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22-05-08 20:14:56
一转眼今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来了,相信大家此时都已经在着手准备活动了吧!那么活动方案都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的参阅。 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各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消费者协会: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有关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成效,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省局,省消协的相关通知精神,紧扣,今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围绕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队活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 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的思想认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和亮点,市局届时将要召开年主题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年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3.15系列活动,全面反映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12315消费维权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果,各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 (一)积极开展对消费维权工作成效的宣传活动 突出宣传消费维权工作重点和举措,充分展现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宣传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和手段,通过基层采访,人物专访,在线访谈,专版专栏等各种形式,充分宣传消费维权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展示基层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诚信企业的宣传,鼓励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 (二)紧扣“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 抓住全社会关注“3.15”的有利时机,紧扣中消协“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要突出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任务,要积极关注和及时回应消费者对商品高质量服务的需求,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进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要根据本部门职能,围绕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属性,积极动员各行业广泛参与开展“3.15”宣传活动,组织和邀请当地有关社会团体、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各种形式的系列的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拓宽维权渠道,紧密联系各项工作职责展开活动。 (三)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活动 法律的普及宣传,对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意识,避免冲动盲目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活动中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重点约谈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集中解读《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消费维权宣传效果 各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制定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领导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行业协会,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强化舆情监测和研判,主动发现和关注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对中央电视台转办的投诉,信访部门批转和媒体反应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要积极主动应对,及时稳妥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畅通12315电话热线及消费维权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解答消费者的咨询。3月15日各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消费密集区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3.15活动期间、要建立领导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各种事故和意外发生,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各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务于3月19日前,将3.15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局消保科。 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等)。(1)在**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四、工作步骤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监督检查; 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商标广告股、执法大队负责)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 (5)开展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工作(标准计量股负责)。 9、县电视台“泸潇视点”节目录制工作。(该项工作由特种设备股、执法大队负责)。 10、结合**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消保局牵头,消协办协助,平都分局、浒坑分局具体承办)、“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由消保局负责,各分局、消协办协助)。此活动于**年6月30日前结束。 五、3月15日人员安排 六、做好经验总结 各单位要及时交流反馈信息,挖掘总结在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提升全县“3.15”活动工作水平作出新的贡献。总结材料于3月17日以前电子版报县消保局办公室,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