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它为伴,以它为荣,甚至把它作为生命的并不次要的一部分。 在巴黎,我和建筑历史学家罗叶关于城市文化问题的交谈,被安排在他的家中。他的家在位于市中心一座老公寓楼房的顶层。这种阳台上有着精致的铁栏、四五层连体式的老楼,是巴黎的特色。推开厚重的大门,照例是大理石包墙铺地的门厅,楼梯旁边一架窄得只能容下一个胖子的小电梯,大都是上世纪60年代后添加的现代设施——因为老楼里只有这么一点空间可以利用。 然而,更叫我感兴趣的是,他客厅的陈设与家具差不多全是1840年的老东西。从沙发和茶几到壁炉上的座钟、瓷器、油灯、铜雕,以及墙上的画。他说这幢楼是1840年的,所以他给这客厅配的东西也是1840年的。他很注意收集这个时代的物品,因为他非常喜欢这个时代的风格。 罗叶说:“这是我家庭的遗产。”他的神气挺得意,也很庄重。 这使我的思维一下子蹦到另一件事上。两年前,我曾到一位年轻朋友的新居祝贺他的乔迁之喜,屋内一切都是崭新放光。我问他原先家中那些老家具呢,尤其是一件大漆彩绘的屏风,古韵盎然,极具神采,给我的印象很深。不想这朋友笑着说:“原先那些旧东西和这新房子不配套,全不要了。你说那屏风呀,没想到竟卖了一万四千块。我这套意大利真皮沙发就是拿那玩意儿换的。”我如挨了一棒,更像是卖了我的宝贝。 欧洲人把遗产看得很重要。“遗产”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就是“父亲留下来的”。它有物质(财富)的含义,也有精神(财富)的内容。这就像我们家中相册里那些父母以至祖上的老照片。照片上留下的记忆总是大于照片本身。它延长了我们的人生,巩固着我们的生命积淀,时时召唤着我们的生活情感,然而不单是照片,其他旧物,也一样是过往岁月实实在在的载体。可是,面对着这些陈旧又沉默的遗物,人们往往就缺乏文化的悟性了,甚至纯粹把它们当做一种物质性的家产。单一地用经济眼光去衡量它的价值。如果它残破了,褪色了,过时了,便把它处理掉。 于是,我们的家庭很少有历史印痕。或者说,虽然我们自豪于自己数千年的历史文化,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家庭里却很难见到遗迹。 这里边,有一个对“旧”的思辨。 东西旧了,以旧更新,原是万事万物的规律,然而,这里边还蕴含着发展与进步。在农业文化中,旧的含义便遭到分外的贬低。每逢春冬之交的年的全部意义,就是除旧和更新。在这种文化滋育中,便生成了一种厌旧心理。是不是由于这个缘故,我们家庭的历史就像田地里的庄稼那样年年入秋便连根锄掉?能看见的只是当年的新苗新穗? 其中的关键是我们把遗产过于物质化了。如果只把它当做一种物质,我们就会随心所欲地处置它;如果也把它视为一种珍贵的精神,我们就会永远守卫着它。以它为伴,以它为荣,甚至把它作为生命的并不次要的一部分。 (摘自《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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