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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5篇

在完成一个阶段的工作后,写工作总结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社会总是在不断的前进中,很多人都会使用工作总结,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5篇

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篇1

按照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xx劳社监察(xx)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提高就业质量,推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现将xx市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成立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抓好本部门专项检查活动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也都成立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抓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工作

1、抓好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劳动保障网”、电视台和《**晚报》专刊开设三期《劳动合同法》专题栏目,扩大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和辐射力,设立了40多个宣传点,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散发《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咨询劳动保障相关政策的达800多人次,拓宽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途径,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2、落实培训工作。开设了一期《劳动合同法》培训,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人事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涉及用人单位180家,培训各类人员200多人。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认识和理解,为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法律条款和建立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认真维护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工作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三、加强对《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结合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通过这次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从9月1日起,xx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全市780多家各类用人单位在执行招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通知责令改正。结合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开展,对参加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和宣传,散发宣传资料万余份,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征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汇编》500套,领取《劳动合同法》文本达1万多份,《劳动合同》文本达1.9万余本,提高了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认真开展投诉、举报事件的处理,xx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85起,结案率达100%。通过监督执法的开展,11户用人单位为785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34户用人单位为495名职工参加社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全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90%,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70%以上。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作用

按照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切实把《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实施工作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重点宣传对象,把《劳动合同法》宣传实施与劳动保障监察日常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贯穿于主动监察、专项检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等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和作用。

(二)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要积极关注全市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向用人单位提供及时的工作指导。一是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及时订立劳动合同,做到必备条款完备,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约定条款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二是指导用人单位正确履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三是指导用人单位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依法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四是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不得侵害或变相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今年年底,我们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还准备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充分运用执法手段,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

(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劳动保障职工维权工作

以“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化维权工作的平台作用,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职工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积极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推进三方协商机制向乡镇、社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延伸,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内部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工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实现全覆盖,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三是进一步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特别是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监察执法力度,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行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立刻受理制和无条件法律援助制度;四是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监督管理机制,认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行为,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落实“送温暖,送文化,送法律,送信息,送政策,送项目,送保险,送岗位,送技能,送健康”的十送活动。五是强化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合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用人单位执行招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技术培训、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遵守休息休假规定、执行工资支付规定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年检面达到90%以上,以确保《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

(五)利用网络信平台,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劳动合同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采用新闻、专栏、专题、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二是加强与市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我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和辐射力;三是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我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力,同时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劳动合同法》的“上宣”工作;四是充分利用政府公众信息网,拓宽我市《劳动合同法》宣传途径,扩大宣传影响。

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深入基层、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带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究、早控制、早解决。我们还将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做好接待举报投诉工作,依法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另外我们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确保举报投诉和工作联系畅通,实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发生的情况重大、有影响的问题和事件,及时向省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篇2

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

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活动要求,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县工业发展局等行政执法组单位参加,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按照三政办发(20xx)第75号文件安排,20x年7月12日前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阶段,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7月10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但检查工作开展至今,仅有14家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县法制办,其他部门对该次检查工作未引起重视,虽经多次督促,至今未报送书面自查报告。

(二) 按照三政办发(20xx)第75号文件安排,20xx年7月12日至20x年7月31日为重点检查和抽查阶段。县政府法制办、县工业发展局、县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从7月15日至7月23日,对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物价局、县质监局等6个行政执法单位及其下属队所进行了检查。检查的目的主要是发现并指出执法过程中的存在问题,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检查以书面审核为主、询问工作人员为辅的方式进行。检查的法律依据主要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各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的内容严格按照75号文件规定的`11项内容进行。

二、主要成绩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6个受检单位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能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往年相比有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执法职权均能够分解落实;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基本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案卷质量比以往有了明显进步。

三、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活动发现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证据收集有瑕疵。

部分案件处罚主体的资料不齐全,表现为:被处罚人为自然人的没有身份证明;被处罚单位没有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过半数单位对作为处罚证据的照片都没有经过当事人的确认,或案卷证据清单中注有照片,但案卷内没有收集。个别案卷复印件来源不清,既未注明出处、取证日期,也未在复印件上面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笔录制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

1、部分案卷询问、检查笔录过于简单,没有写清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情节,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过程,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相关内容;

2、有的询问、检查笔录,没有执法人员签名或只有1名执法人员签名;

3、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不符合规定,有的签字仅在末尾出现。

(二)程序方面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在检查中发现的程序错误主要有:在做出行政处罚前,没有事先告知当事人做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或者虽然告知了上述权利,但行使权利的期限尚未届满、当事人又未明确表示放弃相关权利的情况下,作出相关决定。

(三)法律文书制作存在欠缺。

某些法律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有漏项或填写不清楚;有的处罚案卷没有调查终结报告和结案报告;有的结案报告内容不充分,基本情况和案情叙述不清;有的没有领导签批意见;有的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法律文书案件承办人签字不规范。少部分单位的处罚决定书格式、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不具备,表述不够严谨。

(四)案卷归档装订不符合要求。

受检的大部分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案件进行归档,但有部分单位建档意识不强,档案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没有按照档案归档的要求制作卷宗,出现有漏页、缺页、页面大小不统一的情况;个别部门的卷宗编号、卷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序不规范;某些部门没有及时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装订成卷,而是将资料装入信封袋,有的甚至只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将资料订在一起。

(五)效能制度落实不力,流于形式。

在检查中发现多数行政执法部门不能遵守“20个平静工作日”制度,存在随意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部分执法部门多以特殊情况为由,未向涉企栓查审核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几点建议

规范部门执法行为,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对提高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对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有针对性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案卷制作水平。

(三)完善卷宗评查制度,常抓不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组织召开优秀案卷现场观摩会,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使执法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运行机制,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篇3

根据信阳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暑期汛期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信环文〔20xx〕12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暑期汛期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环境安全。**县环保局开展了暑期汛期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总体要求

进一步强化“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以国控省控污染源、环境风险源、群众反复举报案件和敏感区域为重点,以防范风险、排查隐患、整改问题、强化责任为目标,通过集中时间、人员、精力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防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频发态势。

二、 检查内容

1、环境风险源 重点检查化工、医药、皮革、电镀、

尾矿库等环境风险源、涉重金属企业。

2、重点污染源 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钢铁等国控省控企业。

三、时间与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七月初开始,到八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环保部门检查的方式进行。

按照“责任网格化”划分表,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组

织执法人员3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余台次,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经过排查,我县境内暂未发现涉及化工、医药、皮革、电镀、尾矿库等环境风险源、涉重金属企业,以及燃煤电厂、钢铁等国控省控企业。目前,我县境内只有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国控省控企业。

下一步,在日常环境执法监管检查中,我局将加强对环境风险源和重点污染源的国控省控企业的监管力度。

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篇4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学校体育设施、食品卫生设施、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供应设施)、传染病防治等安全设施关系广大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方面。为了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卫生设施、餐饮设施、食品卫生安全,进一步落实完善学校体育、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和卫生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有效预防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卫生事件发生,保护青少年学生、幼儿园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在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体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并及时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2月22日召开的全县校长会议上,教育局领导作了具体安排。在各校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3月9日11日,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带队,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学区、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卫生等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完善制度

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为了切实做好学校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我们成立了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全力抓,相关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总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校都制订了《传染病零报告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工作制度》、《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要求》等相关内容。并要求各校利用学校网络资源,在计算机课上进行广泛的宣传,对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任务、目标、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县上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区、县直学校年终考核,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或健康合格证过期、未穿戴工作服。二是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少数学校食堂未坚持食品原材料采购登记和索证制度。三是部分学生食堂卫生设施不足,无消毒厨柜,并代售袋装小食品。四是学校饮用水的监管存在漏洞。部分学校自备水源和采取二次供水的学校未在井盖和蓄水池上加锁,学生饮用水未进行检测。

四、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考核办法,积极探索有效的学校卫生监管制度。特别对建有学生宿舍和食堂的学校,要求学校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堂从业人员体检、食堂原材料进购,食品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等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和食堂检查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措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抓紧、抓好,为学校创建安全的环境,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用的贡献。

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篇5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木安生办字(20xx)24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区、州“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委从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4日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此次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大宣传及检查力度,提高肉食品的品质安全

此次大检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组,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落实了工作责任,强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进行,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相应的组织保证。我委在此次检查中扩大了检查范围及检查事项,深入屠宰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对生猪、牛羊、家禽及大畜和狗、驴等牲畜屠宰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进行自检自查、定点畜禽屠宰证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两证两章”出厂制度等等事项。对酒类批发企业严格四查(查证、查单、查牌、查账)制度。目前,已深入重点企业检查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没收未经检疫肉品狗肉25公斤。

检查期间我委还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实施方案进行了宣传。企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尤其在节日期间各相关企业也做了许多工作例如:保持车间卫生、坚持进行自检自查、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加强值班值宿等。杜绝有安全隐患的鲜肉,流入学校、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放心节,吃上放心肉。

二、加强值班、值守,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视度

我委及各相关企业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在节日期间,进行了值班值守安排,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专门联系人员,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此次检查,对定点屠宰企业重新排查摸底,对证照过期的督促换证,无证无照的取缔关停,对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守法经营意识不高的提出学习要求,切实排查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本文来源: http://m.wxycw.com/fanwen/175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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