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租房怎么管理 镇江公租房怎么申请
2022-07-27 16:56:04
导读: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 镇江公租房怎么管理?镇江公租房怎么申请? 镇江公租房怎么申请?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镇江公租房怎么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云南大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 前往阅读 具有大理城区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每个申请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一)在大理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并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符合以...... 云南楚雄公租房的买卖政策和管理办法 >> 前往阅读 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楚雄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府办〔2012〕34号),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楚雄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朔州公租房如何管理 朔州公租房如何买卖 >> 前往阅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