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这种东西有时候很玄,像心电图,非得出点什么事才会跳出高低起伏的线条。而且即使跳到图表最上端,隔不了多久,又会慢慢回到中间。至于那跳得最高的一次,其实维持不了多久。因为真这么跳下去,会要了命。 每个人在心电图的最高点上时,都会清楚地知道自己恋爱了。拿我大学同学孙胖来说,某天夜里大约两三点吧,他翻墙进宿舍跑到我房间,费劲挤上我的床说,起来,有啤酒。在睡眠与啤酒之间,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于是,他一口灌进大半罐啤酒后对我说:“靠,我又恋爱了。” 我相信他是真的恋爱了,因为,一、他加了语气助词“靠”,恋爱让他的荷尔蒙迅速贲张,有些激动地说了“靠”这个不太文雅的词;二、他用了“又”,显然他以前恋爱过,所以现在了解什么是爱了;三、除了恋爱,谁深更半夜兴奋到想找人喝啤酒的地步? 问题不在于最高点,而是当感情落回到低点时,我们又怎么知道自己还在爱、继续爱、八成还能再爱下去……或者,我骗她去开会其实是去打麻将,去加班其实是与老朋友喝酒,这种善意的欺骗是否意味我已不爱她? 我的一对老朋友相爱长达十二年,始终没结婚也没同居,可是他们真的一直在一起。一开始觉得仍维持各自单身的生活比较好,就如此这般到了今天,彼此甚至连要不要结婚的问题都懒得提出,因为,费事。 当爱情渐渐变成习惯时,有好处,它既然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自然不太容易变更;也有坏处,因为这种习惯真的变更起来,必然是天大地大的决定。 一般来说,第三者的出现算是改变习惯的强烈刺激因素之一。女的那位开始犹豫,另一个条件很不错的男人追她很 勤,究竟该如何选择呢?基于朋友的立场,我不能背叛她多年的男友,也是我多年的好友,聪明狡猾的我引用美国推理小说家丹尼斯写的几句对白,这样回答她。 故事的男主角派崔克和他的那位女性朋友聊到感情,后者问他: “你觉得曾经有人需要你吗?” 我(派崔克)想了想,说:“有时候。” “谁?” “我的搭档,安琪。” “你需要她吗?” 我点点头。“有时候,对,我需要她。” 她望向窗外。“那么你最好把握住她。” 我引用这些话的用意是,如果你觉得自己真的很需要对方,那应该就对了,就应该把握住。对此,我可以跟丹尼斯一样向你保证,在长久的相处与一段时期的麻木之后,仔细思考“需要”这个问题,然后,你会清楚爱情在哪里。于是,我问那位打算另起炉灶的女人:“你需要他吗?” 后来,有段时间没有见面,那位女人最终选择的是原来的男朋友。在乱流过后,他们发了喜帖给我,大概是经此考验,双方都觉得婚姻是件令人心安的事情,有如把钱存进银行、有如买新车的同时保了全险、有如去医院做年度的健康检查、有如在大冷天钻进热被窝…… 在新人面前,她选择的是平淡,却更有安全感的爱情,可能更自在、更不必伤脑筋,也就更容易享受两人的生活吧。 婚后她这么对我说:“跟这个老家伙在一起十多年了,结婚以后,好像不错,又好像不必要;好像很近,也好像很远;好像满足,更好像安定下来了。” 如此回答让我有些感慨,婚姻到底给人一种什么感觉呢?于是,我回到家问老婆,结婚这么多年,你感觉怎么样?她一边看电视一边择豆芽,漫不经心地这么回答我:“还可以,不必伤脑筋。” 哈,爱情最后的定义竟然是不必伤脑筋?她什么意思?我想了一下,有点明了。然后,我也坐下看电视,等她择完豆芽好吃晚饭。 此时此刻,我两脚舒服地翘在茶几上,挺着被她喂养的小肚皮,嗯,人生里面,“不用伤脑筋”的确是老天爷赏赐的最大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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