机,千方百计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全面改造提升生猪定点屠宰厂加工设施和检验设备,改善加工条件,优化加工环境。 (二)继续推进酒类流通企业登记备案工作。 尽快在全州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构筑酒类食品消费安全防线,为下阶段开展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准备,打好基础,努力规范酒类流通管理。 (三)继续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 引导和鼓励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龙头企业向农村市场延伸销售网点,建立规范的农家店,组织质优和合格商品供应农村市场,不断提高农村商品供应质量,为促进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奠定基础。 商务科安全工作总结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管理工作入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制定下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扎实工作,严格监管,坚决整治违法经营行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1—9月份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策法规标准建设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屠宰、酒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监管体制机制 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管理,把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作为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重要举措。并分工落实到各相关业务股室,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首先,我们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其次,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我局与各责任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场)、各酒类销售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酒类销售商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行政许可 为进一步理顺生猪屠宰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等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许可与酒类批发许可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日常监管 1、生猪定点屠宰:我局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是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执法大队每天都不定时的对城区各市场进行多次的监督检查,严格查证验物;对饭店、食堂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警告处罚;对村庄市场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节假日更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公开的进行处罚。 2、酒类管理:我局在酒类流通管理方面强化了日常监管,坚持开展《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开展节假日酒类产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坚持进行酒类质量市场抽检;坚持不定期日常巡查执法制度;坚持宣传酒类管理政策法规。 3、完善酒类流通管理体系。我局综合执法大队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监管,加大扶优扶强等服务措施,发展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通过行业规划,增强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形成良好的发展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我市酒类品牌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培育出张飞糊酒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有知名度的酒类品牌。 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取缔私宰屠商,城区统一归口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屠宰,让人民吃上“放心肉”。我们本着构建和谐社会,提倡人性化的安置办法,重点以疏导、安置、瓦解为主,加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 2、加强屠宰企业的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我市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实行目标管理考核。8月份,我局组织对全市所有定点屠宰场(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做得好的3家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表彰,对场地建设差,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定点屠宰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坚决打击私屠滥宰,严禁“注水肉”、“病害肉”和含“瘦肉精”的肉品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1—9月份,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方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拘留5人,打击取缔私宰窝点7家,共缴获“注水肉”、“病害肉”共计9000多公斤。 3、对我市生猪屠宰的运行状态随时进行监控,每月都制订生猪屠宰运行监测表,使生猪屠宰监控做到常态化、规范化、日常化。 (二)酒类管理工作: 1、对大型超市、专卖店、大型餐饮企业、批发企业进行了重点整治。7月25日晚上,我局酒类、成品油、药品流通管理综合办公室与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台次,对华天酒店、新世界大酒店、皇都ktv等大型娱乐场所进行了酒类安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进口酒、红酒、啤酒。在检查过程中,新世界大酒店的新野会ktv经营较规范,具有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包厢都贴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并有“酒类流通随附单”。个别经营不规范,经营的酒类产品无证、无单,包厢又无警示牌,我局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全程进行跟踪。通过此次夜间突击检查,实现了我市酒类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今后,我局将不定期对娱乐场所进行酒类安全突击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娱乐场所的酒类消费安全及经营秩序。 2、完善管理机制。规范酒类许可备案档案,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管理,我们组织专人对酒类许可档案、零售备案档案、“放心酒”经营档案、违法查处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归档,建立诚信经营和违规“黑名单”台帐,进行跟踪管理,规范酒类管理行为,提高酒类管理水平。 四、保障条件和能力建设 (一)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我局由商务执法大队管理食品安全的工作职责,因人员编制过少,又临时聘用了20名执法人员,调整了人员,充实了力量,添置了办公设备,组建了一支高效、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二)有奖举报制度 我局建立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只要举报的违规违法属实,有举报奖励,举报电话:4772668. (三)宣传、教育培训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以及各类食品行业教育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 五、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执法力量薄弱,商务执法监管范围点多面广,监管难以到位,工作难度和压力比较大。二是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欠缺,检验、检测手段滞后,无法对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进行及时检验、检测和鉴定。如“注水肉”、“瘦肉精”等检测需送衡阳等地方检测,导致执法成本较高。三是酒类流通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特别是批发经营秩序和乡镇散装白酒销售还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六、食品安全工作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将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建立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监管的意义和目的,宣传整治成果,继续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典型企业,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民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我局将继续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精力,按照商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实现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全履盖。三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继续加强屠宰企业和酒类市场的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和含“瘦肉精”的肉品上市销售、制售假冒伪劣酒等违法行为,确保肉类、酒类商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的长效机制。 商务科安全工作总结篇6 二0xx年,市商务局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省商务厅的指导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到以人为本,依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强化目标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了食品消费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安全的购物消费环境。现根据《20xx年市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精神,我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查。现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1、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章晓红任组长,纪检组长朱保明、程生朔副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商务局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 2、明确管理职能,制定了全市流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我局以乐商运(20xx)3号文下发了《xxx市商务局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有计划、有安排地全面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按照行政职能分工,我局承担全市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重点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每月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为了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消费观念,我局把宣传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投入资金和人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参加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统一组织宣传活动,完成宣传工作任务。二是结合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大力开展“放心肉”和“放心酒”知识、法律宣传工作。20xx年在xxx日报商务专栏、华西都市报、xxx晚报、xxx广播电视报、xxx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食品安全宣传20余次,共印发宣传材料10000份。三是通过市各类工作会议、行业协会,向广大业主宣传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肉食品和酒类食品安全常识,生猪屠宰管理和酒类管理行政执法情况、流通市场检查情况等工作情况。 二、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监管 20xx年度,市商务局认真按照食品安全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及时处理等制度,保障了七日内办理相关移交案件的规定,对各类举报和提案及时办理,完结率为100%。20xx年,积极组织参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集中整治和宣传活动,及时报送食品安全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认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联动机制。 (一)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确保上市肉品质量 1、整顿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我局按照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商运发[20xx]199号)和省商务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进货渠道、“两章三证”等有关资料的查验,严把了生猪入厂关和肉品出厂关。二是加大源头整治,强化定点屠宰场监管。我们把规范定点屠宰场作为整治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从源头上保证肉品质量。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完善定点屠宰场设置的同时,市县两级深入各定点厂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检验检疫、环境卫生、持证上岗、证章牌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增强了屠宰场业主依法经营意识,规范了经营行为。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通过建立屠宰厂屠宰情况日报表制度,将屠宰情况分解细化,及时掌握其屠宰情况和经营状况。同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的私屠滥宰案件。 20xx年,各区市县在打击私屠滥宰和加工注水肉的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对定点屠宰厂(场)检查90余次,共端掉非法屠宰窝点10个,没收私宰猪肉3000余公斤,并作无害化处理,有力地打击制售注水猪肉的不法行为。 2、把好屠宰出厂质量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要求各定点屠宰厂必须制定检验检疫、环境卫生、持证上岗、证章牌管理等制度,通过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由于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各定点屠宰厂的责任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对发现的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做到按规定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销售。据统计,今年1-10月,仅华商屠宰厂在畜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共检出各类有问题生猪3538头。其中:无害化销毁处理患猪瘟、猪丹毒、黄疸等严重有害病猪128头,高温处理一般病死猪605头,公母猪271头,伤残猪254头,等级不合格猪2280头。共销毁处理病变有害内脏5520公斤,其中:猪肝1116付、大肠797付、猪肚390个、猪心、肾781个。有效防止了不合格猪肉产品流入市场。 3、在保证生猪肉品供应的同时,组织人员对全市定点屠宰厂进行了督促检查,督促定点屠宰厂认真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一方面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切实做好人员、厂房、设备、工具的清洁卫生工作;另一方面,严把生猪入厂关、屠宰关、检疫检验关和肉品出厂关,确保出厂肉品质量。 (二)加强对酒类流通的管理 1、落实各项措施,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我局分别组织各区市县商务局和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经营者认真贯彻学习,并作出部署安排;加强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和进行宣传,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放心的酒类商品;积极开展摸底清查,掌握所辖区域的酒类经营网点,摸清其经营方式、业主名称、经营地址、经营面积、注册资金、从业人数、联系方式、经营规模等相关情况,为酒类备案工作和监管工作打好了基础。 2、强化备案登记工作。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编码,实现档案化管理,建立了档案上报制度。截止目前,已完成酒类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人4000余户。 3、认真执行《随附单制度》。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进入市场,维护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酒类零售经营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主动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做到一货一单,妥善保管,严禁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现已向备案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发放10万份《酒类流通随附单》。 4、强化执法水平,加强对酒类市场的检查。为提高酒类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 对区县商务局负责酒类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为严格实行酒类经营许可证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净化酒类市场。全市商务系统集中对酒类批发企业、连锁超市及商场、餐饮企业等开展酒类执法检查70余次,有效地防止了假冒劣质酒流入市场。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酒类打假行动。 三、抓好“黄金周”和节假日市场食品安全工作 “黄金周”和节假日是居民旅游、购物、娱乐和休闲的重要节日,消费集中,市场繁荣。食品安全工作成为我局做好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凡节假日来临前,我局按照省商务厅要求,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地积极、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了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1、落实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每逢节日,我局都下发 ?关于做好“黄金周”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商务部门集中开展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零售市场,生猪屠宰企业和餐饮企业,集中开展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商品市场。 2、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酒类批发及零售的检查。为确保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保证市场供应稳定,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市局及县局都要对定点屠宰厂(场)、酒类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检查。 3、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节日市场情况。按照商务部、商务厅的要求,我局安排有专人值班,并启动“黄金周”期间城市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制度,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和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测。 四、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 我局按照商务部、省及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xx年全市完成了327家“农家店”的建设任务。目前,初步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的新型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全市已有321家乡、村级农家店通过市级验收,通过品牌服务企业延伸服务网络方式,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店牌,统一配送货源,有力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方便了农民购物,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保障了农民食品消费安全。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起点高、建设规范,受到省商务厅的充分肯定。 五、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薄弱。全市商务系统有两项行政执法工作,由于基层商务部门行政编制少、经费严重不足,致命行政执法与监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没有专业的执法人员和稽查人员,行政执法设备缺乏,急需政府进行配套解决,从根本上落实监管制度。 2、行政执法法律和法规滞后,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迟迟未出台,给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带来监管困难;法律规定农村农民可自宰自食,给广大的农村消费市场食品安全带来管理漏洞,是一个安全隐患;四川酒类专卖管理条例是10多年前出台的法规,计划经济条件下,规范国营公司主体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市场主体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条例一直未修改。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20xx年,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深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通过开展年审工作,对现有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检查,促进硬件改造,管理更加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调整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推行机械化屠宰,依法压缩一批规模小、加工卫生条件差的屠宰场,积极鼓励和扶持品牌企业开设零售专卖店,改变传统经营方式,提高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酒类流通市场要全力推进备案制度,通过加强监管和市场检查,逐步建立和覆盖全市流通市场的质量溯源制,确保全市生猪屠宰及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让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酒”。 二零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