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市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建设工作计划
2022-05-11 08:37:42
2021年成都市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建设 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纲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成都市体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成体发〔2019〕10号)》的相关要求制定该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开展丰富多彩的年度青少年竞赛活动,参与人次不少于800万,青少年竞技后备人才不断涌现;培养青少年普遍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稳步提高;带动青少年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明显增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开展年度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年培训人数不少于8000人,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队伍不断完善;支持部分条件成熟的区(市)县开展“体教融合”试点先行,形成试点经验向全市推广。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强化体育教师师资培训。按照年度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培训计划,开展高质量体育教学培训活动,培养优秀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组织举办年度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的专项技能培训,提高广大体育教师的执教、组训能力和水平。 (二)高质量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以青少年年度赛事活动为杠杆,优化现行赛事。按照年度青少年竞赛活动计划,对开展普及的项目要全市广泛开展,引入选拔参赛机制,扩展区域“校际联赛”参与面,做优县级比赛质量,做强市级精品赛事,对小众、新兴项目但国际化程度高的项目,进行区域试点,降低参赛门槛,提高青少年参与的积极性,从竞赛活动中感受运动的快乐,体育的魅力。 (三)充分保障体育活动时间和提供活动场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学生校内、校外每天锻炼一小时,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抓好学生大课间体育锻炼;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发挥校外社会体育组织(俱乐部)场馆和公共体育场馆的作用,为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锻炼提供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科学健身指导,为有需求的学校提供体育场地建设技术指导,提高场地的适用性。 (四)大力推动学校高水平运动预备队建设。推进“631”学校高水平运动预备队建设(区级+市级),探索在“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等基础项目和2-3个新兴项目上建设学校高水平运动预备队,从人才选拔、专业指导、器材设施、训练参赛、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持续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宣传。围绕学校推动体育特色项目建设情况,对优秀学校、优秀体育教师(教练员)、优秀学生运动员、亮点活动等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在城市特质中凸显我市青少年体育的“新风貌”,持续扩大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影响力。 三、评价评估 按照年度开展特色体育项目建设情况,市体育局与市教育局联合组建成都市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建设工作小组,于年底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并于次年公布结果,对推广普及体育特色项目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2021年成都市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培训计 划、竞赛活动计划及相关要求 附件 2021年成都市青少年 体育教师(教练员)培训计划、竞赛计划 及相关要求 一、总体安排 以我市中小学校校园特色体育项目建设“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为目标,结合2021年举办“成都大运会”的契机,让“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理念深入人心,培养青少年学生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和团队意识,检验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成果,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组织成都市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培训(附件1)和成都市青少年体育竞赛(附件2)。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承办单位在组织培训及竞赛前,严格制定竞赛培训组织方案和相关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防疫措施,确保比赛安全、顺利举行。 (二)严密组织各类竞赛活动。各区(市)县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直属(直管)学校密切配合、周密安排,认真组织本区域的学校特色体育项目竞赛活动和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并积极组织参加市级比赛和培训。 (三)严格规范各类竞赛培训工作。各计划中所列竞赛、培训项目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竞赛承办单位严禁将计划内竞赛与其它竞赛、活动合并举办,严禁更改竞赛、培训名称,严禁擅自在赛事、培训背景板、宣传材料中添加其它主、承办单位。各比赛团体(集体)、优秀辅导员(教练员)奖状由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兼章,运动员个人获奖证书由赛事承办单位盖章。 (四)及时发布规程和反馈结果。由各承办单位在比赛(培训)开始前20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单项竞赛规程(培训通知),并将竞赛规程(培训通知)报成都市体育局。比赛后5个工作日,将秩序册、成绩册(均为带封面PDF格式文件)、培训情况上报成都市体育局统一进行网上公布。同时上报该项比赛总结、统计表、活动片(电子版3-5张)一式二份报市体育局备案。 三、其他 各项竞赛(培训)活动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等综合因素实时动态调整,最终以各项目规程为准。 附件:1.2021年成都市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培训 2.2021年成都市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 附件1 2021年成都市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 培训计划
附件2 2021年成都市青少年竞赛计划
附件:2021年成都市青少年(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附件 2021年成都市青少年(学生)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成都市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成都市相关项目运动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21年3月至11月 四、竞赛地点 由各项目承办单位确定。 五、参赛单位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各直属(直管)学校。 六、竞赛项目 (一)必选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五人制)共5项。 (二)可选项目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健美操(啦啦操)、赛艇(皮划艇)、滑雪、冰球、武术、模型、棋类、棒垒球、曲棍球、跳绳共14项。 (三)组别设置 高中组(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 初中组(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甲组(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乙组(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共四个学龄组别。 七、参加办法 (一)由各区(市)县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团参加所设项目比赛。必选项目需参加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四个学龄组比赛;可选项目各区(市)县代表团自愿选择项目和学龄组参加。 (二)各区(市)县代表团应在本辖区内建立初中组、小学组的选拔参赛制度,以公开、透明方式遴选出运动员(队)代表辖区参加本次运动会。 高中组运动员(队)由各区(市)县代表团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组队方式。 (三)各项目组别设置、参赛人数详见各项目竞赛规程。 (四)直属(直管) 学校以校区为单位参加所在区域选拔赛。 (五)各项目参赛运动队须统一服装。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应是具有成都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并代表学籍所在区域参加本次运动会。 (二)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对运动员资格的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大打小。对违反竞赛规程、规则的行为,除取消当事人(队)比赛资格、比赛成绩、评优评先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赛、通报批评等处罚。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二级乙等以上医疗部门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者,并由参赛单位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报名时将身份证、学籍卡(有照片)、体检证明、保险证明等一并报各项目承办单位核查。 具体要求详见各项目竞赛规程。 九、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根据报名人(队)数确定赛制。 (二)报名不足6队(人)时不设项。 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大项目录取团体前16名,按照17、15、14、13、12、11、10、9、8、7、6、5、4、3、2、1计入各代表团总分。 各大项目团体前8名为一等奖;9至16名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报名不足16队的项目,按照2:2:1的比例评选一二三等奖 (二)各代表团按照总分排列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则以所获大项团体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如大项团体前八名均相同,则抽签确定名次。 代表团总分前8名为一等奖;总分9至16名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 (三)各项目报名参赛人(队)数达到设项要求,但不足录取人(队)数的,按实际参赛数由高到低录取名次。 (四)获得各项目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和比赛成绩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标准的运动员由各项目承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 (五)本届运动会设“优秀组织奖”(无违反赛风赛纪情况,参加全部必选项目和1个及以上可选项目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各大项可设“优秀教练员”(获本项目一等奖的单位可推荐2人)、“优秀指导教师”(获本项目一等奖的单位可推荐1人)、“优秀裁判员”(按照本项目裁判员总数8:1进行推选)。 (六)比赛成绩包括各单项比赛结果,由各项目承办单位依据竞赛日程通过其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根据《2021年成都市青少年(学生)运动会总成绩册》各代表团所获比赛名次,由各区(市)县相关行政部门、学校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十一、报名办法 (一)各代表团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报名(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通过成都市青少年体育网:https://171.221.172.121:9090另行下发)。 田径项目竞赛联系人:邵娟娟,电话:84711550 游泳项目竞赛联系人:周游,电话:18980087633;王韦华,电话:13281134917 篮球项目竞赛联系人:饶桂超,电话:86628481 排球项目竞赛联系人:王恩芳、徐仁莉,电话:83227662 足球项目竞赛联系人:邵帅,电话:86743898 乒乓球项目竞赛联系人:张瑞勇、张文萍,电话:87636870 羽毛球项目竞赛联系人:覃昊,电话:13982220406;卢志,电话:18408250372 网球项目竞赛联系人:冯娅、贾辰,电话:84711280 跆拳道项目竞赛联系人:徐春霞、吴秋诗,电话:85077335 健美操(啦啦操)项目竞赛联系人:孙雪梅,电话:18030895674 赛艇(皮划艇)项目竞赛联系人:赵晓俐,电话:18628333388 滑雪项目竞赛联系人:周萍,电话:13658080303 冰球项目竞赛联系人:周萍,电话:13658080303 模型项目竞赛联系人:王春英,电话:15828503159 棋类项目竞赛联系人:丁潞纬,电话:15108269375 棒球项目竞赛联系人:李又林,电话:13541051543 垒球项目竞赛联系人:张毅,电话:13696076666 曲棍球项目竞赛联系人:张莹荧,电话:13880753653 跳绳项目竞赛联系人:屈招琼,电话:17311363727 武术项目竞赛联系人:刘凌琳,电话:13540834060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电话:61881012,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联系电话:61885343。 (二)各项目报到时交验运动员学籍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保险证明。 十二、其他事项 (一)裁判:各项目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大会设立各单项竞赛委员会。单项竞赛委员会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协调组织、运动员资格审核及赛风赛纪等相关工作。 (三)各代表团所需经费一律自理。 十三、本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成都市体育局综合处2021年3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