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条例有哪些
2022-07-23 14:17:58
导读: 经济适用房管理条例有哪些?下面简单介绍下第五章—交易和售后管理。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 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条例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条例 经济适用房管理条例有哪些?下面简单介绍下第五章—交易和售后管理。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规定享受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第二十四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的处理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二十七条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第二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管理条例的部分内容,有意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们要注意提前了解下了。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 前往阅读 对于住满5年和没住满5年的情况是有区别的,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一、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及住宅合作社向社员集资建设所得的经济适用房:1、未住满5年的(是否满5年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交纳契税日期为准),出售时按购买时单价出售,并提供以下资料: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买方:提交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表,如属超标购买另需提供《超标购买经济适用房...... 鄂州公租房的管理办法-鄂州公租房买卖政策 >> 前往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单独建设,在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项目中配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第三条:市国土房管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年度建设任务目标和相关政策等,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市发展改革委、市...... 吊床使用的注意事项-吊床怎么绑 >> 前往阅读 吊床是野外活动中轻便且易于携带的卧具,通常将制作吊床的材料拴在树上。依据制造的材料分为布吊床和绳网吊床等。布吊床通常用薄帆布或尼龙布缝制而成,绳网吊床通常用棉绳或尼龙绳编制而成。绳网吊床在热带丛林和炎热夏季尤为适用,而布吊床适用范围更广泛,除严寒地区和冬季不宜使用,其他季节均可使用。1、使用吊床若仅仅是在野外临时休息,可不必将吊床拴得很紧。如果是用吊床在野外露营,则应把吊床尽量拉直拴紧,因人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