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早晨还没醒,星星先睡了。 我拥紧被子,眼睛百无聊赖跟着墙上的秒针慢慢转悠。凌晨四点三十五分,好想快点天亮。早上五点五十分,我起床开始煎鸡蛋,烤吐司,温了一杯牛奶倒入保温瓶。六点四十分到教室门口,碰到第一个到教室的人——素白的校服衬衫拉长了他的身段,微湿的短发略微凌乱,修长的手指捏着钥匙在开教室门。 我笑着说:“早安。”递给他HELLO KITTY的饭盒袋子。他低头看我,六十天来第一次没有微笑接过,回我一句“早安”,面无表情摇摇头,拉开门径直进了教室。 我从来未曾对任何人隐瞒过对于哲的喜欢。在我看来,喜欢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它无需隐藏,它真实存在。不过,喜欢他并不因为他是班长,也不是因为他成绩优异。虽然他对所有人都温文有礼,可我只会记得他对我的温柔。 在我不会解一道习题,咬笔头焦躁不安时,只有他发现了,然后不动声色地递过草稿纸,上面是详细的解题思路与步骤。我规规整整将这道题抄到错题簿里,然后在作业本上练习了十几次“谢谢”两个字,才敢书写在他的草稿纸上,郑重递还给他。 “下次有问题,只管问我吧。”他微笑接过,又俏皮地眨了眨眼补充道,“要是我会的话。”我被他的动作逗笑了,又怕被他看到,只好默默竖起语文书,遮住了脸。 同桌戳了戳我的手肘,在桌上的草稿纸写:“陆祈乐,你可别喜欢上班长啊。” 我皱了皱眉,飞快回道:“喜欢了又怎么样呢?” 同桌撇了撇嘴,龙飞凤舞写了一句话,又迅速抽回了纸条,藏进了桌洞里。 二 只是,喜欢又能怎样?也许在所有人看来,我的喜欢太过大胆太过张扬。 我经常去问于哲习题,下课也会给他递纸条,有时候写一些书本上摘抄的诗句,有欲说还休的相思,有直白大胆的情诗。于哲起初都会笑着接了,纸条再递回来时,会写上一些他对于这些句子的感悟,却不会有任何关于回应的讯息。 再往后,我会做早餐带给他。开始时他兴高采烈地接了,还会夸奖我两句。不过久了,他只会笑着说一声“谢谢”,迟缓接过,放在桌洞里,再不会马上吃得津津有味。 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讨厌他的温和,因为里面似乎夹杂了残忍,就像一直打擦边球的人,从来都是迂回婉转,而不是一蹴而就。但实际上,他的态度已经很明晰,只是我不愿意去接受。我在心里用那句网络上用烂的话劝解自己:喜欢一个人,有时候是一个人的事情,与他无关。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的喜欢给于哲带来了多大的压力与困扰。 体育课上,一直关注于哲的我注意到了飞向他的球,没有丝毫犹豫,我飞奔过去挡住了这一球,背上挨了重重一击,站立不稳朝于哲倒了过去。 反应过来的于哲,吃了一惊,忙伸手扶住我,面色尴尬,周围的同学都纷纷朝这边看过来,各种复杂的目光交织在一起,像密不透风的网铺张而来。 人群里有一个女生,掉头走出了操场。我察觉到于磊扶我的手松了松,他的脸色瞬间苍白,白得就像他先前递给我的那张草稿纸,只是少了娟秀可人的笔迹。 三 那以后,于哲拒绝再收我的早餐饭盒,就连课后的纸条也不再接了。偶尔问习题,他只会迅速写好解题步骤,不会再耐心给我讲解题思路。他甚至不再正视我的眼睛,仿佛我眼里藏着洪水猛兽,只要看一眼,就会扑过去将他捆绑起来,让他无法逃离。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留意到了那个与于哲一样优秀的女生——美丽而高傲的副班长苏依。于哲与她说话时,会笑得更开朗,但手指会微微蜷缩抓着桌沿,稍稍紧张的模样。于哲上课的时候会偷偷瞄她,虽然掩饰得很好,可当她打呵欠,他也会不自觉地打呵欠。 有人说,想要知道是不是有人在偷看你,就看你打呵欠时,他是不是也跟随了你的动作。我灰心地发现,除了于哲之外,班里还有很多其他男生也有相同的行为。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我想,苏依这样的女生确然会成为很多男生心中的白雪公主。她决不会像我这样幼稚而执拗地去喜欢一个人。 我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件小事。那是在我喜欢上于哲之前,我们刚刚上高一。我们俩曾坐在一个竖排的位置,因为我坐在第一排就当了竖排的临时组长。班主任让我们将组员的名字列名单交上去,我写到“于哲”的名字时,故意写成了“于折”,因为看到这个名字,我总觉得冥冥中似乎有什么东西会在我们之间发生。这是属于一个少女奇妙的幻想,而我更喜欢称之为直觉。 于哲看到了我写的,便在旁边刷刷写上了正确的名字。我梗着脖子将他的字画去,又改成了“于折”,他低头瞧了我一眼,狠狠说:“你再这么胡来,我可要生气了!”彼时,我低头观赏自己的杰作,并没有看到他的唇形。他愣了愣,见我没有反应,悻悻走开了。 于是那写错的字,成了故事的开端,在我几乎忘记的时刻,又重新想了起来。 于哲递来纸条说:“祈乐同学,你不要误会了我对你的友好,也许不该提,可你知道那是有特殊原因的,大家都这样的。所以,请你不要再对我做那些幼稚的事了。当下我真的只想专心学习。”这些话,让本该湮灭的初识也变得越发清晰了。 我转头看向同桌,泪眼蒙咙。她惊慌失措地到处找纸巾,桌洞里被她藏在角落的稿纸也摊开了来。她早就写过了:“祈乐,你跟普通女孩子不一样,他不会喜欢你的。” 四 也许是因为我的频道一直跟大家不同。我认为很重要的事情,大家认为是多此一举。而我认为不重要的事情,偏偏才是最打紧的。所以才会被说成幼稚,所以才会被当成闹别扭的孩子。 可是喜欢一个人明明是很郑重美好的事情,为什么到了我这里却成了别人的负担?大概是因为我执拗地用我认为最好的方式对人,像孩子一样不讲道理。又或者我作为只会读唇语的失语症患者,从一开始就丧失了喜欢与被喜欢的权利。 远远望着于哲,我理解了他对我友好的原因。他只是觉得对我愧疚,在最开始见面的时候,对我这样的残障人士表现得太不友好,他想用自己的方式弥补过失,和大家一样小心翼翼地对待我,维护我作为一个弱者的小小自尊心。 了解到这个事实的我,没有了其他感想,甚至连流泪都忘记了,只是静静闭上眼,将周遭面容都忽略。 我没有再继续缠着于哲,直到高考结束,都努力避免与他有交集。哪怕是在教室里碰见,我也会戴上耳机侧过身子让到一边。他也保持了沉默,撤去了那曾经温暖了我一个冬天的微笑,演变成了奠名的表情,像笑却又有些悲伤。 我甚至有种错觉,是不是他丧失了言说的能力,再也无法用语言表达他的心情。可即使我们变成了同类,我也无法再找回当初喜欢他的心情。我心里最美的心意被附上了尘埃,变幻了狰狞的模样,成了最可怕的魔鬼,噬咬着我终于复苏的自尊。 谁也没有想到,我真正意识到自尊心的时刻,是在我最纯粹的喜欢泯灭的那个瞬间。 我再也没办法全身心地相信一个人,也没办法义无反顾再去对一个人好了。我将自己关了起来,抱着我微弱的自尊心泅渡青春的暗流。 在高考之前,于哲单独找过我。当时,空荡荡的教室只有我们两个人。他站在蓝色条纹的窗帘下看我。我不太愿意走近。他上前两步,轻轻握住了我的手。 右手举起手机,用大拇指滑屏。 第一页写,三秒钟时间,你可以选择慢慢将手从我的手里抽走。 第二页写,如果三秒钟后你没抽走,我会紧紧握住。 第三页写,给我个机会,高考以后,我们从头开始…… 我的指尖窝在他温润的掌心,那曾经是我魂牵梦萦的归处,只是事到如今,我望着他依旧年轻清秀的面孔,已经没了雀跃的心情。 两秒钟之后,我迅速抽回了手,不动声色后退两步,碰到了桌子,转过头去。 苏依站在讲台旁,眼神游移在我和于哲之间,犹如丢了三魂七魄。 五 高考后,大家都各回各家。没有暑假作业的假期,我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把控家里的厨房。爸妈下班了,总能很欣慰地看到一大桌子丰盛的菜肴。有一次,妈妈吃着吃着忽然停下了筷子。我虽然听不到她的声音,但我感受到了她的悲伤,寂静无声里只有她晦暗难辨的神情,泪珠顺着她捂脸的手指滴落桌面。 从她张合的嘴唇里,我读懂了她的心情。 她说: “我们家乐乐这么乖巧懂事,为什么老天爷要对她这么不公平?如果她可以说话那该多好……那该多好!” 父亲在母亲身旁安慰,我垂眼努力扒饭。 那时间,我意识到这些年的无忧无虑,实际上全是周围的人营造给我的假象。他们用他们认为好的方式对待我,觉得这是对待一个弱者应有的尊重,也是他们所谓的公平。可我认为这样的特权才是对我最大的不公平。 就像我对于哲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他是怜悯,我是天真。最后我们都错了,后来,我们都懂了。前段时间,接到他的短信,我正在切菜,剥开的洋葱摊开在菜板上,让我不自觉流下泪来。 他说:“祈乐,或许你到现在还怪我那样对你。我也怪我自己,原本我以为,我接受了你对我所有的好就是不伤害你,可是那时候的我打心里并没有真正把你放在平等的位置,我以为自己是救世主,其实我不是。在感觉你干扰了我的生活时,我根本没有对你有半分怜惜,毫不犹豫伤害了你,放弃了你。我以为我喜欢的是能跟我并驾齐驱的女孩子,我以为我能把控自己的感情。可当我真正有了跟她在一起的机会,我才明白,原来这世上再不会有人像你,如孩童一般毫无保留地喜欢我。我醒了,却已经被你三振出局。” 我没有回他,收了手机,继续切洋葱,泪水无声无息淌了一脸。我想起了杨宗纬的《洋葱》。“我和我的绝望装得很风趣,多希望能与你有一秒专属的剧情。” 想起那浪漫的三秒钟告白,我曾恍惚犹豫。如果时间能停在那三秒,摒弃所有的心灰意冷,没有过闲杂人等,只有心跳如昔,那该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