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2022-05-09 16:10:12
关于医保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区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保基本、可持续”,边组建、边建设、边完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下面来看关于医保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篇一2020年镇医保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医保局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2020年度合作医疗筹资参合情况。 筹资工作启动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制定筹资工作方案及奖惩措施,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各村居积极宣传,广泛动员,通过有线广播,微信、QQ网络平台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宣传筹资政策,同时发动村民组长上门征收、网上支付等多种方式收缴参合资金,力争做的应参尽参。 我镇顺利完成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250元每人,共筹集参保资金388.48万元,全镇参合人口19295人,参保率达到98.7%以上。 二、开展居民医保宣传工作。 通过培训会、宣传栏、及城乡居民报销、外伤公示等多种形式宣传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同时在镇公示栏张贴合作医疗的补偿政策,公示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患者的补偿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外宣工作,目前已编写了信息稿件7篇,挂网网及合作医疗微信公众号。 三、开展居民医保服务工作。 牢记“廉洁、高效、便民、公道”的服务宗旨,热情、周到、耐心为参合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报销、办证、办件服务,及时上报办证、办件资料。 1-5月分,医疗保险报销85.2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50%;1-5月份,大病保险发生了9.9万元。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慢性病证受理申报55份,办理55本,外伤受理15例,已上报15例。 四、开展医疗专项督查工作。 2020年至今,根据县中心要求对辖区内一所卫生院及6个村室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合作医疗基金专项行动,同时每月加强直报材料审核等督查工作,督查以进村入户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确实收益情况,与医疗机构室内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通过强化监管,促使定点医疗机构做到“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杜绝骗取、套取合作医疗基金行为,确保医疗报销基金安全。 五、医保扶贫工作。 1、基本医保及351、180补偿受益情况:自2019.10.1至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享受医保扶贫就医补助1595人次,总补偿金额217941.7元,基本医保补偿114469.6元,大病保险补偿52427.75元,民政医疗救助32797.85元,财政兜底2011.53元,180补偿16234.97元。 2、开展贫困人口慢性病集中报销工作:根据县医保、扶贫办要求对贫困人口慢性病发票开展集中报销工作常态化,每两月及时将卫生院集中收取的贫困人口慢性病发票进行集中审核,办理报销手续。 3、开展贫困人口慢性病摸底告知工作:根据县医保、扶贫办要求对贫困人口开展慢性病集中摸底常态化工作,由村医摸底,形成贫困人口疑是慢性病人员台账(现87人),同时对疑是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发放“办理告知单”和“未达要求提示单”。按月及时将村医和卫生院集中收取的贫困人口慢性病办证资料及时进行审核,办理申报手续,现已上报贫困人口慢性病办理慢性病资料3例,发放告知单和提示单各87份。 4、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及代缴情况大排查工作: 1、2016年以后贫困人口均已参合代缴。 2、未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医保贫困人口19人,已查清全部有医疗保险,未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医保边缘户有3人,其中边缘户许业然已经参合了。目前全镇贫困人口均参加基本医保。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1、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推进镇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推进医保工作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延伸服务触角。 篇二2020年上半年,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区委署决策部署,坚持“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指导思想,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谋实招、出实绩,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全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完成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建设“政治坚定”的医保队伍。一是以“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为核心理念,始终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各项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使全局党员干部统一了思想认识,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医保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2月26日区医疗保障局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上党课、固定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等,保证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增强医保改革发展的坚定感、责任感、使命感。 (二)突出主业,全力推动医保事业发展 城乡居民参保实现全覆盖。针对不同群体,采取预约参保、电话参保、上门参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截止2020年6月全区实际参保人数为20.4万人,参保率达到102%。按照人均筹资740元的标准计算,2020年全区应筹集资金总额为15096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利民。围绕困难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急难愁盼,提升参保人的就医获得感,对困难群众就医所有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压力,减轻了医疗负担。截止6月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922人次,总计救助金额280万元。(其中通过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救助1588人次,合计196万元,非一站式医疗救助148人次,合计65万元,贫困人口救助186人次,合计19万元)。 健康脱贫兜底成效显著。建立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与扶贫办对接,及时获得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进行资助参保。2020年我区贫困人口数共计991人,全部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由政府代缴共计24.7万元。2020年上半年区贫困人口享受综合医保待遇共计190人次,合计基金支付10万元,其中享受“351”政府兜底补偿共计7人次,补偿金额5.8万元;享受“180”补充医保补助共计184人次,补偿金额4.3万元。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扎实推进医保业务“电话办、网上办”简化优化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实行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药房稳价专人负责制,每天做到随机抽查,对口罩、温度计等药品故意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医疗耗材、药品供应市场的稳定秩序。制定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推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及时与市医保中心、区扶贫办对接,对2020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标识,确保扶贫户信息准确、台账清晰。同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类管理台账,确保贫困户基本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自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悬挂横幅80余条、发放倡议书2000余份、医保问答手册3000册、带有举报电话的宣传海报、宣传袋、宣传纸杯、宣传纸巾共10000余份,制作统一的宣传音频、视频在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滚动播放。同时制定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方案,5月份为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阶段,6-11月份为集中治理和整改阶段。 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医保资金支出模式,以协议管理为主的实际,加大了协议的制订、资金规模的核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与2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1家药店签订了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同时,采取自查、现场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不定时、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对我区协议医药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截止6月底,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家次,对其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医药机构,依据规定分别予以以警告、整改、拒付违规金额和暂停协议、解除协议的处理,进一步规范了“两定机构”服务机构管理。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执法,成立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期间区医保局联合卫健委、市场局组建工作组深入龙脊山医院、前岭矿医院、百姓医院、同济医院、任楼医院、五沟医院进行深夜检查;联合省局、市局对童亭矿医院进行飞行检查;成立驻点督查小组,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针对诱导住院、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惩形成震慑,以促使各医疗机构不断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监管机制尚需完善。目前还存在监管手段单一、监管范围有缺失、调查取证难度大等问题;医疗机构虚假住院、诱导住院和定点药店留存、盗刷、冒用社保卡等欺诈骗保行为还或多或少地存在。 (二)队伍体系尚需健全。一是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短板明显,镇(办)和村(居)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理顺;二是随着基金监管业务不断下沉,缺编少员的问题尤为突出,难以适应医保基金的稽核和监管需要;三是医保部门懂医懂药懂保险的业务人才缺乏,业务能力亟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思路 (一)探索建立医保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区、镇(办)、村(居)三级医保经办网格经办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医保经办队伍业务能力;二是探索实行智能监控全覆盖,提高打击欺诈骗保的针对性,探索将智能监管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三是探索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创新监管方式。 (二)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在集中宣传月活动基础上,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将以免费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空床住院、盗刷医保卡、冒名就医、使用医保卡套现或提取药品等行为,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二是开展医保基金督察联合执法驻点行动。由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到定点医药机构驻点督查,聚焦重点,分类检查,统一处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新管理机制。 (三)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凭证。一是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全国通用、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特点优势,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参保群众激活率、两定机构覆盖率和医保结算支付率;二是进一步创新应用场景,与“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深度融合,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领域的多元化应用;三是进一步优化应用效果,强化对医保经办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线上服务和异地结算需求。 (四)有效落实医保民生工程。一是推进城乡居民待遇整合工作。密切关注城乡居民待遇政策统一落地后出现的各种问题,适时提出逐步消化方案,推动城乡居民政策完全融合;二是有效规范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制度、流程,指导镇(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工作;三是落实好综合医疗保障兜底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类困难人群按政策分类代缴个人参保费用。 (五)较好完善医疗参保信息。一是提高已参保人员和新增参保人员的信息质量。清理核对参保基础信息,加强与公安人口库比对,严把新增参保人员基础信息质量;二是有序清理重复参保。主要针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的参保人员进行清理,首先清理制度内重复参保问题,尽早实现重复参保问题“清零”;其次,稳妥清查跨制度重复参保问题。全面清查连续参加职工医保1年以上、同其缴纳1个年度以上居民医保的重复参保信息,稳妥有序处理跨制度重复参保问题;三是摸清不参加基本医保人员情况。组织梳理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了解人员情况。 (六)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一是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要求,做好与市医保局信息中心对接,继续推进我区医保信息化建设;二是保障医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各镇办现有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应用衔接工作,保障数据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七)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一是加强落实贫困人口医保扶贫政策的督办力度,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加强医保信息系统贫困人口数据与扶贫系统数据比对,确保贫困人口信息准确;二是确保实现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现率均100%。 (八)落实国家中选药品网采工作。一是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二是督促辖区内六家公立医疗机构及时登陆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明确本单位需要完成相关中选药品的保量数量,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 (九)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经办服务管理流程,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大力推行医保业务向下延伸,方便群众家门口办;二是进一步优化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方式,改善服务质量,推进实施医疗保障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