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鲁东南,距离省会济南三百公里不到。 元旦放假回家,我妈炒着我最爱吃的毛栗子,感慨道:“你要是在县城上班就好了,休息的时候就可以回来拿点吃的了。” 炒熟的栗子炸开壳蹦出“啪”的声音,清脆有力道,妈妈将炸开的栗子捡出来,弯腰继续翻炒剩下的。灶膛内的柴火烧得旺盛,借着火光能够依稀看到妈妈头发里冒出来的白头发,大概是被柴火给呛到了,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忍不住了。 妈妈爸爸都不是擅长直接表达爱意的人,二十几年来,我们彼此之间从来没有开口说过“我爱你”或者去拥抱对方,任何的一种直接热烈表达爱的方式,不管是对于主动方或者是接受方来说,在我们这样传统的家庭里都是羞于接受的。好在还有食物。好像对于大多数的父母来说,食物是最重要的表达爱的方式。 中学是在寄宿学校,一周回去一次,周五的中午就能接到妈妈的电话,询问回家想吃什么。后来工作,跑到更远的城市,回家的频率也越来越少,于是每逢我回家的日子便成为了妈妈的头等大事。朋友家里送来的小河虾,春天在爷爷院子里的香椿树上采摘的嫩芽,爸爸挂在楼顶晒的风干鸡,夏天晚上在树林里逮的知了以及妈妈自己调拌的杏仁……恨不得将冰箱检查三遍,生怕落下哪一样。 其实她也知道啊,这些平凡普通的东西,城市里随随便便一个餐馆就可以吃到,可是她却始终执拗地认为,这些食材,只有经过她的手才能变成最美味的食物。 我从小就挑食,不喜欢的食物一口都不吃。 刚上初中那会儿,还没有在镇上的中学转到县城去,乡镇中学食堂的饭菜单一并且总是缺油少盐,让人始终产生不了什么食欲。我只是在电话里无意抱怨了一句学校的饭难吃,于是第二天,妈妈骑着自行车走了二十多里地用包袱包裹着保温桶给我送来了热乎乎的排骨。年少的时候,总是把这种付出当成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直到现在想起来,才会盈润眼眶。随着年龄的增长,味蕾也在发生改变。就像是我现在已经不那么爱吃糖炒栗子了,可是每次回家她都给我炒上一锅,临行的时候,再炒上一锅让我带走。 舅舅有一大片的栗子树,每年秋天都会送来一些,小时候还没有冰箱,妈妈就把栗子放到阴凉处用沙子埋上,这样可以储存很久。对于炒栗子,妈妈也自有一套她自己的方法。 将栗子清洗干净后,放到案板上用刀在栗子上切开一个豁口,这样更便于栗子炸开。然后将栗子用开水焯一下,再次清洗过后才开始放到水里煮。水开后,放冰糖进去煮二十分钟,这中间妈妈总是会守着锅,不停地搅动,等到锅里的水变得粘稠的时候才开始盛出来,加入花生油开始翻炒。小时候最喜欢这样的时刻,起香了的栗子飘在整条胡同里,立刻把我从巷子口召唤回家,玩得满手都是泥,来不及洗手剥开一个栗子就放进嘴里,烫得不停哈气,妈妈则佯装生气地说:“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 从小就猴急,这是外公对我的评价。 外公年轻的时候在林场上班,没法经常回家,一帮同事在山里逮鸡捉兔子自娱自乐,胜利品就拿给外公烹饪。外公一生见多识广,七十岁还带着一帮退休老同事坐火车去省里上访,自然就积累了颇多的人生经验。小时候,我们隔三差五就在姥姥家聚餐,吃完饭外公就把我们一群小孩叫到跟前“上政治课”,乡下星空格外明亮,月亮如同一束光打在院子里,那时候我还小,听不懂外公讲的那些道理,只是觉得表哥们和外公争辩的样子特别有趣。小时候总觉得外公无所不能,不仅给我好多的零花钱,还会做木工,会编儿歌,会讲各种各样有趣的故事,最重要的是,外公会做独一无二的三鲜汤。 小时候每次去外公家,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他给我做一碗三鲜汤。 即使再忙,外公也会停下手里的事情。找一个碗,碗里磕上一个鸡蛋,用筷子把鸡蛋打碎,把滚烫的热开水倒进碗里将鸡蛋冲开,放下虾米……很抱歉,我已经很久没有喝过外公的三鲜汤了,所以剩下的步骤我都不记得了,又或者是那时候小,只是急于早点喝上,而根本没有留意外公去做的这个过程。 只记得,外公做好端到桌子上,我拿一块煎饼泡进汤里,瞬间就觉得整个世界都迷幻了。外公总是卷一袋旱烟,笑眯眯地看着我吃,自己却不肯吃一口。因为他觉得这是特别给我做的,他会看着我慢慢吃完,然后什么都不说。舅舅们总是开玩笑说,我们家里只有我能享受这个待遇。每当想起外公的三鲜汤时,总是会想起外公看自己的眼神,那种全心全意的喜欢,或者就像老话说的,放到眼睛里面也不会觉得疼。这种厚重无条件的爱,是我长大后才慢慢体会到的。就像是每次怀念外公的三鲜汤时,总是想起那些坐在星空下的夜晚他讲给我们的那些人生道理,那些小时候听起来晦涩难懂的道理在我们后来各自的人生中,如同当时皎洁的月光洒在我们回家的泥泞小路上一样,明亮悠长。 外公把他一生的哲学都磨碎了洒进了这汤里,躲在了味蕾里,经过岁月的发酵后形成经久口味的芳馥。 躲藏在味蕾里的爱大概是一生都难忘的,可是又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前男友是一个笨拙的人,生活里从来不会制造惊喜,情人节更是不可能收到玫瑰花和巧克力这些看起来烂俗却着实能满足女生虚荣心的东西。印象里,几乎每次对话和见面都与吃有关,在一起的一年,几乎吃遍了整个城市好吃的馆子,甚至每天中午跨越半个城来给我送午饭。但当时,我并不是一个能够低下头来沉醉于一蔬一饭中的姑娘,相比能把胃填饱的西兰花,我更爱放上一夜就会枯萎的玫瑰花。 分手那天,他约我去吃饭,点了一桌子我爱吃的东西,但那时候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冲进五光十色的浮夸世界,放下归还给他的东西,毫无留恋地转身就离开了。 但那时候我不知道,这段看起来波澜不兴有些乏味的时光,是我往后的时光中苦苦找寻,却再也寻觅不到的。每当怀念的时候,也就只能咂咂舌头,试图挤出藏在味蕾里的最后那点味道。 藏在食物里的爱啊,是最质朴,最无声,却也是最深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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