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记的读后感7篇
2023-07-24 19:35:17
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强化大家对名著知识的领会,大家应该都有写读后感的经历吧,可以强化同学们对书上人物的分析,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摘记的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摘记的读后感篇1 集昆虫学和文学禀赋于一身,熔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中所描述的昆虫,大概也不是十只手指头所能数得来的,所以我也不能多说,但是有几种令我震撼许久的生命,在此非提不可。 摘记的读后感篇2 今天是中秋短假的最后一天,中午,顶着炎炎烈日,我从书店捧回了一本《朝花夕拾》。到家后,翻开几页,虽说是小说,可我基本一点都读不懂。偶然翻到《瑣记》这篇文章,感觉不那么深奥,便读了起来。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摘记的读后感篇3 在这个寒假里,在我读的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 这里有两个可爱的主角:一个是活泼机智的小男孩尼尔斯,另一个就是他们家的雄鹅莫顿。尼尔斯惹恼了小精灵,结果被施法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走到牛棚旁居然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偶然,他骑着莫顿与雁群一起度过了一个漫长而又快乐的.骑鹅旅程……他们经历了许多事,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了人,与父母团聚了,自从这次旅行之后,尼尔斯不再调皮捣蛋,反而变成了一个有爱心、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 在这本书中我读懂了: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应该要对 地球上的生物平等对待。在书中大雁阿卡也说过:人类不应该占据了整个大地。人类需要的只有那么多,只需要让出一些荒山,偏僻的森林,还有几个岩石小岛,几片淡水湖,甚至不能生存的沼泽地,那它们这些飞禽走兽就不至于没有地方去了。 我觉得这位作者把动物们的心声都给写出来了。是的,它们只需要这么多。树木与其被人类砍伐,还不如让鸟儿栖息,这对双方都是一个很好的结果。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应为它饱含这用不泯灭的的人性;一部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它蕴含着不朽的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他时时奏响着真与美的旋律,但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圣神的文学殿堂。 如果我是尼尔斯,那我也十分愿意去帮助别人,我相信,我会和尼尔斯一样,觉得帮助别人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 摘记的读后感篇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童话小说,曾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书里写的是一个小男孩尼尔斯骑着大雄鹅莫顿克服困难和危险,飞往遥远的北方——拉普兰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出去了,淘气的尼尔斯独自在家搞破坏,结果惹怒了小精灵,小精灵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尼尔斯着急地寻找小精灵,决定讲和,却意外地看到正要和大雁们一起去拉普兰的大雄鹅莫顿,尼尔斯猛地一跳就跳到了莫顿的背上,于是莫顿就带着尼尔斯上了路。 到了晚上,一只叫斯密尔的狐狸想吃大雁,但是被尼尔斯赶走了,解救了大雁,尼尔斯因此获得了大雁首领阿卡的信任。后来,他们飞到厄兰岛,救出了小灰雁邓芬,邓芬决定和他们一起去拉普兰;他们飞到了达尔河,又救出了被困在硫磺屋的渡鸦巴塔基。 雁群飞到梅拉伦河的时候,遇见了邓芬的姐姐文妮,文妮由于嫉妒扮成了邓芬把尼尔斯扔进了水里。一个渔民把尼尔斯捞上来,卖给了斯康森公园。在公园里,尼尔斯遇见了老雕高尔果并救出了它。高尔果带着尼尔斯一路突飞猛进,终于飞到了拉普兰。拉普兰的风光非常美,宛若仙境,令人难忘。 到了秋天,大雁们把尼尔斯送回了家,小精灵又把尼尔斯变回了正常的孩子。尼尔斯特别感谢雁群,谢谢雁群带他经历了一场奇妙的旅行。 尼尔斯经过这场奇妙的旅行,从一个淘气、没有同情心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之所以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是因为他通过了重重考验。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人只有通过考验,才会真正成长起来。 摘记的读后感篇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太吸引我了,老师一发下来,我就一口气把它读完了!看完书后,我真想和书中的尼尔斯一起骑上白鹅,翱翔在蓝天白云之间,开始一段奇妙的空中旅行呀。 我最喜欢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因为自从他变成了小精灵后就跟许多动物和好了,他开始学会关心别人了,帮助许多动物逃脱危险,还帮助雁群逃离狐狸的魔爪,一开始,雁群的首领阿卡认为人类不应该相信,人类是会伤害雁群的,对尼尔斯并不友好,后来就是因为尼尔斯做了许多对雁群有益的事情,所以阿卡对尼尔斯的态度变了,他们愿意在尼尔斯受到狐狸袭击的时候舍命去救他,我想这就是友谊。 我觉得自己也要象尼尔斯一样,多去帮助别人,关心别人,这样才能够跟别人友好相处,结交更多的朋友。 摘记的读后感篇6 ?昆虫记》是法国学者亨利法布尔所写。它不一样于百科全书,它散发着浓郁的文学气息。 在《昆虫记》中,法布尔用生动趣味的描述着重介绍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此书融合了科学与文学,堪称一部出色的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我还不太看得懂,因为里面有很多新的名词,但之后我是越看越有兴致。此刻,有时候我还会再翻一翻书中以前看过的资料,反复地去“咀嚼”、“消化”。从《昆虫记》中我了解到了许多昆虫的新知识。比如:在《蝉的歌声》这一篇里,蝉仅靠肌肉的收缩就能让音钹振动,从而能够“歌唱”。原先我一向以为唱歌是要靠嘴巴的,没想到蝉的身体里还会有“音钹”,此刻才明白动物的身体里也有和我们人类声带相似的发音器。书中所讲的知识还有红蚂蚁的识途、迷宫蛛的卵窝、胡蜂造的六边形蜂房等等。昆虫的生存本领无不让我感到惊叹——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也有着它们顽强的生命啊!不由得让我由衷地感到佩服。我要说:不要伤害生命,哪怕是一只小小的蚂蚁。 在大自然中,虫子随处可见,有在天上飞的,有在地上爬的;有大的、有小的。它们是那样的毫不起眼。但你能够想象吗?为了研究昆虫,法布尔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他完成了长达十卷的《昆虫记》,解开了许多人尚未揭开的昆虫之谜,也纠正了许多人在昆虫学方面的错误观点。我十分佩服《昆虫记》中描述的那些昆虫顽强的生命力,但我更佩服的还是法布尔那执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将自我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昆虫的研究。法布尔对于昆虫那种执着的探究精神,足以让任何人都为之感动。 在《昆虫记》译序的末尾,我曾读到这样一句话:“愿您在轻翻本书书页时,能再度唤起孩童时代拨开草叶、寻见昆虫的愉悦心境。”几年前,我和小伙伴一齐捉蚂蚁、逮蚂蚱的情景我已渐渐淡忘了,然而我在阅读《昆虫记》时,那美妙的情景却突然变得记忆犹新,好似昨日才发生过一般。《昆虫记》我已许久未读,而如今,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不朽之作,它再次的让我体会到,我们应当学习法布尔执着的探究精神,对任何事情都要抱有执着、不懈的态度,要有一不做、二不休的决心。 摘记的读后感篇7 名扬四海的名著,它就是由法国昆虫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活灵活现的描写了许多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外形,生动的将一个个昆虫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螳螂》这篇描写昆虫的的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螳螂的生活习性和样子,还向我们介绍了螳螂的凶恶与能干,让我明白了许多关于螳螂的知识。 螳螂看起来像一个温柔的妇女,但是,它真正的性格,却是一个凶恶的暴君。他在平常,会把双手放在胸前,警告那些想要打它的注意的动物,它可不是好惹的。可是当他进攻时,它会张开双臂,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这时,他会趁着猎物发呆时,一个猛扑,把猎物送入自己的口中。 螳螂的性格也很古怪,说它凶恶吧,的确是呀,要不,它怎么会连自己的丈夫都吃,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说它温柔吧,也是呀,它会为造一个巢而几天不捕猎,细心地照顾它的巢,但是,又说它无情吧,也对呀,要不,它怎么会一产完卵,就一声不吭地飞走了呢?说它胆大吧,也不错呀,如果不是那样,那他怎么连凶恶的黄蜂都敢抓,说它胆小吧,也是呀,要不,它怎么会在出生之后要小心翼翼的,不想被别的昆虫发现呢?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理解了一个词,“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个词来形容螳螂那是再好不过了。因为,凶恶的螳螂,在小时候是那么软弱无力,连几只小蚂蚁都能吃掉它,但是,在螳螂长大后,它就所有的昆虫都不怕了,这不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